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发生拥挤故,特制定洛宁县学校预防拥挤件的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针对各中小学、幼儿园集会、做操、上下课、进出宿舍等时段以及紧急避险疏散学生拥挤现象,采取的有效防范拥挤件的发生。各学校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的大型活动,都要有主办方的应急防范拥挤件的预案。
二、工作原则
各校要加强学生集会、做操、上下楼、放学回家、进出宿舍、紧急疏散等组织工作,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做好预防训练,在危险地段要定人定责,有人指挥、有人施救、有人报告。
三、组织机构:
成立预防校园拥挤件领导小组
组 长:荆良恩
副组长:赵正民
成 员:樊树勇、房晓、于延红
四、处置措施:
1、在易发“拥挤踩踏”事件时段,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在各梯道定点、定位、定人、定责实施管理和监控学生上下楼。
2、各校课间操时间,明确规定当天该节任课教师下课后在楼道组织疏导,注意学生动态,政教处及值班教师,在每一层楼梯口进行指挥疏导。体育带操教师在广播上提示学生不得拥挤,形成“天天讲安全,时时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氛围。
3、一旦发生拥挤,现场负责的老师要做好现场指挥,紧急疏散人员分道分流,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4、一旦发生拥挤件,现场负责的老师,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还要迅速向120呼救。报告内容不得主观果断,不得瞒报、谎报。
5、学校要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学校各处室、教师都要相互支持、互相配合,一旦发生事故无论是谁在现场都要毫无条件靠前指挥、救护,保证学生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6、各校要加强平常的应急处置教育,开展“学生紧急疏散”演练,让师生熟练掌握集会、做操、放学、火灾、地震等紧急疏散的路线,在教师指挥下确保校园平安。
五、报告制度
实行即时报告、第一时间报告的制度:
1、发生拥挤故,学校应第一时间向局领导小组组长及分管领导报告,并视情况决定迅速向“120”呼救,不得延误抢险施救时机。
2、凡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集会或课外活动,在活动前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活动安排要严谨,程序要科学,相关人员要严格职责。
3、局领导小组负责适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事件处置结束后,有关学校要写出事件处置的书面报告,交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