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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18: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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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工具、器具、办公用品等。按实际成本计价。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会计科目所列固定资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经营物品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的非生产经营物品;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办公用品等;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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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工具、器具、办公用品等。按实际成本计价。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会计科目所列固定资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经营物品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的非生产经营物品;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办公用品等;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第四条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工具、器具、办公用品等。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会计科目所列固定资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经营物品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的非生产经营物品;

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办公用品等; 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的,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四条:管理部门

    按下列分类进行管理,其日常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制定:

    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非生产用车辆、办公设施、生活设施。

    二、由工程部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

1、生产用机器、设备、叉车、工具、仪器仪表;

2、研发用机器、设备、仪器仪表;

3、检测用机器、设备、仪器仪表;

4、辅助生产用工具、货架。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财务部和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分类明细帐的核算与管理部门的台帐做到帐帐相符,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做到帐、卡、物一致。

二、使用部门对具体使用人员实行使用责任制,明确其岗位维护、操作等职责,确保固定资产运作的安全、完整。

三、固定资产管理或使用责任人员,在调离该岗位时,必须将所经管的帐表等档案及使用固定资产逐项办理清点移交手续,未移交完毕不得调岗,凡擅自离岗造成财产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日常督促、检查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管理

一、财务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和摊销,建立备查帐,办公室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并负责报废、核销。

二、各相关使用部门对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只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

第二章 添置

第七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添置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报该类资产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根据请购报告,确认该项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不具备且无法调配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第:请购报告须完整、详细填写添置对象的中文或英文名称、规格、型别、性能、质量及有关重要参数等资料,以备采购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各部门除每年度经营计划编列扩充预算外,因特殊需要的添置应说明其添购的原因及所能发挥的效益。

第十条: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接受部门汇同财务部予以估价,财务、管理部门以估价入帐。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有保养、保管的义务,如对原固定资产进行改良并能使其新增效益者,根据改良性支出的实际发生额,追加原固定资产价值。

第三章 验收及保管

第十二条:购置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到位后,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一起进行验收,并填写三联“固定资产验收单”,一联留使用部门,一联送管理部门,一联送财务科。购入的低值易耗品则由使用部门验收,采购部门填写三联“收料凭证”一份,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各一联。

第十三条: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定期与财务部和使用部门核对,保证帐、卡、物的一致性。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转移

固定资产的转移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四联“固定资产转移单”,送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并送管理部门、财务部、移入部门各一联,一联本部门留存,低值易耗品应由移出部门填写三联“收(退)料凭证”,和移入部门填写三联“领料单”,本部门、管理、财务部门各一联。

第十五条:出租和出借

固定资产出租或出借,管理部门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提出出租或出借意见,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办理固定资产出租或出借,需签立出租、出借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副本送财务部备查。

第十六条:报废

固定资产因使用性能已完全不能符合生产、工作需要而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具三联“固定资产报废单”一份,注明报废原因,送管理部门签注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一联送管理部门,一联送财务部门,一联留存备查。财务部、管理部门凭单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帐务处理,同时由相关部门做好残值的回收工作。

第十七条:出售

固定资产因使用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长期闲置或工艺改变不再使用,管理部门在了解相关市价后,可以出售。经总经理批准后,与购买单位签订购销合同,连同出售报告一并送财务部,财务部在收到合同规定的固定资产出售款资后,开制销售,办理固定资产核销的帐务处理,同时通知管理部门核销台帐和卡片,通知使用部门办理该项固定资产的拆迁,经管理部门核对后,出具物资出门单,门卫凭出门单验货无误后放行。

第十: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和残值回收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同时通知财务部核销备查帐。

第四章 盘点

第十九条:使用部门在每季度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报管理部门,如有错误查明原因,予以纠正。每年度末,由财务部会同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全面盘点。

第二十条:盘点如有数量差异,应究明原因,查清责任,并拟具改进意见呈总经理,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采用使用年限折旧法计提折旧。

1、房屋及建筑物竣工验收次月起使用年限10-20年;

2、办公设备购入次月起使用年限5-10年;

3、运输设备购入次月起使用年限5年;

4、机器设备购入次月起使用年限5-10年;

5、其他设备购入次月起使用年限5-10年。

第二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附表:1、固定资产报废单

      2、固定资产验收单 

      3、固定资产转移单

                                   

附表1:

固定资产报废单

管理部门:

使用部门:                 年      月      日     NO.

中文名称规    格

拟处理办法:
英文名称出厂单位
购置日期数    量

使用年限原    值

使用日期净    值

报废原因:

总经理:    财务审核:   管理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一式三份: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

附表2:

固定资产验收单

管理部门:

使用部门:                 年     月     日     NO.

中文名称取得日期

验收人意见:

英文名称数    量

规格型号存放地点
生产单位新旧程度
合同号码

附属设施:

财务记帐:       财务审核:  管理部门负责人:  使用部门负责人: 验收人:

   一式三份: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

附表3:

                       固定资产转移单

管理部门:(移出)            (移入)              

使用部门:(移出)            (移入)            年   月   日  NO.

中文名称数量购置日期
英文名称附属设备:耐用年限
规  格

已使用年限
移前用途:(移出单位)已折旧金额
 残余价值

 月折旧额

移后用途:(移入单位)存放地点移出
移入
  备 注

财务审核:    移入管理部门:  移出管理部门:  移入部门:  移出部门:

    一式四联:财务部;管理部门;移入部门;移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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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工具、器具、办公用品等。按实际成本计价。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会计科目所列固定资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经营物品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的非生产经营物品;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办公用品等;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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