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在工作中使用火、电、油、气设备和用品时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条在使用火源进行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火源附近有可燃物质。
2.严禁在易燃、易爆和易滋生火灾的场所使用明火。
3.使用明火进行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将火源设立在安全的位置。
4.禁止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
5.临时用火必须经过申请,并得到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在使用火源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火源失去控制时应立即切断气源或电源,并用灭火器进行扑灭。
2.如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灭火,同时安全撤离。
3.如发现易燃、易爆品泄漏,应迅速切断气源或电源,并用适当方法进行控制,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在使用电力设备和电源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使用老旧、损坏的电器设备。
2.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和线路。
3.电源插头、插座应与用电设备相匹配。
4.严禁使用电气设备过载。
5.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及时清理杂物,检查插座和线缆等部件。
6.不得在不需要用电的场所长时间使用电器设备。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电气设备发生漏电、短路等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修理和检测。
2.如发生电气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和使用灭火器材,并报警求助。
3.禁止使用未经安全检验合格的电气设备。
第四章用油安全管理
第七条在使用油类产品和设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将油类产品和设备放置在易燃、易爆地方。
2.使用油类产品和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操作,并时刻关注油类产品和设备的安全状况。
3.禁止在油类产品和设备周围抽烟。
4.定期进行油类产品和设备的清洁和维修。
5.严禁私自使用未经安全检验合格的油类产品和设备。
第出现下列情况时
1.如发现油类产品和设备存在泄漏或漏油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和处理。
2.发生火灾或爆炸时,应立即切断油源和使用灭火器材,并报警求助。
第五章用气安全管理
第九条在使用气体设备和用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使用带有明显故障的气体设备。
2.使用气体设备和用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操作。
3.在操作气体设备和用品时,应戴上防护装备。
4.禁止在易燃、易爆和密闭空间使用气体设备。
5.定期进行气体设备和用品的维护、清洁和检查。
6.严禁私自使用未经安全检验合格的气体设备和用品。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气体设备和用品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
2.如发现气味或异响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和维护。
3.禁止在使用气体设备时使用明火或电气设备。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会依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相关事项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