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安区2009年小一新生招生工作日程表
| 宣传准备 | 3月17日 | 向社会宣传小一、初一招生工作(《宝安日报》、《宝安教育报》) | 基教科 |
| 3月17日 | 召开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直属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签订《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承诺书》。 | 基教科 教育办(事务科)、直属学校 | |
| 3月18日—3月23日 | 编写《2009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及“两免”指引》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街道资料由各街道根据基教科提供的电子材料印刷、分发。 | 基教科 教育办(事务科) | |
| 制定执行“1+5”文件及相关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 基教科 | ||
| 发动辖区内居委会及物业管理处共同做好招生的宣传工作。 | 各中小学 | ||
| 3月18日—4月9日 | 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 | 基教科 教育办(事务科) | |
| 3月19、20日 | 召开2008—200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和网上报名操作系统培训会议。 | 基教科 教育办(事务科)、直属学校 | |
| 3月23日前 | 各小学协助学区内幼儿园召开大班家长会,宣讲招生,印发《2009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及“两免”指引》。 | 各小学 | |
| 3月25日 | 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需面向社会公示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的主要信息。(“六公示”:招生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六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不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等。 | 基教科、教育办(事务科)、各中小学 | |
| 学位申请 | 3月25日—4月9日 | 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学校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网上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家长可在家或在学校申请;学校开放电脑中心,指导家长填写。 | 各小学 |
| 3月28日 (周六) | 召开咨询会:上午8:00-11:30各学校在校门口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开放网络教室,安排教师指导部分没有上网条件的家长填表打印。 | 各小学 | |
| 4月7日 | 资料验核人员培训。直属学校验核人员都参加,各街道派一人参加。 | 各直属小学、各街道代表 | |
| 4月8日或9日 | 各街道组织资料验核人员培训。 | 各街道小学 | |
| 4月10—12日 | 1.学校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并接受资料验核。学校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工作时间8:00—11:30,2:00—5:00。 | 各小学 | |
| 2.区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安排专人值班,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情况收集工作,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区和市教育局。 | 基教科 | ||
| 4月13日—5月20日 | 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 | 、社保等部门 | |
| 学位安排 | 5月21日—6月5日 | 根据资质审核情况及实际情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小学学位安排。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负责街道辖管公办小学学位统筹安排。 | 城区小学 |
| 检查核准 | 6月5日—6月10日 | 迎接市教育局对招生工作核查、抽查,区教育局对全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核查、抽查。 | 市教育局 |
| 6月11日 | 下午15:00,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 | 各小学 | |
| 报到注册 | 6月12日—6月20日 | 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事务办)与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 | 各小学 |
| 宣传准备 | 3月17日 | 向社会宣传小一、初一招生工作(《宝安日报》、《宝安教育报》) | 基教科、教育办(事务科) |
| 3月17日 | 召开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直属学校、公办初中招生工作会议。签订《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承诺书》。 | 基教科、教育办(事务科)、直属学校、公办初中 | |
| 3月17日前 | 编写《2009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及“两免”指引》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 | 基教科 | |
| 制定执行“1+5”文件及相关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 基教科 | ||
| 3月18—23日 | 发动辖区内居委会及物业管理处共同做好招生的宣传工作。 | 各中小学 | |
| 3月18日—5月7日 | 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 | 基教科 教育办(事务科) | |
| 3月19、20日 | 召开2008—200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和网上报名操作系统培训会议。 | 基教科 教育办(事务科)、直属学校、公办中小学 | |
| 3月25日 | 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需面向社会公示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的主要信息。(“六公示”:招生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六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不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等。 | 基教科、教育办(事务科)、直属学校、公办中小学 | |
| 学位申请 | 4月初 | 各小学发放《2009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及“两免”指引》、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 基教科 教育办(事务科)、各小学 |
| 4月20日—5月7日 | 小学毕业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 各学生、家长 | |
| 5月6日 | 资料验核人员培训。 | 各中学 | |
| 5月8日 | 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 教育局、各街道 | |
| 5月8、9日 | 1.就读资料初审。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和网上报名表到学生就读小学接受资料初审。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工作时间8:00—11:30,2:00—5:00。 | 各小学 | |
| 2.区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安排专人值班,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情况收集工作,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区和市教育局。 | 基教科 | ||
| 5月10日 | 下午6点前,资料核查组将《2009年宝安城区公办初中学位预申请汇总表》签字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C206室。 | 资料核查组 | |
| 5月11日全天 | 深圳户籍在外地小学毕业毕业的宝安城区学生和外地户籍已在宝安城区购房的六年级毕业生的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和报名表自行到宝城小学报名点申请城区公办初中学位。5月11日下午,核查组将《2009年宝安城区公办初中学位预申请汇总表》签字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C206室。 | ||
| 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 | 5月11日—6月18日 | 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 | 、社保等部门 |
| 学位安排 | 6月19日至6月24日 |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公办中学学位。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负责街道辖管公办中学学位统筹安排。 | 基教科、教育办(社会事务科) |
| 初中招生 | 6月25日 | 6月25日下午15:00,各中学公布录取名单。 | 各中学 |
| 7月1日—10日 | 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 | 各中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