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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单元 | 区 座 室 | 业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
装修单位 | 资质等级 | 联系电话 | ||||||
装修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施工期限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申请资料 | 装修设计方案: 1)平面设计图 □ 2)效果图 □ 3)立面图 □ 4)天花平面布置图 □ 5)开关、照明图 □ 6)电气系统图 □ 7)空调设计图(如有) □ 8)给排水设计图 □ 9)煤气系统设计图 □ | 装修单位资料: 1)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 ||||||
注意事项 | 1.装修期间,每50m2配置一个4kg灭火器,但不得少于两具,动火需提前两天申请; 2.装修期间不得损坏公共设施,涉及智能化系统等配套设施移动位置的必须提前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并由专业公司实施; 3.做好户内排水管道的疏通检查,谨防施工材料堵塞管道,不得封闭检修孔,并有足够的检修空间; 4.严格按照户内配电容量配置,超过配电容量的,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增容申请; 5.不得拆除梁、柱、承重墙,需钻孔时应事前与物业联系,空调外机安装按照物业规定; 6.建墙及搭建构筑物,不得超过楼板负载,重建分隔墙时,须使用轻质砖,严禁使用红砖; 7.建筑材料搬运必须遵照物业规定执行,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不得占用公共部位堆放; 8.封闭阳台不得使用钢化玻璃,必须使用夹胶玻璃; 9.涉及结构变动的必须申报开发商同意后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0.对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做好防水措施。 | |||||||
审核意见 | 工程部审核意见:①不得破坏外立面统一,如该改变颜色,款式,设计,位置等;②有改动时请先报知管理处;③注意用电安全,不得使用不够方数的用电线;④不得更换漏电开关;⑤任何消防设备不得拆除;⑥遇动火施工时,应带齐动火操作人的作业证到管理处办理动火证;⑦遇空调钻孔时请先通知管理处;⑧全屋建墙不得使用红砖,只可以使用轻质砖;⑨全屋所用的铝合金落地玻璃均需采用与原室内铝合金玻璃的颜色,款式一致;⑩阳台不得加装大型防盗网,可以安装防盗网; 审核人: | |||||||
管理处负责人意见: ①按《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约定》执行;②按工程部意见执行 负责人: | ||||||||
业主承诺 | 1.遵守《装修协议》的规定; 2.严格按照所提供的图纸及物业的审核意见施工; 3.涉及装修方案变更的,必须提交更改方案,并征得物业同意后施工; 4.因装修质量而引起相邻关系问题由业主自己承担; 5.涉及施工中的违章、违规行为,接受物业的劝阻和整改建议; 6.接受物业装修巡视人员的装修巡视和对安全、防盗及装修建议,并及时纠正。 | |||||||
业主签字 | 装修负责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