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健康的穿着心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现代中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真正实现我校的育人目标,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北城中学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一、仪表基本要求:整洁、朴素、大方、得体、合体和适时,符合中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具体要求:
1、学生进入校园必须穿整齐服装并佩带学生证,周一至周五须穿校服。夏天(7、8、9月)女生不穿无袖上衣和露腰、低胸的短上衣,不许穿短裙;男生不许穿背心;男女生不能穿高于膝盖以上的裤子,不能穿拖鞋或把其他鞋拖着穿;冬季(12、1、2月)穿着要健康,文明,上衣和裤子上不得有花哨、怪异的装饰图案或饰件。不背挎包或休闲包,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必须穿运动鞋。
2、男同学不准留长发,不准剃光头,不准染发、烫发,不理碎发,并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擦领, 不留怪异发型等。
3、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流海不过眉,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抹口红,不准涂指甲油,不准披头散发、烫发、拉直板、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等。
4、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男女生均不得戴护身符。腰间皮带上不许带饰品(玉佩、画片、绳结等)。不染、不装饰指甲,指甲不长出手指外缘。不带手机、小灵通、MP3、MP4、随身听等进入校园。
5、在宿舍楼外不得穿拖鞋,女生不得穿高跟鞋以及其它时装鞋等。
三、仪容仪表检查管理要求
1、各班主任在开学初专门召开专题班会布置,责令本班同学立即改正有关问题。
2、各班主任随时自查自咎本班同学存在的问题,一级督导、二级督导、政教处分别将对各班学生仪容仪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并通知班主任,限当日整改;政教处将跟踪调查,如果未改,班主任书面写出说明交政教处并再次整改,否则将在学校行政办公会通报批评。每次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人一次一项视情节按规定扣1分。
四、对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
1、对违规学生的处理办法
违反仪容仪表规定,一次者由班主任、年级主任批评教育,严重者请家长到校领回整改。教育后,拒不改正,每月累计两次者,将视情节分别给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三次者,给予劝其退学的处分。
2、对违规班级的处理办法
每学期,学生违反以上规定累计达十人次的班级,由政教处通报批评;超过十人次的,取消该班当年参评先进集体的资格,取消班主任本学期的评优资格。
政教处 201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