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掌控外来人员来厂区目的、行为,以及有无相关部门对其接洽。
2.适用对象及范围
外来公务洽谈、外来施工人员、面试人员、临时送货人员;
3.标准运作流程
3.1 临时出入证应有连续编号
3.2 壹张临时出入证只能用于一个来访者
3.3 对于需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门岗保安需详细询问访问部门、寻访人员,再进行电话核对后,让其出示证件登记,换取《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拥有《临时出入证》者,在离开厂区时应立即归还并换回他们原来的证件。
3.4 登记来访者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寻访部门、访问人员以作存档之用。
3.5《临时出入证》办理前后需检查证件是否损坏。
3.5.1办理《临时出入证》方法如下:
-身份证
-驾驶证
-护照
-工作证
-证件包括拥有人相符的照片及官方检验盖章;
3.5.2对于来访者没有随带任何证件者
-任何保安部人员不能离开他的岗位。
-用电话联系该部门要求派人员前来带入,并以领入者《员工卡》作抵押为来访者换取临时出入证和派员送行。
3.6 来访者
3.6.1对没有拥有临时出入证者,阻止进入厂区。
-发现穿破旧衣服者
-发现精神病患者、痴呆患者或服药物者和酒醉者
3.6.2所有来访者,申请工作者应拥有并佩戴临时出入证,这是他们的义务:
-必须由该部门派人员前来带领来访者,来访者进入厂区2F办公大厅后需佩戴临时出入证件。
-制止出入其它部门。
3.7 监视方法
3.8 违反厂区的规章制度者:
3.8.1发现任何以上违法行为者,应报告于保安主管。
3.8.2保安主管应上报于保安部经理,提供必要的文件于人力资源部,作适当的纪律处分。
3.9不允许任何个人和团体进入厂区区域而没有临时出入证件。
3.9.1发现任何个人和团体,在厂区区域内出入而没有临时出入证件者,需劝告他们完成办理出入证件。
3.9.2 在厂区内发现有以下情况者:
-拒绝领取临时出入证件者
-发现到期/遗失临时出入证件或涂改者
-在厂区内继续停留闲逛者
应该扣留并提交当班保安主管调查,作适当处理。
4.临时出入证需半年更换一次;盖公章方可有效;
5.来访者将《临时出入证》不慎遗失,需作20元赔偿;该《临时出入证》号在有效期内不
再补充,直至有效期满后重新制作新的《临时出入证》。
6.对来访者有车辆,如供应商,保安员需先登记车辆进出表后,再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