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本学科(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4个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能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各种社会现象,掌握系统的新闻传播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媒体融合的发展趋势与运作机制,熟悉我国新闻传播、文化宣传的法规,适应社会现代化发展需要,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互联网站等新闻传播部门,广告、公关等商业传播部门,以及其他公共传播、艺术传播等部门工作的高素质的传播人才。
二 学位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4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7学分,文理基础课程28学分,专业教育课程61学分(含教学实习6学分和毕业论文4学分),任意选修4学分。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 课程设置:(140学分)
(一) 通识教育课程(47学分)
修读要求:I类核心课程,修满24学分;II类专项教育课程,修满17学分;III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满6学分(其中传播学、广告学必须选修“应用统计学”)。
(二) 文理基础课程(28学分)
新闻学专业的学生应在文理基础课程中的人文类基础课程中的I组中修满10学分(其中必须选修“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人文类基础课程II组中修满8学分(其中必须选修“新闻学概论”和“传播学概论 ” ),并在社会科学类基础课程中选修6学分,在经管类基础课程中选修4学分。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的学生应在文理基础课程中的人文类基础课程中的I组中修满10学分(其中必须选修“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人文类基础课程II组中修满8学分(其中必须选修“新闻学概论”和“传播学概论”),并在社会科学类基础课程中选修6学分,在经管类基础课程中选修4学分。
广告学专业的学生应在文理基础课程中的人文类基础课程中的I组中修满6学分(其中必须选修“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人文类基础课程II组中修满6学分(其中必须选修“新闻学概论”和“传播学概论”),在社会科学类基础课程中选修10学分(其中必须选修“社会学导论”,“心理学导论”和“高等数学D”),在经管类基础课程中选修6学分(其中必须选修“微观经济学A”,“宏观经济学A”)。
传播学专业的学生应在文理基础课程中的人文类基础课程中的I组中修满6学分(其中必须选修“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在人文类基础课程II组中修满8学分(其中必须选修“新闻学概论”和“传播学概论”),在社会科学类基础课中修满10学分(其中必须选修“社会学导论”,“心理学导论”和“高等数学D”),在经管类基础课程中选修4学分。
(三) 专业教育课程(61学分)
相关专业可以跨课程组选修,计入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3. 专业选修课程(学生可以在以下四个模块中任意选修,新闻学22学分、广播电视新闻学20学分、广
(四) 任意选修(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