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案例:
2003年4月11日,无锡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无锡日报》于4月9日、10日,《江南晚报》于4月10日分别刊登了江苏省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乃捷尔初乳素”广告,涉嫌误导消费者。该广告分别以“非典型肺炎如何防治”和“非典型肺炎的启示:自身免疫力是抗病之本”为大标题,内容从介绍非典型肺炎到介绍乃捷尔初乳素“能补充体内合成抗体的不足,直接参与人体免疫反应,杀死并清除入侵体内的病毒、细菌和毒素,增强抗病能力”,并宣称“这次非典型肺炎防治期间,乃捷尔初乳素成了广大市民健身防病的法宝。”经查,乃捷尔初乳素胶囊为保健食品,其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耐缺氧、抗疲劳。该保健食品对疾病包括非典型肺炎并无治疗作用,系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问:1、试分析违法的主体是谁?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何违法?应当如何处理?
答:主体是广告主江苏省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锡日报》、《江南晚报》。结果:无锡市工商局已责令广告主、上述媒介停止发布该虚假违法广告,并对广告主处以10万元罚款,对上述媒介分别予以罚款处理。
一、填空题(共 5 道试题,共 15 分。) 得分:9
1.
按广告的性质分类,可分为 和 两大类。
试题满分:2 分
第 1 空、 满分:1 分
第 2 空、 满分:1 分
2. 发布印刷品广告,不得妨碍 、 及人民生活。
试题满分:2 分
第 1 空、 满分:1 分
第 2 空、 满分:1 分
3. 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对广告主的广告行为的监督管理重点体现在对 、经营范围、 及对 的查处等。
试题满分:3 分
第 1 空、 满分:1 分
第 2 空、 满分:1 分
第 3 空、 满分:1 分
4. 广告行业自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 和 原则。
试题满分:3 分
第 1 空、 满分:1 分
第 2 空、 满分:1 分
第 3 空、 满分:1 分
5.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广告市场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种类有 、 、 、 、 和罚款。
试题满分:5 分
二、名词解释(共 5 道试题,共 25 分。) 得分:25
1. 广告监督管理
广告监督管理是广告管理过程中管理主体的组织形态,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法规运行的整体。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广告监督管理的职能。
2.广告经营垄断行为
广告经营垄断行为,是指广告宣传活动的当事人或经济组织对广告宣传市场运行过程或这一过程的某些方面的排他性控制,即对广告竞争的、遏制行为。
3.广告宣传关系
广告宣传关系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具体广告宣传活动中与广告受众和消费者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
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广告市场主体,依照行政程序和权限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5.广告经营者
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三、简答题(共 3 道试题,共 30 分。) 得分:30
1.
广告监督管理行政诉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广告监督管理行政诉讼的主要内容
(1)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止等行政处罚行为;
(2)当事人认为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
(3)当事人认为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侵犯其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
(4)当事人认为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侵犯其法律规定的广告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广告管理行政案件。
2.
《国际商会广告自律准则》的一般标准是什么?
答:(1)公平;(2)诚实;(3)比较,对比广告不得产生误导作用,对比广告的内容应以具体事实为基础,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选择对比点;(4)证明;(5)贬低;(6)保护人身权;(7)信誉宣传;(8)模仿;(9)广告的识别;(10)安全,广告不得展示或描述危险行为,也不得展示或描述忽视安全的情况。针对儿童、青少年的广告,尤其要特别注意安全,不得利用儿童的轻信或青少年缺乏阅历的特点来做广告。针对儿童、青少年的广告,不得对其产生不良影响或伤害其自尊心。
3.
内资专业性广告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内资专业性广告经营企业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企业注册登记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相应的广告经营资质条件:
1、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策划设计人员、制作人员、市场调查人员(以上人员均须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其中专业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少于从业人数的2/3。
2、有与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经营场所。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经营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3、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机构及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4、有2名以上取得《广告审查员证》的专职广告审查人员。
四、案例分析题(共 1 道试题,共 30 分。) 得分:30
1.
某电视台于2001年8月10日至2001年9月10日在特定栏目发布了云南红河储运公司的广告, 该广告由北京某广告公司代理,广告内容所用画面与红河香烟烟草广告内容“万牛奔腾”的画面相同。当事人未认真审查广告内容,至9月10日暂停发布止,该广告共实际发布15次,收取广告发布费225000元。
问:1、该行为是否违法?依据是什么?
2、如果违法,谁是责任人?如何行政处罚?
答:
1、该行为构成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2、电视台是责任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烟草制品生产经营者发布含有与烟草有关内容广告问题的认定与处理意见》、《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广告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决定对该电视台作出没收广告费2250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