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都需要办理。
拓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同时带上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材料。
3.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
4.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
5.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