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李殿锁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李殿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座落在营南村7组的私人住宅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原则下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
1、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
1、本工程主体土建工程。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图纸有修改的需双方同意。
2、甲方负责协调工地材料、水电供给,配合乙方安全顺利施工。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一切伙食问题。
3、 乙方负责甲方房屋主体工程建筑,包括基础、墙体、梁、柱、腾空楼板铺设、楼梯、楼面、现浇混凝土及室内地面找平。正前面为贴瓷砖,规格为 厘米,其他三方为搓沙墙面。
4、施工脚手架由乙方负责,屋面现浇混凝土的双排脚手架租赁由甲方负责,架设由乙方负责。全梁、立柱、现浇面混凝土均由甲方购买商品混凝土。
二、面积单价及计算方式:双方约定每平方米300元,(大写人民币每平方米叁百元整)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三、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的由乙方负责。
四、 付款方式:基础建起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承建费,建好后再付人民币 元承建费,其余款项为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安全问题:乙方应当文明安全施工,如果因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人身损害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包括施工人员车辆停放、器材摆放、施工机械作业等。
6、工程期限: 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 个晴天,雨天顺延 )
7、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合同内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总价款1%的违约金。
8、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当日生效,一式三份,共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