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更好的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准确评估员工能力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各岗位、工种人员技能水平的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人员范围:非管理职能员工(即主管级别以下员工)。
2.2岗位范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及人员培养需要的相关岗位,具体岗位由分管领导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
3原则
3.1三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3.2全面性原则,知识性考评与实操考核相结合。
3.3实用性原则,所有考评手段均应与岗位实际保持紧密联系,能够反映出实际业务水平。
3.4竞争性原则,所有岗位员工都可以申请参加任意岗位技能考评,取得资格后,从事该岗位工作时享受相应待遇。
4责任
4.1公司管理层,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参与较高级别岗位技能评定活动。
4.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部门内部岗位技能考评细则并定期完善,协助行政人事部完成实操类考评。
4.3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度的起草、完善、修订;负责组织实施、过程监督、记录保持、申诉处理、技能工资核算等。
4.4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岗位技能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5岗位技能等级
各类岗位技能由低到高设定为五级:初级、中级、高级、资深级、专家级;
6评估周期
行政人事部将于每年3月份、9月份分别组织一次技能考评。
7参评基本条件及待遇
级别 | 岗位技能工资 | 参评条件 |
专家级 | 5000元/月 | 取得资深级资格,满3年 |
资深级 | 3000元/月 | 取得高级资格,满2年 |
高级 | 2000元/月 | 取得中级资格,满2年 |
中级 | 1000元/月 | 取得初级资格,满1年 |
初级 | 500元/月 | 入职满六个月 |
8.1评估开始前,各部门组织制定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务必按照五个级别,难度由低到高进行设计,应充分考虑并满足评估的基本原则。
8.2制定并形成《XX岗位技能考评标准》后,报分管领导及行政人事部审核,并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8.3每年3月份及9月份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年度岗位技能评估,符合参评资格的员工自愿申请参加评估考核,评估结果次月公布,岗位技能工资随次月工资发放。
8.4每次参与评估人数不限,按照测评成绩进行资格认证,原则上单次认证通过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5%。若参评人数少于3人,分管领导根据测评成绩,综合日常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给予资格认定。
8.5如单次认证通过比例大于35% ,评估部门需在下一个评估周期前,适当调整《XX岗位技能考评标准》,以保证评估效果。
9资格管理
9.1所有评估记录由行政人事部保存,并建立公司《岗位技能资格档案》。
9.2对于取得岗位技能资格认证的员工,发放岗位技能资格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1年;员工信息纳入《岗位技能资格档案》。
9.3证书到期前1个月,持证人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复审申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复审(再认证),复审成绩不低于上次评估成绩者,资格继续保留,否则将执行降1级处理。
9.4若持证人受到公司书面警告处分1次,则岗位技能资格降低1个级别。
9.5若持证人连续3个月绩效成绩低于同类岗位平均绩效水平,将直接吊销岗位技能资格证书,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9.6复审不通过或因其他原因降级或者吊销资格的,仍可于下一个评估周期再次申请参加岗位技能资格评估。
10附件
10.1《XX岗位技能考评标准》
10.2《岗位技能资格档案》。
10.3本制度于2018年1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