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桩
竖
向
抗
拔
静
载
荷
检
测
正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试验人员对基桩竖向抗拔静载荷检测标准的正确理解执行,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人员
检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并获取相应岗位合格证书。
三、试验仪器设备
千斤顶、压力表、百分表、加载反力系统(包括铁架、主梁、次梁等)、磁性表座及基准桩、梁等等。
四、操作程序
执行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一)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时,必须明确以下情况:
1.明确测试要求,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土破坏或桩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可按设计要求要求确定最大加载量。
2.委托方应提供设计参数、工程地质资料、基桩施工记录、桩位平面布置图以及选桩表等资料。
3.明确测试数量、测试桩号、进场日期和提交资料时间。
(二)确定检测人员,并作现场踏勘:
1.进一步摸清技术任务要求。
2.试验场地条件如何,场地是否平整。
3.测试现场道路应畅通,保证卡车和吊车的顺利作业。
4.联系工具、仪表存放处。
5.收集其它相关资料。
(三)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任务要求和踏勘情况,确定加载反力装置(反力桩提供支座反力装置或天然地基提供支座反力装置),制定详细的检测方案。
2.对试桩及反力桩必须先进行低应变动测;指导施工方对试验桩桩头进行加工处理。
3.按试验方法配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千斤顶率定表等,并对所用设备、仪表进行检查,看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准用证,是否在率定周期内使用等。
4.会同建设方或监理核对所检测的桩号是否准确,与选桩时所用图纸是否一致,并在静载荷试验工作联系单上签字认可。
(四)试验操作细则
1.设备安装:
(1)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当采用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且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合。
(2)反力架系统应具有1.2倍的安全系数并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时,反力桩顶面应平整并具有一定的强度;
b.采用天然地基提供支座反力时,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反力梁的支点重心应与支座中心重合。
反力平台搭设时,由测试队长监督实施;反力平台搭设后,必须经安全检查员验收并在工作联系单上签字认可后,测读人员方能进行其它设备的安装。
(3)对于下列情况,工程负责人必须现场监督试验反力平台的搭设:
a.因场地开挖,支架外侧离开挖面距离不足2米,地基可能失稳时;
b.因场地条件所限,不能按正常方法进行平台搭设时;
c.利用起重设备进行设备起吊搭设平台时。
(4)基准桩、基准梁联接应牢固,不能松动。百分表应在桩的2个正交直径方向对称安置(大直径桩可安置4只,小直径桩可安置2-3只),桩顶上拔量观测点可固定在桩顶面的桩身砼上。
(5)试桩、反力桩、天然地基支墩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2.检查环境条件:
(1)试验时现场应避开载重汽车、拖拉机、打桩机或其他因素造成的较强震动。
(2)固定和支承百分表的夹具和基准梁在构造上应确保不受气温、风雨影响而发生变形,并能有效地消除人、物触碰造成的随机干扰。
(3)试桩试坑应具有相应的排水措施。
(4)电源应满足测试系统、现场照明等连续使用之要求。
(5)试验现场应具备适合试验人员测读数据、加载、补载、卸载、轮流作业的工作条件。
3.加荷方法:
(1)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即逐级加荷,每级荷载达到相对稳定后加下一级荷载,直到加至要求值或破坏,然后分级卸载至零(需要时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法)。
(2)加载分级:
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3)补载:加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4.上拔量观测: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min测读桩顶上拔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每次测读值记入试验记录表,并仔细观察和记录桩身砼开裂情况。
5.上拔量相对稳定标准:
每一小时内的桩顶上拔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上拔观测值计算),认为已达到相对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6.终止加载条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a: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上拔量大于前一级上拔荷载作用下上拔量的5倍;
b:按桩顶上拔量控制,当累计桩顶上拔量超过100mm时;
c:按钢筋抗拉强度控制,桩顶上拔荷载达到钢筋强度标准值的0.9倍;
d:对于验收抽样检测的工程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上拔荷载值。
7.卸载与卸载上拔量观测:
a: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按第15、30、60min测读桩顶上拔量,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上拔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每次将测读值记入试验记录表。
b:卸载应慢速进行,以免由于突然卸荷,致使反力平台给支墩形成冲击力,墩子失稳而产生危险。
c:拆除设备前,负责试验的检测人员应在现场对试验资料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加荷载验证,认为无误后方可拆除。
(五)检测中异常现象的处理:
1.首次测读超差:首次测读超差时,应检查检测系统及方法是否正确,若无异常,则如实记录测试数据。
2.测试结果极差超过:测试结果极差超过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宜增加试验数量。同时,应如实提供试验结果。
3.单桩试验时,在终止加载条件前发生反力桩或地基破坏而中断试验时,应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反力桩头或地基。恢复试验时,应先缓慢加载至中断试验荷载的前级荷载,测读其上拔量,待该级上拔量稳定后,再加下一级荷载(即中断试验时的荷载)。
4.试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导致无法继续试验或威胁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试验。
5.试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发生意外损坏时,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恢复试验时,应考虑中断期间对试验的影响,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六)试验资料整理与校验:
1.检查整理原始资料
(1)原始记录应清晰、明了、不得涂改,对其计算部分要进行全面核算。
(2)按要求填写静载荷试验上拔(回弹)汇总表。
2.制作成果汇总图
(1)绘制U-δ曲线、δ-lgt曲线,以便综合分析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
(2)根据桩基平面布置图,绘制试桩平面示意图。
3.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
1 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a.根据上拔量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型U-δ曲线,取陡升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b.根据上拔量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δ-lgt曲线斜率明显变陡或曲线尾部明显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c.当在某级荷载下抗拔钢筋断裂时,取其前一级荷载值。
注:当作为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在最大上拔荷载作用下,未出现上述三款情况时,可按设计要求判定。
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b.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必要时可增加试桩数量。
c.对桩数为3根或3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或工程桩抽检数量少于3根时,应取低值。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
注:当工程桩不允许带裂缝工作时,取桩身开裂的前一级荷载作为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并与按极限荷载一半取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相比取小值。
(七)编写试验报告(格式)
检测报告采用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的桩基检测报告统一格式。检测报告由检测项目的主要执行人依据检测原始记录编写,经技术负责人审核,认可数据可靠时,方可交付复印。
五、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1.压力传感器和位移传感器应定期进行标定,在重大试验前,压力传感器应在压力机上进行自检。
2.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不许随意更改,单项工程的原始记录应汇总装订成册,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3.试验的吊装、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人员的安全,检测人员上岗前应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
4.在试验过程中,现场不得少于2人值班,以便在发生特殊情况时有人互相照应、配合处理。现场试验人员应经常观察、检查反力平台等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每个试桩位置必须保证施工道路畅通,运输道路保证4米以上,作业区道路6米以上,道路承载力保证200kPa以上,试点周边10米之内无障碍物。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