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6137—200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硫化氢油气生产和气体处理作业中的人员培训、个人防护装备、材料选择、紧急情况下的作业程序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流体中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气体处理作业。由于在作业中存在的硫化氢燃烧,本标准也适用于硫化氢燃烧产生二氧化硫的作业环境。
4 适用性
4.1 在油气生产和处理加工中,应评估环境的苛刻程度。环境评估中至少要执行以下的方法:
(a)如果工作场所的硫化氢浓度超过15mg/m3(10ppm)或工作场所的二氧化硫浓度超过5.4 mg/m3(2ppm),宜提供人员保护。以下为本条款不适用的情况:
1)硫化氢在大气中的浓度不会超过15mg/m3(10ppm)
2)二氧化硫在大气中的浓度不会超过5.4 mg/m3(2ppm)。
本标准推荐硫化氢阈限值为15mg/m3(10ppm)(8h TWA),推荐二氧化硫阈限值为5.4 mg/m3(2ppm)(体积分数)。
4.3 危险性告知(员工知情权)
执行本标准作业的所有员工应经常了解和掌握所在环境危险性的基本情况。
4.4 公众知晓权
作业场所附近的居民对紧急情况下生产设施向环境释放有毒物质有知情权。
6 个人防护装备
6.4.5 呼吸装备的使用
进入硫化氢浓度超过安全临界浓度30mg/m3(20ppm)或怀疑存在硫化氢或二氧化硫但浓度不详的区域进行作业之前,应戴好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直到该区域已安全或作业人员返回到安全区域。
警示:在进行救援或进入危险环境之前,应首先在安全的地方戴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9 作业方法
9.2 紧急程序
应急作业和关停程序应张贴,或易于为作业人员取得。
9.3 测试程序
产出液体中的气相组分测试应定期进行以检测其中的硫化氢浓度。
9.4 安全工作方法
宜为操作和维护(如罐的测量、水管线爆裂、线路维修、换阀门、取样等)设计安全操作程序,这样才能避免由于硫化氢释放引起的危险。
9.5 泄漏检查
在处理产出流体的系统中,如果有可能引起大气中的硫化氢浓度超过15mg/m3(10ppm),宜使用硫化氢监测系统或程序(如可视观察、肥皂泡测试、便携式检测仪、固定监测设备等)来监测硫化氢的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