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为加强幼儿园师风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全体教职工。
二、奖励制度
1. 师德标兵奖:对于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家长和同事广泛好评的教师,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 教学创新奖: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上进行创新,对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给予奖励。
3. 爱心奉献奖:对在关爱幼儿、帮助困难儿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师德失范:对于违反师德规范,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言语侮辱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解聘。
2. 教学失误: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教学事故或教学质量下降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况扣除当月绩效。
3. 不良行为:对于在园内外有不良行为,损害幼儿园形象的教师,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考核与监督
1. 建立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定期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
2. 鼓励家长、同事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申诉与复核
1. 教师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园方提出申诉。
2. 园方应设立专门的申诉处理机制,对申诉进行公正、及时的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园方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