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卫生 服务 中心 | 序号 | 需求岗位 | 岗位 代码 | 指标 | 专业 | 学历 | 资格条件 | 范围 | 拟聘 岗位 | 考试 科目 |
1 | 临床医学一 | G1 | 9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专业 | 户籍不限 | 专技 岗位 | 临床医学 | |
2 | 临床医学二 | G2 | 8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 |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专业,2013、2014年毕业生不作要求 | 户籍不限 | 专技 岗位 | 临床医学 | |
3 | 中西医结合 | G3 | 3 | 中西医结合 | 本科 | 具有中西医医师执业资格 | 户籍不限 | 专技 岗位 | 中医学 | |
4 | 中医 | G4 | 3 | 中医学 | 本科 | 具有中医医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户籍不限 | 专技 岗位 | 中医学 | |
5 | 针灸推拿 | G5 | 1 | 针灸推拿学 | 本科 | 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 浙江户籍 | 专技 岗位 | 中医学 | |
6 | 检验 | G6 | 2 | 医学检验学 | 本科 | 具有检验技士职称,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 宁波户籍 | 专技 岗位 | 医学检验 | |
7 | 中药 | G7 | 3 | 中药学 | 本科 | 具有中药士职称,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小科目专业限中药学 | 户籍不限 | 专技 岗位 | 中药学 | |
8 | 药剂 | G8 | 1 | 药学 | 本科 | 具有药士职称,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小科目专业限药学 | 户籍不限 | 专技 岗位 | 药学 | |
9 | 超声或放射 诊断 | G9 | 2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大专 | 具有临床医师执业资格 | 户籍不限 | 专技 岗位 | 医学影像 | |
10 | 护理 | G10 | 3 | 护理学 | 大专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从事护理工作满1年 | 户籍不限 | 专技 岗位 | 护理学 | |
11 | 公共卫生 | G11 | 2 | 预防医学 | 大专 | 男,具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资格,2013、2014年毕业生不作要求 | 户籍不限 | 专技 岗位 | 预防医学 | |
合计 | 37 |
1.招考范围和名额:具体招聘岗位、指标、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事业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共107名。
2.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户籍以2014年8月31日之前迁入为准);浙江省户籍(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毕业生或浙江省医学院校2014年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并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部分专业报考人员户籍可放宽,具体见《需求计划表》。
(3)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要求。高于岗位要求学历、职称条件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均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其中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者,视作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报名时须出示网上成绩单打印页面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14年以后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中“护理”岗位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止,其中在校学生实习、挂职等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5)目前在镇海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事业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镇海区域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需求计划表》中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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