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截止日期:97年10月29日
2、比賽日期:
預賽:97年11月1日(星期六)10:00起
決賽:97年11月2日(星期日)10:00起
3、比賽地點:桃園縣龍岡大操場
4、報名資格:
對象:學校、企業、機關團體或一般民眾歡迎組隊報名,每隊7人。每隊可預備2名選手(參賽選手需年滿14歲)。
報名順序即為各隊伍編號順序。
5、報名方式:
填寫完報名表,以E-mail或傳真方式受理報名。傳完報名表,請致電(03)220-8018,范小姐,完成報名程序。
E-mail : kings421@asiafm.com.tw
傳真號碼:(03)220-9466
6、報名表索取方式:
可至以下單位索取報名表,或亞洲電台網站www.asiafm.com.tw下載。
⏹亞洲電台(桃園市中平路102號22樓)櫃台
7、比賽辦法
比賽規則:採用本大會指定之「漆彈運動比賽規則」。對抗競賽進行7人制(後備隊員2人)漆彈運動比賽。
比賽用彈:
1.採用漆彈運動專用漆彈丸,大會現場供應不得自行攜帶。
2.每場比賽每人使用大會提供之漆彈丸,身上不得攜帶額外之備用彈筒或子彈。
比賽裝備:統一使用大會提供之器材、裝備比賽。
8、比賽規則:
採奪旗積分制,比賽時間5分鐘,每隊隊員7人,彈藥數量由大會提供,場地各設軍旗一面,於比賽3分鐘後,裁判吹2聲長哨音同時高喊開放奪旗時,雙方人員始可進行奪旗任務,奪旗期間5秒內奪旗手未中彈,可將軍旗送回己方陣地,若5秒內中彈需將軍旗放回旗堡區讓下一位隊員繼續完成奪旗任務,比賽結束時,雙方清點中彈數,計分標準如下:
頭盔面罩 | 5分 |
身 體 | 1分 |
四 肢 | 2分 |
奪旗成功 | 50分 |
舉例:甲方於比賽結束奪旗成功,打中乙方人員總計頭盔面罩5發、身體20發、四肢6發,合計總得分如下:
頭盔面罩:5×5=25分
身 體:20×1=20分
四 肢:6×2=12分
奪旗成功:50×1=50分
合計總得分:107分
九、獎勵方式:
冠軍:新台幣15,000元。
亞軍:新台幣10,000元。
季軍:新台幣08,000元。
團隊士氣獎:新台幣5,000元。
十、注意事項:
參賽團體須於比賽開始前一小時報到。
報到當天請攜帶相關身分以示身份。
如有心臟病或突發性疾病者請勿參加活動。
2008桃園眷村嘉年華系列活動 -金馬漆彈大賽 友誼對抗賽-
報名表
編號:_____(由主辦單位填寫)
團體名稱 | ||||||||
簡介 | ||||||||
隊員編制 | 姓名 | 綽號 | 聯絡電話 | 服務單位 | 出生年/月/日 | |||
隊 長 | ||||||||
隊 員 | ||||||||
隊 員 | ||||||||
隊 員 | ||||||||
隊 員 | ||||||||
隊 員 | ||||||||
隊 員 | ||||||||
隊員(後補) | ||||||||
隊員(後補) | ||||||||
主要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