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的无仓储危险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石脑油、甲苯、二甲苯、MTBE(甲基叔丁基醚)、甲醇、混合芳烃(苯、甲苯、二甲苯的混合物)、轻烃(C1~C8)、沥青、石蜡等产品。
三、职责
1.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无仓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领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无仓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安全培训。
3. 采购部门负责审核危险化学品供应商资质,按照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采购,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4. 使用部门负责按照规定使用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5. 所有员工应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履行安全职责。
四、管理制度
1. 采购与验收
(1)采购部门应审查供应商的资质,确保其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采购前,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审核其内容。
(3)验收时,应检查产品包装、标识、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2. 使用与储存
(1)使用部门应制定无仓储危险化学品使用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
(2)操作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技能。
(3)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如穿戴防护用品、保持通风等。
3. 运输与配送
(1)运输车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驾驶员应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证。
(2)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防止泄露、泄漏等事故发生。
(3)配送人员应熟悉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确保配送过程安全。
4. 应急处理
(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责任人员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减轻损失。
五、培训与考核
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应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在岗员工,应定期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六、监督检查
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