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规范汽车吊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特对汽车吊起重吊装作业作以下要求:
一、凡在公司厂区内,使用汽车吊,进行装货、卸货、安装、拆除、维修等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申办《起重吊装作业证》。《起重吊装作业证》见附件一;
二、 起重吊装作业证由作业部门提前一天,向质量控制部提出申请,由质量控制部签发并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监护;
三、汽车吊需要配备司机(操作员)和司索工各一名;司机(操作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司索工要熟练掌握吊装安全操作技能。
四、起重吊装作业部门需要安排一名负责(指挥)人员,以确保指挥统一,吊装作业安全。
五、 起重吊装作业前,汽车吊司机(操作员)、司索工和负责(指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规程》(见附件二)、《地面操纵行车操作规程》;
六、起重吊装作业时,务必要按照《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吊具、索具的使用和吊装方法,务必按照公司《地面操纵行车操作规程》相关规程进行操作;《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规程》、《地面操纵行车操作规程》见附件;
七、起重吊装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请各部门及时做好宣贯工作,从即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xxxx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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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证
吊装地点 | 起重吊装工具名称 | ||
起重吊装司机(操作)人员 | 特种起重吊装作业证号码 | ||
安全监护人 | 起重吊装指挥(负责人) | ||
作业时间 | |||
起重吊装时间 | |||
起吊物品重量 | |||
危害辨识 | |||
安全措施 | |||
起重吊装项目负责人(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
起重吊装项目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
起重吊装作业负责人(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
质量控制部 (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1,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操作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2,起重吊装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
3,起重吊装前必须对吊装机械允许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要确保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具、索具符合安全要求。
4,操作前必须鸣笛示意,并严格执行指挥信号。指挥信号不明确或错误时,司机应停止操作,待核实后再操作,对指挥人员发出的明显有碍安全的信号,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5,起重吊装时,现场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吊装负责(指挥)人员,需要佩戴安全监察袖章。
6,起重吊装中,遇到大雨、暴雪、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另外:春、秋、冬季,18:00以后,夏季19:00以后,禁止进行室外起重吊装作业;
7,起重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各类吊车不得起吊超过额定起重负荷的物件,当需起吊超过额定起重负荷的物件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制订安全措施后方可起吊。
9, 两台吊车抬吊一件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动作应配合协调,上升或下降速度尽可能保持相等。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采用吊杆倾角。
10,起重吊装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照起重吊装指挥人员的信号统一指挥。
11,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12,重物悬空未放下前,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3,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禁止操作。
14,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补垫等,禁止操作。
15,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
16,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7,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18, 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19,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20, 无下降极限位置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21,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大于等于1.5米;10KV的距离应大于等于2米;35KV的距离应大于等于4米;
22,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须使用吊蓝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
23, 钢丝绳的使用
1)选用钢丝绳应留有必要的安全系数。
2)吊装时钢丝绳应受力均匀,钢丝绳的插接头不宜通过卷筒或滑轮组。
3) 受力绳索附近处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应设专人监护。
4) 荷重表面如有棱角、刃面,应在拴系吊索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 吊索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并应对称捆绑牢固,防止偏重或滑脱。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24,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需要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
25,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