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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提前介入工作工务系统实施细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19:39:22
文档

铁路提前介入工作工务系统实施细则

铁路提前介入工作工务系统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1.路局成立工务系统提前介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副组长:各铁路公司总经理、各指挥部指挥长、工务处、建管处组员:各铁路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各指挥部主管副指挥长、工务处主管副、建管处主管副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务处)主任:工务处主管副成员:工务处线路科科长、路桥科科长、安设办主任及主管工程师。3.设备管理单位成立提前介入工作小组组长:段长副组长:主管副段长组员:段线路科科长、路桥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提前介入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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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铁路提前介入工作工务系统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1.路局成立工务系统提前介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副组长:各铁路公司总经理、各指挥部指挥长、工务处、建管处组员:各铁路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各指挥部主管副指挥长、工务处主管副、建管处主管副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务处)主任:工务处主管副成员:工务处线路科科长、路桥科科长、安设办主任及主管工程师。3.设备管理单位成立提前介入工作小组组长:段长副组长:主管副段长组员:段线路科科长、路桥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提前介入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铁路提前介入工作工务系统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路局成立工务系统提前介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副    

副组长:各铁路公司总经理、各指挥部指挥长、工务处、建管处

组  员:各铁路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各指挥部主管副指挥长、工务处主管副、建管处主管副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务处)

主任:工务处主管副

成员:工务处线路科科长、路桥科科长、安设办主任及主管工程师。

3.设备管理单位成立提前介入工作小组

组长:段长    副组长:主管副段长

组员:段线路科科长、路桥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提前介入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4.设备管理单位提前介入工作小组办公室

设备管理单位选派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提前介入办公室工作,并指定一人为办公室主任。

提前介入工作人员:符合本细则中提前介入人员资格的管理人员或技能骨干。

二、工作职责

1.工务系统提前介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颁布提前介入工作管理办法。

(2)研究解决提前介入工作的重大问题。

(3)审批设备管理单位提前介入年度工作计划。

(4)决定提前介入工作的奖惩事项。

2.工务系统提前介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相关单位开展提前介入工作,收集、整理提前介入工作资料,定期向路局提前介入领导小组报告。

(2)协调处理提前介入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配合动静态验收和联调联试。

(3)参与设计图纸审查,了解工程概况,掌握主要技术标准和设备使用功能,根据运营和设备维护需要对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4)配合抓好对提前介入人员的业务培训。

(5)对设备管理单位的提前介入工作进行考核。

3.设备管理单位提前介入工作小组职责。

(1)领导并组织开展本单位提前介入工作,掌握新建项目工程建设动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2)明确提前介入工作责任人,并成立提前介入机构。

(3)负责提前介入人员的选派、管理和考核。

(4)负责审查提前介入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提前介入人员工作汇报,了解工程实施情况。

4.设备管理单位提前介入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

(1)每年年底根据新建项目管理机构编制的指导性施组的施工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编制次年年度工作计划,经段提前介入工作小组审查后于12月20日报路局工务处审核。

(2)每月根据路局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编制提前介入工作月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每周未将本周提前介入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图片汇报材料并按附件格式汇总于次周一前报工务处、质量监督站、项目管理机构。

(4)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整改情况应及时分类汇总、分析总结,整理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及时报局领导、路局工务处、质量监督站、项目管理机构。

5.提前介入人员职责

(1)提前介入人员应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及部局有关规定。参与质量监督站组织的监督会议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2)提前介入人员应掌握责任区段工程设计和实施进展情况,按照批准的实施计划对责任区段内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做到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工序不遗漏。

(3)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要及时责令施工单位纠正,限期整改并向有关单位报告。对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单位及段提前介入管理工作小组报告。

(4)提前介入人员应对所有检查情况要及时真实、准确地填写检查记录,建立存在问题台账,逐条跟踪并上报整改情况。每周将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整理形成文字图片资料,向负责人汇报。

(5)提前介入人员应参加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单位工程过程验收工作。

6.项目管理机构职责

(1)项目管理机构要做好提前介入的配合工作,主动协调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支持提前介入工作,为提前介入工作创造条件。

(2)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施工交底时应通知工务处和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参加。

(3)项目管理机构应有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工作,沟通提前介入工作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项目管理机构应在需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提前介入前一个月将工程进展书面通知工务处和相关设备管理单位。

(5)项目管理机构应向设备管理单位提供设计资料、变更资料,便于设备管理单位开展提前介入工作。

(6)项目管理机构对设备管理单位在提前介入过程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应组织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回设备管理单位。

(7)项目管理机构对设备管理单位在提前介入过程中提出的满足运营要求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并组织实施。

三、提前介入人员资格

提前介入人员应掌握高速铁路相关知识,熟悉高速铁路技术标准和操作技能,系责任心的高铁管理人员或技能骨干,原则上为参与未来高铁管理和维护的骨干人员。其资格满足以下要求:

1.管理和技术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加高速铁路提前介入、联调联试或在高速铁路工务管理和技术岗位见习3个月以上,上岗前应培训考试合格。

2.技能骨干人员:具有中专(高职)及以上学历、技师或高级工资格2年及以上、参加高速铁路提前介入、联调联试或参加高速铁路养护工作半年以上,上岗前应培训考试合格。

四、提前介入时间

1.路基工程:基床表层施工;

2.桥梁工程:桥面系施工前;

3.隧道工程:隧道贯通后;

4.轨道工程:线下工程完成、沉降评估之前。

五、提前介入工作监控重点

提前介入工作应依据铁道部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安全质量管理办法,铁路行业有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铁道部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定的相关文件进行。提前介入人员必须对以下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现场监控。

(一)轨道工程提前介入重点

1.钢轨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标准规定。钢轨应无伤损、硬弯,发现伤损轨及有硬弯轨及时通知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并做好记录。

2.钢轨轨缝设置符合标准,接头无错牙。并在下列位置不应有接头。

(1)明桥面小桥的全桥范围内;

(2)钢梁端部、拱桥温度伸缩缝和拱顶等处前后2m范围内;

(3)设有温度调节器的钢梁的温度跨度范围内。

(4)钢梁的横梁上。

3.无缝线路焊缝平直度及外观尺寸必须全面复核。发现不达标的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打磨或重焊。现场联焊焊缝焊后应及时探伤,焊头不得有未焊透、过烧、裂纹、气孔夹渣等有害缺陷,经探伤检查有内部缺陷应锯切重焊。

4.无缝线路锁定轨温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锁定轨温应均匀、准确。锁定轨温观测桩应设置齐全、牢固、不易破坏且易于观测,观测标记应清晰、准确。

5.轨枕及零配件(含胶垫)类型、规格、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轨枕铺设数符合设计要求,轨枕间距均匀,轨枕方正无歪斜。轨枕及零配件应有合格证和出厂证。轨枕无裂纹、破损、露筋等缺陷。轨枕螺旋道钉锚固达标,无严重歪斜、偏心,锚固高度与所用扣件配套。轨枕扣件安装作用良好,扭矩达标,涂油合格。

6.道床用碴等级、道碴分层铺设碾压及捣固质量、道床分层厚度及总厚度、面宽、边坡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所有上道道碴需有部铁科院质检报告、路局工务处颁发的开采资格证和路局道碴质量监控办发的道碴合格证。道碴级配及洁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对于质量有疑问的道碴可同监理一起到场抽样检验,不合格道碴严禁上道。

7.无碴轨道底座板(支撑层)、砂浆施工质量及铺板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道岔。

(1)道岔及岔枕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标准规定。道岔位置应按设计铺设,道岔轨面标高应与主要连接线一致,与另一线的高差,应自道岔后普通枕起开始顺坡。顺接坡度不应大于该线最大设计限坡。

(2)道岔铺设前应将道床压实,密度应不小于1.7kg/m3。

(3)道岔轨件应无伤损、硬弯;轨枕应无裂纹、破损、露筋;零配件安装作用良好,螺栓扭矩达标、涂油合格。

(4)道岔的铺设精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道岔精调必须利用精测网进行。

9.线路整道作业应保证线路平纵断面达标,并利用精测网进行精调。捣固应采用机械作业,保证捣固作业质量。整道作业后轨道几何尺寸应达到验收标准。

10.CPⅠ、CPⅡ、CPⅢ精网的设计必须满足设计和工务维护要求。精测网的数据资料必须准确,且必须有相关复测资料。

11.轨道加强设备类型、规格、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数量、防爬设备制动方向符合设计要求,作用良好。

12.各种线路标志的材质、规格、图案字样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标志的位置、数量、高度符合要求,埋设牢固,标示方向正确。

(二)路基工程

1.路堤填筑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分层填筑,填料种类、质量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设计标准执行,压实质量应达到相关标准。边坡应平顺、密实、稳固,坡率达到设计要求。

2.路堑应完善堑顶截、排水设施,坡率不得偏陡。

3.路基应有完整、畅通的排水系统,边沟、侧沟、天沟等地表排水设施应与天然沟渠和相邻的桥涵、隧道、站场等排水设施及路基面排水、坡面排水、电缆沟槽衔接,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水路畅通无隐患,并具有足够的过水能力。过渡段桥台背排水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完成,其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应平顺、整齐、牢固,排水畅通。

4.支挡结构基坑、基槽应按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开挖到位,基础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加固处理。圬工工程砌体尺寸、砂浆和混凝土标号、钢筋的数量和布置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施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有产品合格证并经二次检验合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取样进行强度试验。

5.因设计、施工未处理的危岩落石或施工遗留孤石、活石等要求设计单位补充完善相应处理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整治。

6.路基附属设备应有完备的检查设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完善。

7.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路基沉降控制,按要求布设沉降观测桩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沉降观测,观测资料存档待设备交接时移交设备管理单位。

(三)桥梁工程

1.桥面系的结构形式、规格尺寸、涂装质量和防排水设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规定。混凝土遮板、栏杆、屏障、挡风墙等在梁的活动端处均应断开。

有砟桥面道砟厚度不应小于35cm,直线地段和曲线内股不应大于45cm。线路中线与梁跨设计中线的偏差不应大于15mm。

2.桥面排水。

(1)水管和接头采用PVC管材、管件,材质应符合GB/T20221-2006和GB/T5836.1-2006要求,聚氯乙烯树脂含量(质量含量)不应小于80%;排水管支架采用金属材料。水管与接头连接应牢固、不漏水,支架锚固和支架与水管连接应牢固。

(2)底涂、喷涂聚脲防水涂料、脂肪族聚氨酯面层底涂、搭接专用粘结剂材料性能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喷涂聚脲防水层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其他材料性能要求与有砟轨道混凝土桥面防水相同。

3.钢结构涂装。

(1)人行道钢栏杆、疏散通道、吊篮、围栏、限高防护架等附属钢结构可采用手工清理,严禁使用腐蚀性物质清理钢表面。

(2)钢梁连接板层之间大于0.5mm的缝隙须将缝内污垢和铁锈清除干净,在第一道底漆干燥后,用石膏腻子填塞,待腻子表面干燥后,方可继续进行涂料涂装。小于0.5mm的缝隙可用油漆封闭。腻子应与所用防锈底漆配套使用。

(3)钢梁涂装用漆应符合《铁路钢桥用面漆、中间漆供货技术条件》(TB/T 2772)、《铁路钢桥用防锈底漆供货技术条件》(TB/T2773)及无机富锌防锈防滑涂料、灰色丙烯酸脂肪族聚氨酯面漆、氟碳面漆技术指标(TB/T 1527附录D、E)的要求,并有复查合格证。施工前应对涂料的颜色及外观、弯曲性能、附着力、细度、干燥时间、流出时间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复验和试涂,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式涂装。

4.钢结构。

(1)高强度螺栓、螺母及垫圈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GB/T1228~1231)的规定,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施工前应按规定对成品进行抽查。无出厂合格证或抽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高强度螺栓拧紧后,为防止雨水及潮湿空气侵入板缝,节点板束四周的裂缝均应用腻子封闭。高强度螺栓、螺母和垫圈的外露部分均应进行涂装防锈。

5.支座和防落梁挡块。

(1)支座位置上下座板必须水平安装,支座与梁底及垫石间必须密贴无缝隙,水平各层部件间应密贴无缝隙。活动支座滑动面应保持洁净滑润,保证梁跨自由伸缩、转动。固定支座应稳固可靠。支座安装允许偏差应满足允许偏差规定。

(2)支座锚栓直径不应小于24mm,支承垫石顶的套筒孔应采用无收缩灌浆料重力灌浆填实,螺栓标准件应采用渗锌或多元合金共渗防护处理。

(3)盆式橡胶支座质量应满足《客运专线桥梁盆式橡胶支座暂行技术条件》及《客运专线桥梁盆式橡胶支座暂行技术条件补充规定》的要求。常温型盆式橡胶支座适用温度为-25℃~+60℃,耐寒型支座适用温度为-40℃~+60℃。

(4)地震设防地段梁端或墩台顶应设置防落梁挡块,防落梁挡块应采用Q235焊接工型钢,高度不宜小于50cm,挡块中心与支座中心一致,连接螺栓强度应满足抗震要求。

(5)防落梁挡块连接螺栓应采用40Cr,螺栓螺纹与梁底预埋套筒有效接合长度应大于1.2倍的螺栓直径。挡块与支承垫石之间的空隙宜在20~40mm之间;横向活动支座(HX)和多向活动支座(DX)处,挡块严禁与墩台顶面、支承垫石侧面接触。

6.混凝土梁及墩台。

(1)混凝土梁、框构桥及桥台顶面可能被积水渗入的处所,均应铺设防水层。若发现与圬工体表面有湿润渗水、流锈水白浆时,应查明防水层状态,如有破损应进行修理,必要时予以更换或增设。防水层应采用耐久性好的新型材料和C40级纤维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6cm。

(2)桥墩有可能受到汽车撞击且影响行车安全时,应对桥墩采取加固或防撞等措施。

(3)梁底至地面高度小于4m,墩身或墩周边应设置防护栏。

7.涵洞。

(1)排洪涵应与路基排水沟和外部排水顺接,保证排水畅通。

(2)涵身应铺设新型防水层,节间接缝、沉降缝、伸缩缝不漏水,保证路堤及基底的稳定性。 

(四)隧道工程

1.隧道洞口顶出露仰坡坡脚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3.0m,洞门前端墙或上翘高度应高出坡脚不小于1.5m,洞口顶出露洞身的拱顶上缘的填土厚度不应小于1.0m。洞口边仰坡危石应清理,防护设施应完善。洞口仰坡周围须设置排水、截水设施。

2.隧道防水与排水。

(1)隧道排水系统应与洞外排水系统、天然水系顺接,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

1)隧道全长范围内均应设置纵向和横向盲沟、侧沟、泄水槽、中心水沟或中心水管和检查井;

2)洞外排水应设置洞外排水沟、洞口截水横沟、洞顶截水天沟、仰坡排水沟等;必要时,洞外应设置缓冲池(井)。

(2)增设明洞时,其防排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明洞顶应设置完善的截排水系统。

2)靠山侧边墙或边墙后,应设置纵向或竖向盲沟,将水引至边墙泄水孔排出。纵向盲沟设置纵坡不小于2‰。

3)衬砌外壁应敷设外贴式防水层,防水层的砂浆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

4)洞门与既有隧道的接头处,应做好防水处理。

5)回填土表面宜铺设粘性隔水层,并与边坡搭设良好。

3.隧道照明。

(1)长度500m~3000m的曲线隧道和1000m~3000m的直线隧道,应设置施工照明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在隧道边墙两侧交错设置。

(2)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应设置冷光源指示照明灯具和施工照明电源插座;照明灯具在隧道边墙两侧交错设置,两灯具间最低照度不小于1.0勒克斯;对应每处指示照明灯具下方边墙上设置施工照明电源插座。

(3)长度5000m及以上的隧道除设置冷光源指示照明灯具和施工照明电源插座外,在隧道救援通道一侧还应设置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灯。

(4)指示照明灯具和施工照明电源插座应具有防潮、防腐、防震动的“三防”性能,并满足《铁路隧道固定式照明灯具技术条件》(TB/T2796)的要求。

(五)安全防护设施

1.防护栅栏类型、高度及埋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沟头、栅栏底部、涵帽、路肩墙等部位应进行封闭。

2.防抛网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设置长度应满足现场要求。

3.限高架类型及安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能满足现场要求。

4.公铁并行防护栏(桩)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等级、设置长度应能满足现场要求。

5.绿化工程树种应选择适合当地气候、生命力强的品种。景观效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做到绿篱不断带。

6.防灾系统监视设备选型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防坠落装置安装位置应满足现场要求。

(六)安全生产

1.在既有线附近施工时,严禁在既有线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取土、开采砂石,不得影响邻线路基及其防护设备安全。

2.土石方爆破、箱涵顶进、既有桥涵改造等影响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施工,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与防护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3.路基工程施工中弃土堆设置须严格执行《铁路路基设计规范》7.3条的要求,不能影响邻线路基边坡稳定和排水功能。

4.在营业线进行施工应有祥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中必须有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前必须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施工、运输、安全等事项,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施工必须按路局审批的施工计划进行,不得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

5.在进行线路封锁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质量必须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不得有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施工准备期间严禁超量准备;施工封锁期间应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设置防护体系,料具、人员不得侵入邻线限界,不得在两线间放置和停留,施工作业须符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二章中行车安全有关规定;施工结束线路开通前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不得冒险放行。

六、考核标准

路局对设备管理单位提前介入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纳入经营业绩考核。

1.承担新建项目接管设备管理单位未及时成立提前介入管理机构的,扣1分。段提前介入管理机构未正常开展工作的每月扣0.5分。

2.年度无提前介入工作计划的扣1分,未按时报路局工务处审核的扣0.5分。

3.月度无提前介入实施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的每次扣0.5分。

4.月度无工作总结或未按时上报总结材料的每次扣0.5分。

5.检查出一般质量安全问题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跟踪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和汇报的每件扣0.5分。

6.重大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制止及汇报的每件扣1分。

7.存在问题未建立台帐或未跟踪整改情况的扣1分。

提前介入问题汇总表
单位:    日期: 
序号项目名称专业问题地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复查情况责任单位备注
施工单位监理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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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提前介入工作工务系统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1.路局成立工务系统提前介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副组长:各铁路公司总经理、各指挥部指挥长、工务处、建管处组员:各铁路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各指挥部主管副指挥长、工务处主管副、建管处主管副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务处)主任:工务处主管副成员:工务处线路科科长、路桥科科长、安设办主任及主管工程师。3.设备管理单位成立提前介入工作小组组长:段长副组长:主管副段长组员:段线路科科长、路桥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提前介入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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