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质保协议书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以双方签定的采购订单为基础,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的零件或商品有关乙方质量、供应保证、“三包”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目的
本协议对于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制定了与产品质量有关质量保证准则,以防止双方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方面而产生纠纷,谋求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售后服务工作的完善为宗旨。
二、遵守法律、法规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遵守相关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以接收甲方正式的采购订单为标准,如果乙方判甲方的采购订单、相关技术文件与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矛盾,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的对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作为质量保证的对象。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为了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应通过对订货产品的开发、设计、物资采购、制造、检查、保管、运输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立经济且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乙方对重要原物料(重要物料签订协议时提供给甲方确认)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
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性能必须满足双方签定的有关产品图纸、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和规格要求;
4、.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钢材质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有效的标准)。乙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 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供钢材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
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乙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5、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24小时内反馈给甲方;
6、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例行试验(含国家机构的第三方试验),实验结果为乙方责任,乙方应免费按时向甲方提交所供产品的例行试验报告;
7、如发生以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生费用:
① 乙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甲方生产停止;
② 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及时处理;
③ 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 ④ 因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的质量事故(如退货等);
⑤ 因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
8、规格质量要求:以供方提供给我司的图册或我司的图纸为准。
五、质量保证期的确定
乙方提供产品的“三包”期(包修、包换、包退)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的保证期均从甲方产品出厂后的保质期开始计算。
六、产品的质量索赔
1、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在甲方入厂验收时被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而因甲方生产急需,需要乙方到甲方现场全检,返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进行全检、返修。不能返修需采取让步接收的,甲方扣除乙方该批物料货款的1%。
2、乙方产品在甲方发生质量问题时,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发出《质量信息反馈表》,乙方应在接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后盖章返回甲方,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提出改进措施,使问题得以解决,若两天内未做回复,每超过一天时间按每天100元扣款。
3、乙方产品在甲方发生质量问题时(三包期内),需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将发出《质量索赔通知书》,乙方接到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回传给甲方,乙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当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将进行调节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做回复,视为认同,若有退货则视为乙方完全接受退货。
4、乙方若无法及时交货或返修不及时导致甲方停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订单5%/天赔偿甲方。
5、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在下批次的货款中扣除。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符合(注意所参照的标准的有效性),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乙方应无
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乙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厂,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乙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厂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工厂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乙方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八、协议变更: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追加事项时,可在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下进行。
九、生效时间:甲乙双方签认本协议之日起开始生效。
十、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但在有效期结束前的两个月供需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依次类推。关于质量保证期按第五条执行。
十一、其他
乙方和甲方在合作过程中,若乙方带乙方以外或隐患身份的人员到甲方和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生产技术、商业信息或公司名称等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的各种文件。 十二、其他约定
1、关于乙方提供具体产品的专业性条款(根据具体产品双方商定)。
2、本协议作为双方采购订单(或试制协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本协议的执行不受合同终止的。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诚意解决。
4、本协议共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日期: 日期:
篇二:钢材合同
钢材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钢材供货合同
甲方: 签约地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注: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价包含:税金、包装费、运杂费(包括产品运抵甲方现场后的装卸车、合理放置等、运输保险费、资料费、各类风险、利润、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若以上品牌出现断货情况,需更换其他品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认可乙方可更换品牌,所更换品牌钢材质量合格,需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二、交货时间
甲方根据生产进度需求,分期分批向乙方购进所需钢材,甲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等,经乙方确认后,乙方应在 2 日内将该批钢材送至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承担
乙方免费将本批货物运卸到 。
四、包装标准
厂家出厂包装标准(防潮、防震、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产品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等),乙方负责包装物回收。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到货经施工方、监理方及甲方验收合格,甲方1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该批钢材的全部货款。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15日未付清货款,则按未付清货款部分的钢材量,每吨每天增加5元作为未付清货款部分的钢材结算价格(以第16日起计算)。
2、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现金结算要求,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根据甲方财务要求向甲方供等额国家正规。 六、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自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专人验收完毕并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七、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上产品中,所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相关企业的质量标准及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甲方退货的,接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当在 2 个日历天内负责退货,并在退货当日内将本批次合格产品送至工地,并承担退换货的一切费用。若二次送货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则向甲方承担该批货物总值30%的违约金。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以上“质量标准”,否则,若因产品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愿承担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是未使用过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3、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停止供货的,对其解除前所供的货物,乙方仍应按照原合同中质量保证责任条款之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乙方在提供产品时,必须按照国家、行业的规定及买方的要求,随货提供相关资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
5、每批钢材经复磅后正负千分之五以内的误差由乙方出货单为准,超出正负千分之五的量差由乙方负责。若现场复磅后双方有异议,则请第三方复磅,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6、若因乙方供货误差超出正负5%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则乙方承担该批货物总值5%的违约金。
八、争议
双方都同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九、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按本条如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的钢材采购计划单内容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1)、逾期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2)、逾期3日以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货3日以上,甲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甲方保留就乙方违反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
的权利。
4、乙方钢材送到甲方工地后, 经监理公司取样总包方送检验单位检验,如钢材质量检验不合格, 乙方负责2个日历天内重新供应本批次合格产品并同时收回不合格产品并承担装卸运输费,超出两个日历天未退换货则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工期损失及其他损失(1万元/批次)。甲方有权在付款时扣除检验不合格批次钢材的货款直至乙方将不合格钢材全部更换并检验合格后,甲方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同具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电话: 乙方(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 (本页无正文)
日
篇三:钢材购销合同书-格式文本
钢材购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0021
甲方(需方):本溪华夏二建西高堡项目管理部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乙方(供方):沈阳双永物资经销处合同订立地点:沈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钢材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合同总款约:1700万元(壹仟柒佰万元)
一、钢材规格、型号、价格、数量
1、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钢材规格、型号、价格、数量均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钢材价格以双方确认的订单生效日的市场价格为准,不受交货期内价格变动的影响。
3、如果钢材价格需要进行变动的,则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
二、技术及质量标准要求
1、钢材材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2、产品质量异议期限为甲方收货之日起十五天以内。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甲方下的订单经双方确认生效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交货
2、交货地点:本溪市石桥子开发区西高堡项目现场。
3、乙方提供运输车辆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运费由乙方支付。
四、资料要求
乙方应随货提供以下质量保证资料:
1、本批次产品的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镀锌产品合格证书等资料,同时应保证资料完整、有效。
2、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发货单,发货单需注明产品的订单号。
五、验收标准、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进行。
2、验收方式:货到工地后 3 天内,甲方应对钢材重量、表面质量、钢材外形
尺寸以及钢材的技术要求(含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指标)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产品,甲方应在货到工地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3、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钢材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有甲方采购部人员签字的订单及甲方签收的送、供货单原件。
2、结算数量:以通过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3、钢材重量计算方法:理论计算。
4、当月供货的货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货款金额超过壹佰万元整时超出部分提前支付,不然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5、甲方付款可采用支票、电汇、现金等形式。乙方开据收款收据。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甲方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②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乙方在订单生效后,应尽快组织交货。
②工程交工使用后,由于人为因素或意外造成的材料损坏,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补料,价格按照补料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乙方提供运输车辆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运费由乙方支付。
③不合格产品的保护、存放由乙方自行负责。
④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必须在3日内抵达现场,并在7日内负责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情况。
⑤如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时,乙方应随时予以更换,更换的产品必须在15日内到货。
⑥如工程现场需要对乙方产品进行材质检测,若乙方产品经检测合格,则甲方应承担检测费用;若乙方产品经检测不合格,则乙方应承担检测费用。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不能交货的,乙方按照当批货款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快供货,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延迟7
天仍然不能交货的,则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并有权继续追究乙方延迟交货及由此为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的责任。
2、由于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有关规定,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到现场处理并解决问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处以有质量问题产品货款 1%的质量罚款,质量罚款可以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3、对于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轻微不合格品,经乙方同意后,甲方有权选择折价的方式进行处理。
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付款的,甲方应每日按照应付货款总额的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无故取消订单或者无故拒收货物的,甲方应按照货款总额的 3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和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交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①甲方和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②乙方的交货期相应顺延。
十、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②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馈赠礼品、现金或以其它任何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向乙方所
在地人民起诉。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