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做好全市儿童保健工作,定期下基层指导乡村妇幼人员开展生长发育、营养、心理卫生、五官保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二、专人负责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每年组织质量控制一次,定期收、送报表并进行汇总、分析。
三、做好门诊工作,诊疗、咨询及指导,应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
四、为入托幼园(所)及入学儿童提供健康检查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对不能或暂不能入园(所)者应提出合理的建议。
五、做好基层进修人员和实习学生的带领工作,开展儿童保健科研项目。
六、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量具应定期检测,贵重仪器专人保管。
七、科主任每月对本科各项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
八、各专业科室间应互相协作,同志间搞好团结,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