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施008
交底单位 | 安全质量科 | 日期 | 2009年7月20 | |||
工程名称 | 望山丘右线隧道 | 图号 | ||||
现场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2、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境界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3、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4、禁止非爆破员进行作业。 5、开挖轮廓形状和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尽量减小开挖轮廓线的放样误差,应采用激光指向仪、隧道激光断面仪等确定开挖轮廓线和炮眼位置。 6、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在有可能发生涌水、突水地段应加强开挖工作面与洞内后部工作点的联系。 7、装药作业与钻孔作业不能在同一开挖工作面进行。 8、爆破工装药前,应与班组长、领工员对装药开挖工作面附近及炮眼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9、每次起爆前,爆破员必须仔细检查起爆网络。 | ||||||
编制者 | 复核者 | |||||
接收单位 | 接收负责人 |
2010年6月17日,在玉峰山车站路基石方爆破过程汇报情况如下:
下午5点左右,我路基施工队已将炮眼全部钻到位后,经现场技术员检查炮眼情况后,同意装药进行爆破,引爆部分炸药后,有当地4名村民阻止爆破,考虑到剩余未引爆的炸药存在安全隐患,我施工队马上联系当地村委周等人进行协商,但一直僵持到下午六点半也未能解决妥当,施工队在紧急情况下联系当地派出所,希望给予协调。派出所到了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后,与村民协调至晚上八点左右,强制要求我方引爆已装好的炸药,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中铁十二局渝利铁路三分部
2010.6.18
爆破现场记录表
爆破单位 | 日期 | ||
工程名称 | 里程 | ||
现场技术员: 日期: | |||
现场安全员: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