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2007年度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教师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19:41:28
文档

2007年度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教师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2007年度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教师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一、评选范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如院(院、系)、处(部)、重点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南省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人员和单位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
推荐度:
导读2007年度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教师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一、评选范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如院(院、系)、处(部)、重点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南省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人员和单位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
2007年度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教师荣誉称号的

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如院(院、系)、处(部)、重点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等。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南省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人员和单位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担任厅局级(含)以上职务的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不参加“湖南省优秀教师”和“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

[高等学校二级机构] 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4、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除须满足“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能够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要求;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和谐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

2)热爱和钻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学识魅力、人格魅力强,教学效果突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科研、管理以及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工作10年以上,至今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教学工作虽不满10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

“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注重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环节建设、注重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能够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3)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为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5、“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锐意改革,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文档

2007年度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教师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2007年度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教师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一、评选范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如院(院、系)、处(部)、重点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南省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人员和单位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