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规范规定
1: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第6.1.1.2相关规定: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因此单元式住宅的窗台高为(1200-400~500),约为700~800高。塔式住宅不受上条,窗台高可根据实际要求调整,一般为南向≥500,北向=900。
2: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 6.10.3相关规定: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飘窗的优缺点:
1:优点:
①增加了宽度约700的窗台,可供使用又不计入建筑面积,增加了房间的“进深感”,特别是对于较小面积的房间,作用独特。在室内装饰装修时,可以在飘窗空间内灵活布置,能够满足各种装饰风格的设计空间需求;
②两个飘窗之间可设置空调机位,不用单设空调机搁板,有利于整合立面;
③飘窗增加采光、通风面积,尤其是通风换气功能突出:宽阔的视野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住宅设计思想:
2:缺点:飘窗存在一些设计和施工方面的缺点和隐患,有的甚至是影响了的正常使用功能,又因为缺点和隐患的原因是“先天不足”,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这些缺点和隐患主要表现为:
①飘窗的散热面较大,不利于节能;冬季或夏季在飘窗室内周围形成气温过低或过高的“小气候”,造成感觉上的“冷源”或“热源”感:某些城市如武汉、重庆等已经禁止使用低飘窗和落地窗。
②飘窗侧墙位置有漏水隐患,又无具体有效的方法修复;飘窗侧墙设计多为90或100厚的陶粒混凝土隔墙或140厚钢筋混凝土墙,与外墙交接不当是造成漏水的主要因素。
③飘窗的用料和构造措施较大,造价较高
④飘窗的窗台较低,需加防护栏杆,安全性稍差,特别是对于好动的幼儿和儿童;
三:济南地区现状
济南地区就现今住宅而言,飘窗的使用很为广泛,基本达到无窗不飘的地步,许多原来没有设计飘窗的住宅也被居民自己改为飘窗。飘窗的位置多为卧室、起居室;某些居民为增加使用面积将阳台也改成飘窗形式。
四:结论和建议
结合上述分析,我方建议慎用飘窗。在满足节能性、安全性,并克服将来使用的潜在隐患的前提下设置飘窗。设置位置为南北向卧室、起居室;窗台高度为南向单元式700~800,塔式500~600;北向均为900;
2008-5-16
飘窗外景照片
飘窗内景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