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设优良育人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组织师生开展‘人人参与平安建设、人人共建和谐平安家园’签名活动,增强师生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感,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小结。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稳定为主线,以校舍安全和师生安全防范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为载体,突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平安和谐的相互联系,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制,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继续深化‚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完善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创建安定有序、诚信友爱、公平正义、民主法制、文明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全县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社会问题,学校秩序井然,促进我县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一把手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平安建设工作,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2、加强校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学校保卫干部、门卫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素质,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学校安全工作队伍,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效能,建立校园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校园防范的科技含量和实效,推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3、加强消防安全和校舍安全管理。做到消防设施齐全,并定期检查、更新,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做好危房的及时排查、维修,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4、健全校园值班巡逻、登记制度。加强对校园的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加强校内食堂(餐厅)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县教育局、卫生局关于建设健康校园的标准,食堂(餐厅)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许可证,定期对食品卫生等实施监督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6、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严格管理校园网,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要建设‚防火墙‛,把校园网建成健康安全的绿色通道。
(二)整肃校园周边,优化校外环境。
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巩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成果,努力探索并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三)关注师生权益,调处矛盾纠纷。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对干部、教职员工、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注意矛盾纠纷处理的方式方法,不激化矛盾。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100%。
2、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化解本级信访,及时报告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情况,严格执行《费县教育局信访工作制
度》,无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无非法集会和事件发生。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自护自救能力,努力减少意外伤亡及其他事件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按照县委、县和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我县‚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分为宣传发动和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评估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至3月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宣传发动阶段。各学校要按照县综治委、县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进行深入的组织发动工作。要加大对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形成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通力配合的良好局面。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制定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方案和工作计划。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到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工作步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五明确‛,切实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加强对广大学生娱乐、消费等的正确引导,增强他们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对各种侵扰的抗御力。 (四)健全机制,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和吸取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2011年9月18日 温宿县幼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