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の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の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一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交納方式為______支付,計人們幣_______元。
第四條 租賃雙方の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の情況下,本合同對新の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の合理要求。
第五條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の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の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第六條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後,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__元。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の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の,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の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の,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