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办法所称的私车公用是指将其私有汽车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私车公用车辆应随时保证车况良好,满足自己外出办事需求。
2、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强制险、商业险等车辆管理及交管部门备查所需的证件及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严禁酒后驾车,在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应由车主自行承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章、违法事项与公司无关,责任完全由车主自负。
3、公司将不定期对享受补贴的车辆进行抽查,若发现有驾驶证过期或被吊销、未办理年检相关手续、超出车辆使用年限以及保险过期等,公司将有权取消车辆补贴资格。
4、私车公用车辆每次出车都要填写《私车公用出车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总经理批准,方可享受车辆补贴。
5、财务部根据《私车公用出车单》记载的里程数折算金额。暂定:1.8排量百公里油耗8.0L ;2.0排量百公里油耗8.5L;2.5排量百公里油耗10L。出车途中的过路费、停车费可凭有效票据报销。
6、报销程序:每月25日前凭《私车公用出车单》结算费用→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部审核(有效票据停车费、过路费、燃油费)→总经理批准。
*****有限公司
**年**月
私车公用出车单
申请日期 | 申请部门 | 同车人员 | |||
出车起点 | 出车终点 | 行车里程 | |||
出车事由 | 车 型 | ||||
车牌号 | |||||
申请人 | 主管领导 | 总经理 |
2、暂定:2.0排量百公里油耗8.5L;2.5排量百公里油耗1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