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小学、局属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今年是中国党成立90周年、新中国成立62周年及蚌埠开埠100周年,为做好庆祝工作和开展好纪念活动,充分展示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树立青年楷模,激励广大青年在蚌埠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伟大实践中再创佳绩,经、市同意,共青团蚌埠、蚌埠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十一届“蚌埠市十大杰出青年”“蚌埠市百名优秀青年”评选活动。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创造了一流成绩,作出了突出贡献;
3、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促进蚌埠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蚌埠的进程中有突出贡献,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得到社会公认;
4、已经在前十届评选活动中当选的“十大杰出青年”本届不再参选。
(二)、蚌埠市百名优秀青年
本市(含三县)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蚌埠工作、生活、学习的青年。其中包括在蚌埠居住、工作一年以上的海外归国留学生、海外华侨及其他外地、外籍青年;在驻蚌、军事院校工作和学习的青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按程序报名参加评选。
(1)在全市创业大潮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创业者;
(2)在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代表;
(3)在和谐蚌埠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4)两年来,共青团系统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
(5)立足本职岗位,在优质服务、技术比武、安全生产等方面,创造出具有本行业特色的一流成绩者;
(6)在科技发明、技术攻关、科学实验等方面取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科技工作者;
(7)勇于创新、投身改革,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成绩显著的企业管理者;
(8)见义勇为、乐于助人,为弘扬社会正气同不良风气和坏人坏事做坚决斗争者;
(三)、蚌埠市十大杰出青年
在“蚌埠市百名优秀青年”中优中选优,评选出“蚌埠市十大杰出青年”。
请各校根据评选条件向教育局推荐1名侯选人,将“蚌埠市百名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表于2月28日下午4点前发到县教育局团委邮箱*****************.
教育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蚌埠市百名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文化程度 | 单位 | ||||||||||
政治面貌 | 职务、职称 | ||||||||||
个 人 简 历 | |||||||||||
所 获 荣 誉 | |||||||||||
主 要 事 迹 |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是否作为十杰候选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