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关于下达200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06〕28号)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0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为做好2007年推免生工作,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江树人
副组长:翟志席、秦世成
成 员:计成、吴文良、师桂芳、李培景、景发、李健强、张泓、周旭峰
2.各学院相应成立院长或教学院长为组长,由主管本科、研究生、学生等工作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5-7人的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院内名额调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
3. 本通知中的“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教务处负责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研究生院负责对报考本校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和录取。
二、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参加支教团的免试研究生还应是党员(含预备党员),并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或“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已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课考核成绩合格;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习成绩优秀,符合以下条件: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列本专业前30%;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40%;外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四级优秀(85分以上)或565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通过(60分以上)或450分以上、或国家俄语四级70分以上、或国家日语四级70分以上。
理科试验班的学生,前两学年GPA列本班级前80%;前两学年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90%;外语成绩要求同其他专业。
生物学、化学两个国家理科基地的学生,前三学年GPA列本专业前60%;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70%;外语成绩要求同其他专业。
5.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参加支教团的学生,以及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前三学年GPA列本专业前50%(国家理科基地学生为70%);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60%(国家理科基地学生为80%);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外语四级65分或46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60分或425分以上者,经相关部门认定,可对其综合测评酬情加分,然后参加本专业的排名。
6.在校园体育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经相关部门认定,一般情况下前三学年GPA列本班级前20%或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30%;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外语四级60分或425分以上。特别优秀者报领导小组审定可适当降低标准。
7.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的学生、内地高中班、内地高中班的少数民族学生,如愿按“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项目继续学习,前三学年GPA列本专业前60%;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70%;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外语四级50分或400分以上。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具体事宜见教育部有关规定。
8.获得国家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限前三作者)、获得发明专利(限前三名)等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由两名本校本专业教授及本班班主任联名推荐,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定并公示,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者可不受综合排名。
三、推荐办法
1.根据各学院2007年本科毕业生人数、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数、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情况,经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学院应按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应在综合测评中予以适当考虑。
3.各学院应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排序,并按推荐名额的110%上报初选名单,还可按校外名额1:1的比例推荐部分候补学生,在正式名额有空缺的情况下顺序递补。初选名单不再分校内外名额,但各院要保证最终的推荐名单中校内推荐人数不得多于分配数。
4.鼓励学生到交叉学科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5.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期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参加支教团学生推荐工作,按照《关于选拔2007届本科毕业生在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期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参加支教团的办法》(见附件2)执行。
6.对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学生的推荐工作,按照《关于选拔对校园文化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200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办法》(见附件3)执行。
四、接收
确定为校内接收名额的学生按《中国农业大学2007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推荐到其他招生单位的免试生按接收单位规定办理。
五、工作程序
9月13日前 | 各学院进行GPA计算和综合测评,公布排名结果 |
9月14日-15日 | 公布条件和名额,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到各学院报名,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9月18日12:00前 | 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将初选名单和候补名单报教务处,同时提供电子版 |
9月19日-27日 | 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
9月22日8:00-10:00 | 校内初选学生到校医院进行体检(空腹) |
9月28日-10月12日 | 各学院对校内初选学生进行复试 |
10月13日12:00前 | 各学院将复试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
10月14日-20日 | 研究生院公示校内接收学生名单 |
10月17日12:00前 | 校外推荐学生将申请单位的接收函送达所在学院。各学院按照推荐免试生数据库结构要求(见附件4),将各类正式推荐的免试生基本情况录入计算机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
10月18日-24日 | 教务处公示所有推荐学生名单 |
10月25日 | 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正式名单,报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10月底 | 所有推荐免试生到所在学院领取ID号和密码,直接在网上选择免试生接收单位进行2007年硕士生招生报名,并确认网报信息 |
11月初 | 学校将2007年推免生数据库报北京市高招办,同时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11月初 | 所有推荐免试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随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达接受单位。逾期未寄达登记表的免试生,将被取消推免生报考资格 |
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按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
2.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均应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6);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期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参加支教团、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等特殊类别的学生还应填写相应表格。报名表均可在校园网下载。报名结束后,将不能再更改推荐免试生的类别。
3.免试生推荐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名单有争议者,在此期间可向纪委监察处(东区主楼209,电话62736994)反映。
4.推荐校外的免试生确定接受单位后不可更改。
5.按候补身份推荐的学生,可同时联系接收单位,在正式推荐名额空缺的情况下,以学院为单位,可按总名次顺序递补。如果本学院的校内外推荐名额仍不能完成,应上交学校进行调整。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表
2.关于选拔2007届本科毕业生在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期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参加支教团的办法
3.关于选拔对校园文化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200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办法
4.2007年推荐免试生数据库结构及说明
5.中国农业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流程图
6.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中国农业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9月14日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推荐名额 | ||
合计 | 校内 | 校外 | |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 50 | 45 | 5 |
生物学院 | 55 | 44 | 11 |
资源环境学院 | 35 | 26 | 9 |
动物科技学院 | 15 | 13 | 2 |
动物医学院 | 13 | 12 | 1 |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 23 | 19 | 4 |
工学院 | 66 | 48 | 18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49 | 34 | 15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33 | 23 | 10 |
理学院(化学理科基地) | 35 | 28 | 7 |
理学院(工程力学) | 5 | 4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49 | 29 | 20 |
人文与发展学院 | 26 | 17 | 9 |
国际学院 | 4 | 0 | 4 |
生命科学试验班 | 29 | 19 | 10 |
信息科学试验班 | 34 | 22 | 12 |
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21 | 21 | |
支教团 | 5 | 5 | |
高水平运动员 | 4 | 4 | |
有特殊贡献 | 4 | 4 | |
民族生 | 2 | 2 |
2、校内数为最大留校数,各院可视具体情况,将校内名额用于校外推荐;
3、各学院按推荐名额的110%上报初选名单,还可按校外名额1:1的比例推荐候补学生,在正式名额有空缺的情况下,顺序递补。
附件2:
关于选拔2007届本科毕业生在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期间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参加支教团的办法
为认真做好选拔2007届本科毕业生在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期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参加支教团的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组织机构
选拔2007届本科毕业生在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期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参加支教团,在学校200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基本报名条件
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列本专业前50%(国家理科基地学生为70%),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60%(国家理科基地学生为80%),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外语四级65分或460分以上或国家外语六级60分或425分以上;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身体健康。
受到市级以上(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表彰的,可优先推荐。
三、选拔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从所在学院领取报名表,也可以直接从校园网学生工作部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完成后交所在学院分(或分团委)。
(二)推荐
学院综合考查报名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学校规定的基本报名条件,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资格审查和笔试
1.学校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和参加支教团的面试人数,分别按各学科类计划留用名额的200%的比例确定。
2.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是考查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工作为闭卷统一集中进行,测试时间为90分钟,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测试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综合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宏观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国情国力、公文处理等相关知识。二是认知能力测试,包括言语表达、数算、逻辑推理、资料分析。
(四)面试
1.首先面试选拔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面试工作以学科类为单位。面试选拔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结束后,由校团委组织进行支教团人员的面试。
2.面试工作设立四个工作组:理学类学科工作组、工学类学科工作组、管理类学科工作组和参加支教团工作组。各学科面试工作组的成员由学科内相关学院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参加支教团面试工作组由团委和学院代表组成。
3.面试采取打分的方式对每位面试学生分四方面考评:每人2分钟自述(分值20)、语言表达能力(分值30)、社会工作经历(分值30)、整体形象及其它(分值20)四个方面进行评定。总分为100分。每位参加面试学生的面试成绩是所有工作组成员打分结果总和的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4.参加面试的学生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分组进行。分组进行时,每组不多于三人。面试时每人首先进行两分钟自述,其他时间自由提问和回答问题。
5.各面试工作组成员在打分的同时要结合面试学生的报名表审核学习成绩、政治面貌、社会工作等其它方面的情况。
6.报名参加两种选拔类型的学生,需分别参加面试。
7.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计划指标数量确定初选人员。对初选人员的综合测评进行酌情加分后,参加本专业综合测评排名。
(五)复试
1.通过面试确定的初选学生,必须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按专业进行复试。
2.体检合格并通过复试的学生,确定为正式录用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六)录用
确定录用的学生与用人单位实行双向选择
四、日程安排
9月15日—20日 报名
9月21日—22日 资格审查、学院推荐
9月24日 通过资格审查并被学院推荐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月27日 面试,确定初选学生
9月28日之后 体检,参加所在学院复试
附件3:
关于选拔对校园文化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
200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办法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校园文化活动,提高我校校园文化活动水准,学校决定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对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为免试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基本条件
1.200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定向生除外);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
3.在校前三年学习成绩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4.曾担任一届或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学生会、校学生会副、院学生会、院分团委副、学生社团团工委副、学生社团联合会会长),并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或“社会工作奖学金”称号;
5.多次策划组织校内外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学校层面),反响好;或组织、参加的艺术团体或个人获得省部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单项比赛前六名奖励;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获得北京市或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称号;
主持或参与撰写的论文公开发表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
组织、参加的艺术团体或个人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单项比赛前八名奖励;
(注:4和5不要求同时具备)
二、选拔程序
学校每年从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安排专门指标选拔对校园文化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本科生;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核批准后,将相关材料报校团委;
主管校领导召集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对综合测评进行酌情加分后,参加本专业排名。
三、日程安排
9月14日—20日 报名
9月21日—22日 推荐
9月23日—28日 考核并初步确定人选
之后参加体检和专业复试(时间与其他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同学一致)
附件4:
2007年推荐免试生数据库结构及说明
1、数据库命名要求: **m07.dbf
(**为推荐学院代码,如11m07.dbf 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生库)
2、数据库结构及说明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长度 | 字段说明 |
1 | ZXH | C | 4 | 总序号,按总名次由小到大排序 |
2 | XH | C | 10 | 学号 |
3 | XM | C | 8 | 姓名,按紧左原则(二级字库中没有的汉字用区位码"0909"代替) |
4 | XB | C | 2 | 性别 |
5 | ZJHM | C | 40 | 身份证号,按紧左原则,不加任何字符 |
6 | CSRQ | C | 8 | 出生日期,即年(XXXX)月(XX)日(XX),共8位,年、月、日间不加任何字符,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
7 | BYZYMC | C | 30 | 本科毕业专业名称 按《综合教务系统》填写,与成绩单显示的专业名称一致 |
8 | DWDM | C | 5 | 报考(接收)单位代码,教育部给定的5位代码 我校为 10019 |
9 | DWMC | C | 34 | 报考(接收)单位名称 全称 (中国科学院在京各单位均填写8000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京外各单位填写单位的具体代码和名称) |
10 | ZYDM | C | 6 | 报考(接收)码,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
11 | ZYMC | C | 30 | 报考(接收)专业名称,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
12 | GPA | C | 5 | 平均学分绩点 |
13 | SJF | C | 4 | 国家四级分数 |
14 | YYLJF | C | 4 | 英语六级分数 |
15 | ZYZRS | C | 4 | 专业总人数 |
16 | ZYZPM | C | 2 | 专业总名次 |
17 | BZ | C | 30 | 备注 |
附件5:
中国农业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流程图
学生填写资格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选名单,网上公示
各类校内推荐免试生体检、复试
校外免试生、候补免试生联系接收单位,接收函送所在学院
学院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
学院将校内、外推免生汇总,按学校分配名额及比例报教务处
后,报教务处
网上公示,争议期
领导小组审定正式名单,上报北京市
附件6:
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年 月 日填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
学 号 | 本科所学专业 | 政治面目 | |||||||||||||||||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 |||||||||||||||||||
GPA | GPA名次 | 班级综合测评分数 | 专业综合测评名次 | ||||||||||||||||
第一外 语语种 | 国 家 外 语 四 级 分 数 | 国 家 英 语 六 级 分 数 | |||||||||||||||||
申请类型 | 思想教育 | 支教团 | 突出贡献 | 特殊学术专长 | 直博 | 硕博连读 | 硕士 | ||||||||||||
接收单位代码 | 拟修码 | ||||||||||||||||||
接收单位名称 | 拟修专业名称 | ||||||||||||||||||
院系推荐小组意见 | " 组长签字 学院公章 | ||||||||||||||||||
学校推荐小组意见 | " 教务处代章 | ||||||||||||||||||
接收推免生院系意见 | |||||||||||||||||||
接收 推免生 招生办意见 | |||||||||||||||||||
备注 |
2、申请校内的同学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即可,不必加盖教务处公章;
3、申请校外的同学加盖教务处章后方有效,本表仅表明该生符合推荐免试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