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辞职怎么辞,才能证明已经递交了辞职信?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0-25 03:33:26
文档

辞职怎么辞,才能证明已经递交了辞职信?

劳动者可以证明自己已经依法向用人单位递交了辞职信的证据及方法如下:1、劳动者通过邮政局挂号邮寄给用人单位辞职信的挂号收据。2、劳动者送达用人单位的辞职信签收单。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信时,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3、用人单位已经签上姓名及日期返回劳动者的辞职信。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一式两份辞职信时,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留存的另一份辞职信上签上单位收到辞职信的年月日及姓名。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将辞职信递交给单位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当时的图片。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推荐度:
导读劳动者可以证明自己已经依法向用人单位递交了辞职信的证据及方法如下:1、劳动者通过邮政局挂号邮寄给用人单位辞职信的挂号收据。2、劳动者送达用人单位的辞职信签收单。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信时,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3、用人单位已经签上姓名及日期返回劳动者的辞职信。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一式两份辞职信时,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留存的另一份辞职信上签上单位收到辞职信的年月日及姓名。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将辞职信递交给单位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当时的图片。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可以证明自己已经依法向用人单位递交了辞职信的证据及方法如下:

1、劳动者通过邮政局挂号邮寄给用人单位辞职信的挂号收据。

2、劳动者送达用人单位的辞职信签收单。

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信时,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

3、用人单位已经签上姓名及日期返回劳动者的辞职信。

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一式两份辞职信时,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留存的另一份辞职信上签上单位收到辞职信的年月日及姓名。

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将辞职信递交给单位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当时的图片。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文档

辞职怎么辞,才能证明已经递交了辞职信?

劳动者可以证明自己已经依法向用人单位递交了辞职信的证据及方法如下:1、劳动者通过邮政局挂号邮寄给用人单位辞职信的挂号收据。2、劳动者送达用人单位的辞职信签收单。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信时,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3、用人单位已经签上姓名及日期返回劳动者的辞职信。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一式两份辞职信时,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留存的另一份辞职信上签上单位收到辞职信的年月日及姓名。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将辞职信递交给单位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当时的图片。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