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 本:2013-1
发布范围:普 发
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
编 码:PM-07-05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质量报告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批 准 人:总经理
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
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工安〔2013〕207号
发布日期:2013年7月26日
生效日期:2013年7月26日
目 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职责分工 1
5 管理办法 2
5.1对监理机构质量报告的要求 2
5.2对承包商质量报告的要求 3
5.3报告提交 3
6 附则 4
附件1 监理机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周/月)统计表 5
附件2 承包商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周/月)统计表 6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质量报告管理办法
1 目的
本办法旨在明确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商提交质量周报/月报的内容、形式、提交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做到统一化、规范化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与业主直接签署合同并且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等所有单位,但不含设备监造单位监造报告中的相关要求,监造报告的要求将在项目其它相关文件中另行规定。
2.2 本办法涉及的质量报告包括:监理质量周报、月报和质量工作统计表,总承包商质量周报、月报和质量工作统计表;不含质量事故报告,质量事故报告将另行规定。对其它主体的质量报告,如果有专门要求的,按具体要求提交;否则,可参照本规定中适用的要求。
2.3 本办法仅表达了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工程管理部门对质量报告的基本要求。各监理机构、总承包商应在此基础上建立更加完善、具体的质量信息收集系统和质量报告体系。
3 编制依据
《中海炼化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质量管理制度》,PM-07,2013,惠州炼化二期。
4 职责分工
4.1 业主质量部
4.1.1负责收集汇总惠州炼化二期项目中的质量信息,并定期提交质量报告,必要时提交专题质量报告。
4.1.2负责制定对监理、承包商、第三方检测单位等质量行为主体在质量报告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4.1.3负责对各监理机构、承包商等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比,并形成报告在全项目范围内公布。
4.2 业主PMT
督促所管辖的监理机构和承包商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向质量部提交质量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4.3 监理机构
4.3.1监督承包商按照项目组要求编制质量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汇总。
4.3.2监督承包商质量信息收集系统的运行情况。
4.3.3按照业主要求提交监理质量报告。
4.4 承包商(包括EPC承包商和业主以其它合同形式直接委托的承包商)
4.4.1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如实向所在区域的监理机构提交质量周报、月报,并抄送业主质量部和相关的PMT。
4.4.2建立完善、畅通的质量信息收集系统,系统应包含承包商方面的所有质量行为主体,并随时按照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质量信息。
5 管理办法
5.1 对监理机构质量报告的要求
5.1.1 报告时间。
a) 质量周报:每周二下午5点之前,报告上周二至本周一的工程质量情况;
b) 质量月报:每月二十五日下午5点之前,报告上月二十一日至本月二十日的工程质量情况。
5.1.2 报告内容。
a) 工程形象进度:以装置(单元号)分专业概括描述所监理区域在本周/月内所进行的主要工程内容;
b) 质量活动概述:概括描述所监理区域的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在本周/月内所发生的主要质量活动;
c) 存在问题与建议;
d) 监理机构的质量工作统计表:将监理机构在本周/月内所从事的质量控制活动的数量以及当前累计总数量,使用excel表格,按照承包商和装置单元(适用时)分别进行统计汇总,其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施工方案、计划审查(批)次数;
2) 参加的设备、原材料进场检验批次;
3) 参加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数量;
4) 本周/月内A/B级控制点检查数量、合格情况;
5) 检验试验数据、数量及结果;
6) 焊工入围考试批次、数量;
7) 对承包商发出的监理工作联络单数量;
8) 对承包商发出的监理工作通知单数量;
9) 超过两周尚未关闭或解决的监理工作通知单数量及情况说明。
5.1.3 其它质量控制活动。
5.2 对承包商质量报告的要求
5.2.1 报告时间
a)质量周报:每周二上午11点之前,报告上周二至本周一的工程质量情况;
b)质量月报:每月二十三日下午5点之前,报告上月二十三日至本月二十二日的工程质量情况。
5.2.2 报告内容和形式
a)工程形象进度:以装置(单元号)为单位,分专业概括描述所承包的工 程在本周/月内所进行的主要工程内容。
b)质量活动概述:概括描述所承包工程的质量状况,以及在本周/月内所发生的主要质量活动。
c)存在问题与建议。
d)承包商的质量工作统计表;将承包商在本周/月内所从事的质量控制活动的数量以及当前累计总数量进行统计,至少包含以下质量信息:
1)设备、原材料进场检验批次;
2)见证、取样送检批次、数量;
3)焊工入围考试批次、数量;
4)本周/月内承包商实施的质量自检数量(C级点);
5)承包商在本周/月内的焊接一次合格率;
6)承包商在本项目中的总体返修率;
7)每个分包商在本项目中的总体返修率;
8)本周/月投入的焊工人数以及焊接工作量(用吋径数统计);
9)本周的混凝土配制批次和砼浇注立方米数;
10)本周/月内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报验数量。
e) 承包商应对上述报告内容中的数据采用统一格式的excel表格进行统计,以便于汇总、比较。
5.3 报告提交
质量报告应由监理机构或承包商按规定时间提交给业主QHSE部和所属PMT,承包商的质量报告应同时抄送给相应监理机构。
6 附则
本办法由审计监察部负责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附件1、监理机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周/月)统计表
附件2、承包商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周/月)统计表
附件1 PM-07-05-S01-XXXX
监理机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周/月)统计表
附件2 PM-07-05-S02-XXXX
承包商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周/月)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