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公司各部室:
为贯彻落实临潼城建集团工作要求,客观评价各部室工作绩效,确保全年公司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2014年度各部室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机关各部室、一线及限价房项目部、骊山大院项目部,
新丰水泥制品厂、绿化技术科
二、考核时限
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考核实行百分制:(评上附件1),同时实行加分,考核成绩作为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加分说明:
(1)受到市、区、集团、公司通报表扬的,分别加4、3、2、1分;
(2)为公司赢得荣誉或做出经济贡献的,分别加3~5分。
3、扣分说明:
(1)上下班迟到早退的,经查实,每人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会议、政治学习,教育培训和其他集体活动的(以办公室提供的签到单为依据),每人次扣2分,因公、因病请假不扣分;
(3)旷工(离、脱岗超3小时,职工没有向科室负责人请假,中层干部没有向分管领导请假的,按行工半天计)或超假不归的,每半天扣3分;
(4)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实现制度规定的,视情节每人次扣2~5分,被集团问责处理的,视情节每人次扣5~10分,并在评比先进时,对科室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4、各项考核扣分到该项考核分扣完为止,加分不到位。个人加扣分应在除以科室全年平均人数后,在计入科室得分。
四、考核奖励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者人员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40%,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好,考核得分在70-80分(含70分)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结果获优秀者将受到年度贡献表彰;考核成绩列第一名的部门将被授予先进集体奖。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