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机故障录波器
招标编号:
第二卷 技术部分
招 标 人: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2010年10月
1. 总则
1.1 范围
1.2 规范和标准
1.3 技术文件
1.4 备品备件
1.5 专用工具和仪表
1.6 投标书中应提供的资料
1.7 设计联络会
1.8 工厂培训及验收
1.9 技术服务
1.10 装运
2 环境和使用条件
2.1 气象条件
2.2 抗震要求
2.3 使用环境
3 220kV系统概况及参数
4 微机故障录波器的技术要求
4.1 微机故障录波器总的技术要求
4.2 微机故障录波器的技术要求
5 保护柜的技术要求
附录A 备品备件
附录B 专用工具和仪表
1 总则
投标方在投标前需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书在内的招标文件中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如有偏差应提供详尽的技术规范偏差说明。
提供设备的供货方应已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的有效证书,这些设备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进行了两年以上商业运行,并通过中国权威机构的动态模拟试验。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供方应保证需方不再另外承担与设备专利有关的一切责任。
1.1 范围
1.1.1供货范围
1.1.1.1 供货范围为白城热电厂的微机故障录波器等。
1.1.1.2 种类及数量
种类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种 类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微机故障录波器柜 | 面 | 1 | |
2 | 有关分析软件 | 套 | 1 |
配套供应上述保护装置必须的备品备件、测试设备、专用工具等。
1.1.2工作范围
投标方除按合同在期限内供货外,还包括:
(a) 出厂试验;
(b) 发货;
(c) 协助安装,并负责现场调试及成功地投入商业运行;
(d) 培训;
(e) 18个月保证期;
(f) 所有文件资料;
(g) 图纸和说明手册。
1.2 规范和标准
投标方提供的保护设备应符合以下规范和标准,包括修改的最新版及增添版。
IEC 《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
GB14285—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DL/T553-94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DL/T663-1999《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装置检测要求》
1.3 技术文件
1.3.1 技术文件的发送
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后须按下表所列要求提供技术文件,并将其直接寄送有关各方。
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发送单位
序号 | 文 件 名 | 份 数 | 发 送 单 位 |
1 | 确认图 | 2 2 | 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白城热电厂 |
2 | 最终图* | 1 20 4 | 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白城热电厂 随箱 |
3 | 说明书 | 1 3 4 | 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白城热电厂 随箱 |
4 | 型式试验报告 | 1 3 4 | 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白城热电厂 随箱 |
5 | 例行试验报告 | 1 3 4 | 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白城热电厂 随箱 |
1.3.2 所需图纸的交付计划
1.3.2.1 凡需要由招标方确认的全部图纸和说明资料,投标方在签订合同后的4周内按规定数量提交给招标方和设计院。
设计院将在一份图纸上提出修改意见并签署确认后,在4周内由招标方将其返回给投标方。投标方应随供确认图纸一块提供为清楚了解这些图纸所需的资料。设计院有权对投标方图纸作修改,招标方不承担附加费。投标方应在图上将设计院提出的意见修改进去。在收到设计者已确认的图前,投标方提前购买材料或制造设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其后果全由投标方单独承担。
1.3.2.2 收到设计院已确认图纸及其任何修改意见后,投标方必须在1周内将修改后的图纸送给招标方一份。投标方返回修改图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在投标方处举行第一次联络会,会议期间将审核这份图纸。
1.3.2.3 生产的成品应符合最终图纸。经设计院认可并不等于投标方可解除对其图纸的完整和准确所应承担的责任。
来往函件及确认图上应注明相应的订货单或合同编号。
1.3.3投标方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1.3.3.1 投标方应随报价书一起提供本规范书所列有关设备的样本,其中包括成套装置、标准部件、各种逻辑回路、有关继电器、选择开关、信号灯、专用维修工具及测试仪表等样本以备招标方查核。样本中应包括各种额定值、接点数量及容量、各元件性能、功率消耗(包括交流及直流回路,正常及动作情况)及使用说明(包括产品调试大纲)等必需的资料。
1.3.3.2 供确认的图纸
合同签订后1周内,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a) 装置的原理图及说明,各主要元件的原理接线图及动作原理的说明、图例符号说明;
(b) 屏正面、背面布置图及端子排图和设备表;
(c) 装置的整定计算原则;
(d) 装置的交流和直流回路接线图及输出、输入接点图及它们的图例符号说明;
(e)屏外形图及地脚螺栓安装图。
1.3.3.3 最终图纸
经过第一次联络会修改后的1.3.3.2条款所提及的全部图纸及资料;
1.3.4 操作和维修说明
在设备运输前三个月,投标方应直接提供设备操作和维修说明书给招标方。
另外,一式四份说明书应可靠地装入箱内随同辅助器屏一起发运。
1.4 备品备件
投标方应提供一个推荐性备品备件清单供招标方选择。
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单独报价,不列入总价,招标方要求的备品备件单独报价,并列入总价。这些价格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招标方保留备件数量增减的权利。报价格式参见商务部分。
所有备品备件与所供设备的相应部件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并具有互换性。
合同订购的全部备品备件,应按项目分开,并随设备发运到招标方指定的现场。备品备件需有合格的单独的包装,并注明“备品”字样,特殊备品应说明储存方法。
1.5 专用工具和仪表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安装、修理、调试及运行所需的,性能良好的专用工具及试验仪器仪表清单, 投标方推荐的专用工具和仪表单独报价,不列入总价,招标方要求的专用工具和仪表单独报价,并列入总价。并提供其使用说明。报价格式参见商务部分。
1.6投标书中应提供的资料
每个投标商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下列资料:
ISO9000质量体系的有效证书
技术数据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设备应用的标准。
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设备在系统中的运行业绩表,包括:设备简要参数、工程名称、设备投运时间、运行情况联系人及电话。
其它需要的资料。
1.7设计联络会
为了保证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的进度,以及技术资料和图纸的交付,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举行两次联络会。
1.7.1 第一次联络会将在投标方处举行,招标方将派6人参加会议,会期一周。其费用包括招标方代表由所在城市至工厂所在地的往返旅行费(经济舱)、机场至旅馆的交通费、膳宿费等,不包括在投标价内,也不计入评标价格内,但应单独列出供买方参考。
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将在招标方处举行,投标方将派技术人员参加,费用自理。
1.7.2 第一次联络会的主要任务如下:
1.7.2.1 投标方应对根据1.3.3.2条款所提及的资料和图纸进行详细的解释,并应解答招标方对这些资料和图纸所提的问题。招标方需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经过共同讨论,确定正式的图纸,投标方根据正式图纸进行生产,并按时把正式图纸提供给招标方。
1.7.6.2 投标方应介绍合同产品已有的运行经验,包括现场的运行记录、改进情况。
1.7.2.3 投标方应介绍保护装置的生产过程、装置性能试验及动模试验。对招标方在了解与观看上述过程与试验中所提出的问题,投标方应予以解答,并共同讨论和确定需要更改的问题。
1.7.3 第二次联络会议的主要内容
1.7.3.1第一次联络会议的遗留问题
1.7.3.2 讨论有关故障录波装置的出厂试验项目以及有关其安装、投产、运行和现场试验等问题。
1.7.3.3 解决合同设备在进行的动模试验中所发现的问题,投标方应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修改。
1.7.3.4其它为履行合同双方需要协调的问题。
1.7.4 每次联络会议需签订会议纪要,由双方代表签字,该纪要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8工厂培训及验收
1.8.1 设备的工厂试验
试验结果应满足规范书及产品调试大纲所规定的要求,试验后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a) 直观检查柜的情况:包括接线、名牌、装置号码及端子号码;
(b) 长期通电试验:试验时设备处于正常的交流电流、电压和直流电压条件之下,试验结果装置特征应无变化;
(c) 绝缘试验;
(d) 高频抗干扰试验;
(e) 谐波影响试验;
(f) 性能试验:向继电器通入电流和电压,检查各元件动作的正确性及整定值的精确度;
(g) 抗幅射电磁场干扰和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1.8.2 验收试验
(a) 验收试验项目除参照工厂试验项目外,可按型式试验项目进行抽查试验;
(b) 选定整定值进行装置的电气特性试验;
(c) 为考核个别项目可在动模实验室做装置的整组动作特性试验;
(d) 柜的结构、配线、面板及外观检查;
(e) 招标方提出的必要的项目试验,具体项目第二次设计联络会确定。
1.8.3 设备的现场试验和检查
(a)现场安装设备的一般检查,开箱检查设备的完整情况,电缆
和接线的完好情况;
(b) 现场投产试验:
一般检查:直观检查;
通入直流电源检查;
检查接至录波器的CT和CVT极性和接线的正确性;
绝缘试验:根据规定进行试验;
柜内所有接线的正确性的检查及试验;
性能试验:检查所有元件动作的正确性,柜上各个信号和掉牌亦应正确动作;
1.8.4 在试验中发现元件、部件、插件等的损坏。投标方应负责调换,机械结构的损坏,投标方应负责修理。
投标方应派技术人员携带专用试验设备负责现场投产试验。
1.8.5 招标方将派5名技术人员至设备制造工厂参加合同设备的工厂试验、验收及培训(试验中培训)。其费用包括招标方代表由所在城市至工厂所在地的往返旅行费(经济舱)、机场至旅馆的交通费、膳宿费等,不包括在投标价内,也不计入评标价格内,但应单独列出供买方参考。
1.8.6 招标方验收人员发现合同设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 有权表示招标方的意见,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供货的质量。
交货前招标方验收人员既不能解除合同规定的投标方按合同规定所承担的责任,也不能代替招标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后的质检。
1.9 技术服务
投标方应提供技术服务来监督设备安装、试验和调试。
1.10 装运
1.10.1 投标方应负责将设备运到现场。
1.10.2 所有按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小心、正确、牢固地进行装箱,以使货物能耐受长距离的运输及多次装卸。投标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护性措施,保证货物不受潮、淋、震、锈、腐。使货物安全运抵安装现场。
1.10.3 所有盒装或打包运输的散件,投标方都要贴上标签,注明合同箱号、元件的名称及标志,以方便组装和安装。除此之外,对于备品备件、工具及继电器还应标上“备品”、“工具”或“继电器”字样。
2 环境和使用条件
2.1 气象条件
2.1.1 温度
年最高温度 +40℃
年最低温度 -40℃
年最大日温差 25℃
2.1.2 阳光直射能(0.5m/s风速) 0.1W/cm2
2.1.3 最大相对湿度 90%
2.1.4 最大风速 (10m高,10min最大平均值) 35m/s
2.1.5 海拔高度 1000m
2.2 抗震要求
2.2.1 范围
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设计要遵循:当在一个水平加速度有效值不大于0.2倍的地球重力加速度的地震干扰过程中及地震以后,功能无降低且保持安全状态这一原则。
2.2.2 电气设备的抗震要求
2.2.2.1 电气设备和装置应能承受用三周正弦波的2m/s2水平加速度和1m/s2垂直加速度同时施加于支持结构的最低部位时,在共振条件下所发生的动态地震应力,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2.2.2.2 投标方要提供电气设备的抗震强度试验报告。
2.3 环境条件除遵照上述条款外,设备还应适于在以下规定的使用环境中,满足规范书所规定的要求性能。
(a) 正常工作温度 0~+40℃(满足规范书精度要求)
(b) 极限工作温度 -10~+50℃(能正常工作)
(c) 相对湿度 78%
(d) 运输及存储温度 -40~+70℃
(e) 提供的设备需有防地震、抗振动和冲击设计,应符合IEC有关标准。
3 220kV系统概况及参数
3.1 白城热电厂本期工程新建2台200MW供热机组;220kV出线2回;主变2台;高压起动/备用变1台。
220kV部分电气主接线为双母线。
3.2 220kV系统保护用CT均为5P20型。
3.3 220kV线路保护用电压互感器为母线型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其变比为//0.1kV。
3.4 电力系统额定电压 220kV
电力系统额定频率 50Hz
直流电源额定电压 220V
交流额定电压 100/ 3V
3.5 220kV电网的时间常数 T=40ms
直流分量 100%偏移
线路故障最大过渡电阻 100
4 220kV故障录波器总的技术要求
4.1 装置与其它设备之间,应采用光电耦合或继电器接点进行连接,不应有电的直接联系。
4.2 由分布电容、并联电抗、变压器(励磁涌流)、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在暂态和稳态产生的谐波分量影响下,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4.3 插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4.4 应具备两个及以上以太网或一个以太网口,一个RS-485接口,符合IEC 60870-5-103或IEC 61850标准规约,分别接入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及微机监控系统。主要遥信信号以硬接点方式输出到本屏端子排。
4.5 装置内主要电路应具备监视功能,任一元件损坏或回路不正常时应发出告警信号。
4.6 装置应提供直流消失、装置异常等告警信号。
4.7 装置信号回路应采用继电器接点输出。
4.8 应具有液晶显示和打印输出功能。
4.9 装置组件和接插件均采用高可靠性元件。柜上的电缆接线端子均具有阻燃性能、可靠、方便。所有电子元器件、组件及整机均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要求,使之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互换性。
4.10 各插件接触良好,可靠耐用,并且有防震脱松的措施。
4.11 工频耐压试验结果符合国家标准GB/T15145《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4.12 具有GPS软、硬对时功能。
4.13 直流电源
4.13.1 每套装置应具有的快速直流开关,与装置安装在同一面柜上,
4.13.2 直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常工作。
4.13.3 直流电源纹波系数≤5%时,装置应正常工作。
4.13.4 直流电源回路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接地等)或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的火花时,装置不应误信号表示。
4.13.5 每个系统具备各自的逆变电源,当逆变电源内部故障或外部电源消失时发出告警信号。
4.14 装置功能要求
4.14.1 装置应采用嵌入式结构和嵌入式操作系统,存储介质采用电子盘或CF卡(不小于1GB),应配备工控机或类似的装置作为就地存储的第二数据通道,实现双重数据冗余存储。
4.14.2 装置前向通道的低通滤波器应满足谐波记录指标。
4.14.3 每变柜配置一台打印机,该打印机能打印图形和报表,并具有“一键打印”自动输出功能,录波启动后应自动打印故障时间、类别、故障测距、故障前后不少于10个周波的电流、电压数据。并还电气量波形的打印时间长度可由用户自行设定。
4.14.4 应通过装置人机接口输入整定值、存取数据和输出测试结果。
4.14.5 通过标准通讯接口对录波装置进行远程编程和数据采集。
4.14.6 应同时支持多种通讯接口,实现就地和远方查询故障录波信息。通信规约标准化,故障文件的记录格式为COMTRADE格式,提供相应的软件和硬件,实现就地和远方查询故障录波信息。
4.14.7 具有录制高频直流信号、长录波慢扫描功能。
4.14.8 通过硬件实现高速同步采样,采样频率1kHz~10kHz可选。
4.14.9 装置具有多种启动方式,每种启动方式投、退可以选择,互不排斥,可以同时、部分或单独设置,并具有防止误启动的措施。当系统发生大扰动时按判据正确启动,系统动态过程结束时停止录波,应有由外部命令起动和停止功能。
4.14.10 当启动、冲击频繁时,装置不丢失有效信息,不突然死机。
4.14.11 装置应具备足够512M及以上内存容量,满足连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生规定次数的故障时能不中断地存入全部故障数据的要求。
4.14.12 装置应有就地组网功能,具有本地和远方通讯接口及与之相关的软件、硬件配置。既可在当地进行信号监视、信号复归、控制操作,也可通过接口进行远方操作,还可通过节点方式与计算机监控系统接口,以实现对故障录波器的故障告警、启动等信号的监视。
4.14.13 装置采用不定长分段方式录波,不存在录波器死区。能连续记录多次故障波形。记录时间满足电力系统动态长过程的记录的要求,能记录故障前0.5S和故障后3S的数据,当系统发生振荡时,能记录10min包络线值,其中前5min每间隔0.1S记录1次,后5min每间隔1S记录1次。
4.14.14 应可靠记录多次故障或连续故障下的全部故障数据,自动上传故障数据。
4.14.15 应配置当地后台机,在当地后台机上显示、打印、存储,并通过调度数据网远传至调度端。
4.14.16 所有记录和计算数值应汉字化、数字化,电压、电流变化及相位关系应通过矢量图输出。
4.14.17 故障记录文件采用循环存储方式。硬盘满时,新数据文件自动覆盖最早的数据文件。
4.14.18 故障定位准确,对各种故障类型精确测距。
4.14.19 软件设计先进、合理,运行、调试、整定管理通过中文菜单方式进行。数据库功能强,对录波数据、故障报告、谐波记录、操作记录等进行管理,可按变电站、时间区段、故障类型搜索故障文件,支持定值备份和导入。
4.14.20 软件分析应有选线、判相、测距、图形分析等主要功能,应有谐波、相量、对称量分析、有功、无功、频率、阻抗、X-Y特性曲线及公式编辑等分析功能。对高速采样的录波文件,可以按N:1的抽样率进行数据抽样,形成一个录波时间长度不变,采样速率为原始录波1/N的新录波文件,并可通过通信接口送到站内主机和调度端。
4.14.21 单台故障录波器记录应能记录路模拟量(56路电流量、8路电压量)和128路事件量
5 柜的技术要求
5.1 所有安装在上面的成套设备或单个组件,皆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正确的安装方式。应保证柜体在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过程中不会损坏。
5.2 柜体的机械结构应能防卫灰尘、潮湿、盐污、虫和动物、规定的高温和地温和柜体支架的震动。
5.3 元件和组件应标准化。
5.4 柜体前、后应有门,前门应有玻璃窗,可监视内部信号指示,柜门在开、闭时,装置不应误信号表示。
5.5 柜体底部应有安装孔。
5.6 柜上的设备应采用嵌入式或半嵌入式安装,并在背后接线。柜内应有照明灯。
5.7 应装有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长度与屏同宽,连接到主框架的前面、侧面和后面,柜上所有装置的接地端子应经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导线可靠地接至接地铜排,接地铜排末端应安装可靠的压接式端子。柜上的接地线与接地铜排的连接至少用两个螺丝。
5.8 柜内设备的安排及端子的布置,应保证各回路的性。
5.9 柜中的内部接线应采用耐热、耐潮、阻燃、具有足够强度的绝缘铜线。一般控制回路、开关量接入回路截面不小于1.5mm2,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回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
5.10 导线应无损伤,导线的端头应采用压接型的连接件。
5.11 装置柜上应装设复归按钮。
5.12 端子排
5.12.1 端子排应分段布置,至少有10%备用端子。
5.12.2 引到端子排上的接线应考虑电缆出线的合理性,可在同一电缆中引出的端子应安排在同一侧较靠近的端子,必须有足够的连接端子,避免一个端子压两根导线。
5.12.3 直流电源正、负极应接在不相邻的端子上。
5.12.4 应保证有足够的绝缘水平。
5.12.5 柜后端子排外侧应预留有足够的空间以方便外部电缆排列接线。
5.13 柜内的元件(包括继电器、控制回路的熔丝、开关及其它的设备)都应有标签框,并配有清晰标志。
5.14 柜内装置与柜端子排之间、装置与装置之间的连线应有明确的标识。
5.15 柜体结构要求
a) 外形尺寸:待定
b) 前后柜门:待定
c) 颜色:待定
5.16 柜体应视变电站的具体规模情况选配小母线架。
附录A 备 品 备 件
表A招标方指定的备品备件
序号 | 名 称 | 数 量 | 单 价 | 备 注 |
表B招标方指定的专用工具和仪表
序号 | 型 号 和 规 格 | 数 量 | 单 价 | 备 注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