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食品可追溯系统通过对质量信息的如实记录、有效传递与正确识别来掌握农产品供应体系中的信息流,实现对供应链中各环节的追踪,并在出现安全问题时可以进行追溯,对农产品安全进行安全监控。本文主要介绍了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的机理、支撑技术、应用现状以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农产品 可追溯制度 机理 应用
食品是保证人体健康的三大要素之一,食物的营养成分是构成人体组织和免疫系统的基本物质。食物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每一个消费者的健康。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食物这一维系我们生命健康的物质虽然在数量、安全、多样性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食品变质、有杂物、有异物、过期商品销售、标签不符、添加剂超标等。另一方面,面对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世界潮流,国与国之间食品和农产品的贸易往来都必须遵循“符合性评价程序”,其基础除了国际公认的计量基准、品质的标准化、产品的认证之外,还有就是生产与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已经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要点之一,有可能成为新的贸易壁垒,影响我国食品和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因此建立食品可追溯系统有助于我们从根源上保障食品安全,它已是现代社会食品企业、消费者和的共同要求,并成为全球食品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
食品可追溯系统可以被理解为是产品可追溯性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它是在食品供应链上对各种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存储和传递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施食品可追溯系统的目的在于使食品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中,从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危害范围,刺激食品企业生产优质安全食品,增进食品质量安全。
1.食品可追溯系统的机理分析
食品可追溯系统通过登记的识别码,能够对食品的历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踪,是保持食品供应链各阶段信息流连续的一种保障体系[1,2]。食品可追溯系统实质上是食品供应链成员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延伸,也是成员之间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集成管理的纽带,每一个成员的食品质量安全记录得到充分的共享与交流,并贯穿整个食品供应链全过程。
食品可追溯系统是以食品生产企业、机关、第三方机构以及交易市场等作为可追溯系统的主体提供数据,形成一个基本信息库,进而对基础信息进行专业化收集、整合和处理,构成可追溯系统的核心内容。最终通过终端查询机、网络、电话以及短信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3]。
图1 食品可追溯系统的组成部分[4]
图2 食品可追溯系统架构图
2.食品可追溯系统的支撑技术
为了建立可追溯的农业供应链,需要用到包括食品识别、质量及安全测量、环境监测、信息处理(捕捉、分析、存储和传送)以及系统集成等在内的技术,这些技术对减少交易费用以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可追溯的食品是必要的。食品可追溯关键技术的成熟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管理成本,而且有助于促进相关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企业构建食品可追溯系统的积极性。
表1 食品可追溯系统的支撑技术
支撑技术 | 功能举例 |
物种鉴别技术 | 物种鉴别技术是一项关键技术,通过对物种鉴别技术的应用,可以获得有关物质品种的信息。目前,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物种鉴别的方法主要有蛋白质分析技术、脂质体技术、DNA技术和虹膜识别技术。 |
数据库技术 | 构建可追溯系统的一个基本要素是数据库和信息传递系统。比如在畜产品可追溯系统中,家畜个体或者单位群体的迁移信息必须记录到数据库中,以备查询。 |
电子编码技术 | 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的应用能高效率的解决食品与信息之间的匹配关系,使食品在供应链的生产、加工、运输、仓储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动态信息,能实时反映在信息网络中,实现食品食品溯源[5]。常用的电子编码体系有:EAN.UCC标准体系[6]、EPC标准体系[7]和ISO标准体系。 |
自动识别技术 | 自动识别技术是在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通信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在经济全球化、生产国际化、信息网络化的形势下成长起来的一门新兴技术,初步形成了包含耳标、条形码以及RFID扥国在内的技术体系[8]。 |
网络技术 | 网络是将所有分散的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和销售点信息连在一起的桥梁, LAN、WAN等有线网络技术和GPRS、蓝牙等无线通讯技术以及Internet技术为可追溯系统提供了支撑。通过Interact及XML技术的应用。实现数据集中存贮、管理,数据输入后可立即查询,突破企业防火培的,拥有低维护成本和客户端零安装优势。 |
GPS技术和GIS技术 | 随着GPS(全球定位系统)技术的民用化以及服务和设备成本的降低,许多可追溯系统已经加入了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地理位置引用信息和相关分析功能,在食品安全事件暴发时能够提供更多辅助决策信息。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生猪生产者市场委员会与Guelph大学土地资源科学系合作完成了一个称作BarnBase企业标识项目,使用GPS和GIS(地理信息系统)将每个猪场的地理位置卫星定位(GPS)坐标已经记录进数据库。 |
3.1国外食品可追溯系统的应用现状
近些年来,美国、日本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以及欧盟和澳洲等都在食品安全可追溯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目前发达国家的可追溯系统主要应用在畜牧业,并也逐步向其他农产品和食品发展。例如,澳大利亚实施的国家牲畜标识计划(National Livestock Identification Scheme, NLIS),欧盟强制性的家畜和肉制品可追溯制度[9],加拿大强制性的牛标识制度[10],以及日本的肉牛可追溯系统等。他们大都采用统一的电子耳标或DNA作为个体标识,由统一的国家数据库对信息进行管理[11]。
欧盟2002年7月制定了1760/2000条例,对牛的识别、注册体系以及牛肉制品的标识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从2004年起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所有食品都能够进行跟踪与可追溯,否则就不允许上市销售。另外,2004年4月底,在德国不莱梅市举行的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渔业委员会水产品贸易分委会第9次会议上,欧盟明确表示从2005年1月1日起,凡在欧盟市场销售的水产类食品上必须贴有可追溯标签,否则拒绝进入。
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了《生物反恐法案》,将食品安全提高到战略高度,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强制性管理,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产品可追溯系统。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要求在美国国内和外国从事生产、加工、包装或掌握人群或动物消费的食品部门,于2003年12月12日前必须向FDA登记,并应建立和保持可查询原料供应商和产品收购商的生产记录。2004年5月美国公布《食品安全跟踪条例》,要求所有涉及食品运输、配送和进口的企业要建立并保全相关食品流通的全过程记录。
日本从2001年起在肉牛生产供应中全面导入信息可追踪系统。2002年6月28日,日本农林水产省正式决定,将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推广到牡蛎等水产养殖产业,使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可以通过商品包装获取品种、产地以及生产加工流通过程的相关履历信息。2003年6月通过了《牛只个体识别情报管理特别措施法》,并于同年12月1日开始实施。2004年12月开始立法实施牛肉以外食品的可追溯系统[12]。
2002年6月,加拿大联邦、各省确立了一个宏伟的目标:到2008年加拿大80%农业食品联合体农产品可追溯源头,实现“品牌加拿大”战略。同时,将可追溯与质量保障系统相结合来保障和牛肉及其产品的出口,并对农场的所有动物实施强制性动物标识规划。
另外,其他许多国家,如新西兰、丹麦、德国等也有可追溯系统的相应研究和应用。
在系统建设方面,目前世界上已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推出的EAN/UCC编码系统,对食品原料的生产、加工、储藏及零售等供应链各个环节上的管理对象进行标识,通过条码和人工可识读方式使其相互连接,实现对食品供应过程的跟踪与可追溯,一直可追溯到食品的源头,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3.2我国食品可追溯系统的应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加入WTO 后,食品的生产与流通领域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革。各地区、 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及系统建设方面已经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作为食用食品的主管部门,农业部近年来启动了8城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试点工作,重点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2004年由北京市农业局和河北省农业厅共同承担农业部的“进京蔬菜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试点项目”,由河北6县市蔬菜试点基地使用统一的包装和产品标签信息码,向北京市新发地和大洋路两个批发市场供货[13];上海市畜牧部门依据上海市最近出台的《上海市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开始为猪、牛、羊等畜产品建立档案。目前,上海市民已经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农业网查阅鸡蛋的生产履历信息;南京市借鉴国外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中产品实行产地编码的先进管理模式,以优质安全食品标志为质量溯源的重要载体,以南京市食品质量安全网站为监管平台,启动食品质量IC卡管理体系;天津市、 深圳市也都开展了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2004年4月起确定肉类行业作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行业,开始启动肉类食品可追溯系统和系统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相关任务包括: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肉类制品跟踪与可追溯应用指南》和《生鲜产品跟踪与可追溯应用指南》;建立我国肉类制品和生鲜肉食品可追溯系统;制定肉类食品可追溯应用解决方案等。现在,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已经开通,试点企业的有关数据开始录入。
国家条码推进工程办公室自2004年6月起在山东省潍坊市寿光田苑蔬菜基地和洛城蔬菜基地实施“蔬菜安全可追溯性信息系统研究及应用示范工程”[13]。该项目从源头抓质量,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标识制和召回制,采用电子拍卖、网上销售等电子商务模式,一起开展食品供应链的跟踪与可追溯研究,建立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
近年来,农业部作为主管部门,一直在采取各种方式、各种途径推进食品质量可追溯系统建设。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质量可追溯专题研究,认真总结各地经验与模式,积极探索思路与对策;二是大力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三是将全国无公害食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评审与可追溯试点工作挂钩,明确要求没有建立生产档案系统。没有开展可追溯试点的,年审不予通过;四是在农垦系统全面启动农垦食品质量可追溯项目建设工作,已有56家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企业建立可追溯系统:五是在水产科学院开展水产品可追溯系统试点工作,目前已推广到10余家水产养殖企业:六是组织各地农业部门重点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方面推动食品身份标识管理。
与此同时.有关部委也在积极推动食品质量可追溯工作。商务部为提高食品出口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设立了食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对食品出口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和出口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进行专项补贴。国家质检总局发挥质量管理、质量标准以及对EAN/UCC比较熟悉的优势,鼓励部分省的质量标准研究部门也积极加入到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中。
我国食品质量可追溯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多部门推进.有关部门、科研院所依据其行政职能、管辖范同和技术优势,自发性推进可追溯系统建设。二是多种模式推进,概括起来可以分为资金补贴、技术扶持、综合推进3种模式。三是多种途径推进.从基地种养、加工流通、市场准入等不同切入点引领可追溯体系建设[14]。
2007年3月15日,中国首个采用全球通用标识系统的可追溯系统在北京市家乐福双井店开始试点。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食品包装上的条形码和批号,查询食品的供应商、生产地、生产日期、原材料等相关信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快速得知其来源,减少损失。
总体分析.我国食品质量可追溯工作整体上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向下尚未在企业、专业组织的管理中扎根,形成工作常态,向上尚未在部门之间贯通成林,形成工作合力。表现为:一是缺乏统一认识,一些部门或企业把质量可追溯等同于生产记录、农事记录;二是缺乏明确要求,缺乏相应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可追溯系统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缺乏操作层面的指导和要求:三是缺乏相互协调,各自为政、相互掣肘已时有所见;四是缺乏信息共享,各个可追溯系统之间无法实现无缝衔接。信息资源深度整合、融合、综合利用仍然处于设想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针对多头监管,政出多门的现状,规定了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4.我国食品可追溯系统的发展建议和趋势
在食品供应链体系中,食品可追溯系统的应用不仅能够如实记录、有效传递和正确识别各个关键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而且能够在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效开展溯源、召回问题食品,从而保证整个食品供应链的安全性。
在我国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依据国情,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加强:完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比如可追溯性标准、编码标准、信息交换标准等;加强在产品认证管理、农资市场管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之间的协同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加强与国际交流合作,及时了解掌握国际发展动态,参与国际标准起草工作,推动我国食品质量可追溯得到国际市场认可,增强出口食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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