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十二届第三轮巡视发现招商引资工作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经、市研究,决定对全市产业大招商问题开展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改,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市招商引资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投促局,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排查整改内容
(一)切实解决优惠存在问题。解决招商引资优惠不统一、不规范、不透明、约束力不强,兑现流程不严格、不规范,补贴“政出多门”、名目繁多,“一事一议”弹性优惠,优惠补贴超过企业产生效益,企业冲着“优惠”来、吃完“优惠”走,“打一换一个地方”等问题。
(二)切实解决产业指导不够问题。解决产业统筹规划不明晰,产业发展成效不明显,招商队伍不强、水平不高,招商引资追求短期效应,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捡进篮子都是菜,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恶性竞争,产业同质化等问题。
(三)切实解决招商队伍不专业问题。解决没有专门化、专业化招商队伍,招商水平不高,基层队伍建设滞后,招商人员不稳定,专业人才力量薄弱,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足等问题。
(四)切实解决招商合同乱象问题。解决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任性承诺,招商引资不计成本、不求成效,合同缺乏“硬约束”,合同内容不规范、随意变更,合同审查不严、不细等问题。
(五)切实解决评估评价不足问题。解决对引进企业审核不严,对引进项目评估论证不足、把关不严、推进不力,对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评估不够,盲目决策上项目等问题。
(六)切实解决跟踪监管不严问题。解决对引进的企业及项目监管不严、服务不到位,项目数据造假、虚报乱报,违规审核项目,导致生态环境和群众利益受损,社会稳定风险高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3月15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州、市有关会议的安排部署,制定市级整改工作方案并按程序送审、印发。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街道)、单位(部门)工作方案,细化整改工作任务。
2.明确主导产业。市十大产业专班办公室、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街道)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及围绕本单位主管行业,围绕一、二、三产业各谋划招商主导产业,明确招商主攻方向。
3.确定目标任务。由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结合全市产业基础、资源条件和要素配套条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善考核方案,防止出现只重数量、不重质量,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
(二)摸底排查阶段(××年4月30日前)
1.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全面排查。由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对照六个方面的整改内容,对本区域、本行业内2014年以来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逐一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围绕“哪些项目得到的补贴”“哪些项目享受到的优惠”开展排查,梳理出问题项目及项目问题,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级层面重点检查。由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梳理的问题项目基础上,主要针对获得较大扶持的项目开展重点检查,查出一批问题项目,并按问题性质进行梳理归类,提出整改建议。
(三)整改落实阶段(××年5月30日前)
1.整改问题项目。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进行台账管理,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清退违规项目。对未履行合同、履约未开工、开工后长期停滞等问题严重的招商引资项目,如存在故意“圈地”“占资源”“绑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依法依规进行清退,收回部分不履约项目配置的资源,开展二次招商。
3.开展整改督查。由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监委机关、市督查局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开展整改督查工作,对整改不力、假整改、不整改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6月30前)
1.建立企业审核把关机制。按照“谁引进、谁把关”的原则,建立企业审核把关机制。对投资意向企业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打通市监、人行、司法等部门涉及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充分借助大数据手段,全方位了解投资意向企业信息;对重大项目投资企业,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出具企业信息调查评估报告,供引进方决策参考;对重点签约项目的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避免出现“皮包公司”“空壳公司”找项目的情况。
2.建立签约项目论证评估机制。按照“谁签约、谁评估”的原则,建立签约项目论证评估机制。由签约主体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业内专业人士等从项目是否可行、产生效益如何、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符合总体规划、生产要素支撑等方面开展项目论证评估,形成统一意见和决策,避免出现招商引资追求短期效应的问题。
3.严格执行招商引资标准。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围绕分管行业主导产业,制定公开透明的招商引资,并严格按标准执行好;明确市财政局作为兑现的主体,统一兑现渠道。防止出现“政出多门”现象、恶性竞争的情况。
4.严格审核项目签约合同内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合同由法制部门或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核,项目落地推进程序要严格依法依规,防止出现合同乱象层出的现象发生。
5.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建立企业成长档案,记录企业开工、建设、投产和生产等重要节点的重要项目信息,客观反映企业成长的状态,严格监管和督促企业是否履行法定合同相关规定。同时,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优质的商务服务、贴心的事务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6.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强化招商队伍建设,从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抽调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市投促局工作;加强各产业招商专班和各乡镇(街道)、市投促局的招商引资队伍建设,确保招商队伍的人员数量、专业化程度和稳定程度;开展招商人员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确保产业大招商工作有强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干部要自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严格遵守规定等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商引资相关,坚决防止借招商引资问题整改之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甚至侵害企业、群众利益等行为。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高度重视本次招商引资问题整改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照整改任务和工作步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涉及的所有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紧盯每个环节,保证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市宣传部门和市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全市招商引资良好工作氛围、项目落地成效、法规、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多形式宣传报道,注重成功经验、先进典型的深度报道,提升广大企业投资信心。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1名联络员,按每个阶段工作要求,做好工作动态、表格数据、汇报材料等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