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操作考查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安排意见》精神,考试中要对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查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朱岔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工作领导小组。
考查领导小组职责:制定本校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实施方案和考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安排本区县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实施工作;做好考查及汇报工作。
2.考查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刘永亮(朱岔学校校长)
副组长:乔万鹏 (朱岔学校副校长)
高永军(朱岔学教导主任)
组员:满金常(九年级班主任)
吴淑斌(九年级物理教师兼物理实验室负责人)
安玉年(九年级物化学师兼化学实验室负责人)
二、考查对象和时间安排
1.考查对象为本校所有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
2.考查工作每5月中旬开始,5月底结束,分制定实验操作考查实施细则、考前准备工作、实施操作考查、考查结果汇总上报四个阶段进行。
三、命题与评分
1. 命题依据县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安排意见》进行。侧重学生基本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查,注重学生观察实验现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科学素养的形成。
2.物理、化学两科实验操作成绩考查均以满分10分计。
四、考点设置
1.考点设在本校。
2.每个考查试场应设置4套实验仪器,要能保证每学科同时4名学生单人单桌进行考查。
3.考点应有安全等设备。同时,考点要充分做好防火、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腐蚀等准备工作。
4.各考查试场选配监考教师若2名。每个考查试场还要配备1名实验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准备及考查时的抽签、登记成绩等工作。
5.各考点的考查试场要相对集中,在考查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考查现场。
五、考务工作
1.设计考查试卷及主分表
实验考查试题及主分表由学校印制, 根据人数及考查时间安排、发放试卷。
2.实施考查工作
⑴学校在规定时间前做好仪器、药品、辅助器材的准备工作。
⑵考查试场均按要求分组安排考生实验操作。
⑶考生根据安排进行考查,进行实验操作。由监考教师及时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4)监考教师评分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评分并转换等级。考点认真填写《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登记表》。
附件:1.《朱岔学校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登记表》
附件1:
朱岔学校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登记表
天祝县 学校: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现场考查成绩 | 转换成绩 |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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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安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缺考登记表(样表)
区(县):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学校 | 缺考科目 | 参加考查时间 |
十堰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查实施方案
一、考查对象
所有参加2009年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应届毕业生。
二、考查性质
物理、化学、生物(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查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查科目,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资格考试。凡是考查不及格的考生,不得录取重点高中学校。
三、组织工作
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查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市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实施。各县(市)教育局承担组织考试的部门负责实施本辖区的考查工作;武当山特区、十堰城区(含东风分局)学校具体考查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和市教育技术中心共同实施。考查期间,市招生考试院派人巡视督查。
四、考查方法
(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
1、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由各校根据学生填写七~九年级理化生《实验操作学业评价手册》情况认定。各学校在集中考查前,依据教师对学生七~九年级理化生《实验操作学业评价手册》评定的成绩汇总上报至承担组织考试的部门,最后由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汇总全市评定成绩。
2、各承担组织考试的部门应对学校上报学生理化生《实验操作学业评价手册》情况进行实验操作考查的抽查,抽查学校比例控制在30%左右。抽考比例学生控制在10-20%之间。
3、考试范围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学生必做的探究实验的内容。
4、抽考完毕后,承担组织考试的部门对考生的抽考成绩和学校的平时考查平均成绩一一对应,考生的抽考成绩和学校的平时考查平均成绩误差在5%以内,则认定学校整体成绩有效。否则,学校整体考查成绩无效,应对该校重新组织考试,以重新考试成绩为准。
5、因东风分局所属学校未参加全市实验操作平时考查,其实验操作采取集中考查方式,考试方案另行制定。
(二)信息技术考查
1、考试范围和内容
初中信息技术教育指导纲要及信息技术教材规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
2、考试命题
市招生考试院会同市教育技术中心及市教科院在征求教研员和一线教学人员的意见后制订考查大纲,统一命题。命题依据初中信息技术课指导纲要规定的基本教学模块,在原有试题库基础上,适当增加题量、难度和题型变化。
3、考试形式
全市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考试运用十堰教育信息网,使用统一的网络考试软件,在城域网环境下采用无纸化在线操作考查办法,执行统一的实施细则,由计算机自动随机组卷评卷并将成绩上传至市教育网络中心考试服务器。各学校在统一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考试,监考人员由学校安排。考试时限每场为30分钟。
学校考试结束后,市教育技术中心和各县(市)承担组织考试的部门对学校考试情况进行统一抽查。抽查学校比例控制在30%左右,抽查各校学生比例在10-20%以内。被抽查学校名单根据考试情况酌情确定。抽查完毕后,要对考生的抽考成绩和学校的考试成绩一一对应。若成绩误差在5%以内,则认定学校整体成绩有效,否则,学校整体考查成绩无效,承担组织考试的部门要对该校重新组织考试,该校学生成绩以最后考试成绩为准。
4、考点的设置及要求
各承担组织考试的部门要按《信息技术考查实施细则》(另发)中“考试环境硬件软件最低配置要求”,严格审查考点资格。对未取得考点资格学校的考生要安排在邻近考点考查,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并确保师生安全。
5、因东风分局所属学校的平时信息技术教学、训练以及网络、考试环境等因素,其信息技术考查方案另行制定。
四、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查成绩认定和报送
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两项考查成绩各占50%,两项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59分以下为“不合格”,缺考学生成绩为零分。
5月20日前。市教育技术中心将全市考查成绩汇总后报市招生考试院。
五、有关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查时间安排及实施细则另外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