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各管理人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财务核算及监管部下发的管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对合同审批、的开具与取得、材料款支付审批流程现做如下告知:
1:订立合同
由我司提供合同范本,与合作单位协商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后,上报公司总部进行线上审批。
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
2:合同盖章
经公司总部线上审批合格的合同先由合作单位盖章后,由我司工作人员邮寄至公司总部,进行线下审批、盖章。
审批、盖章时间:5个工作日。
3:资金审批
合同经公司总部盖章后,由我司财务人员向公司总部财务部申报拨款审批表,审批表经公司总部各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由我司财务人员向公司总部帐户打款,再由公司总部财务将款项转至合作单位帐户。
审批时间:5个工作日。
4:
进项税不允许跨项目抵扣,该项目的进项税额只能抵扣该项目的销项税额,进项税的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名称。各合作单位提交的进项税需经公司总部税务专员复核无误后才可以在税局纳税系统上认证。通过认证后的,方可申请抵扣。
5:税款计算公式
例如:开具金额为10000元,税点10% ,税率为17%。
应交税款:
票面金额:10000元=(税前价8547.01元+税额为1453.99元;)
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