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内部管理自实施“四制”改革以来,学校内部活力明显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度新学期开始后,为引进竞争激励机制,继续实行“两纵三横一体化”管理,为更好的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水平,根据“****第9号”文件精神,以乡教委《教师量化考核细则》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如下:
一、 绩效工资的组成:
从个人工资中津贴部分每人每学期扣出250元+学校勤工俭学的一部分。
二、量化考核的考核内容:
目标量化的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它们的比值为:德:10%;能:15%;勤:25%;绩:50%。
各部分的内容及权重:
(一)、“德”指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为
人师表等方面,占10%。具体内容与权重(分值):
1、政治立场:1%。拥护中国党的方针、、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政治、业务学习:1%。A、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无缺勤旷会
现象;B、每学期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3、敬业爱岗:1.5%。A、热爱本职工作,时时处处为学校着想。-1-
B、服从领导安排,任劳任怨,干好分配给自己的工作。
4、生活作风:0.5%。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为人正直,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5、关心学生:1%。A、爱护体贴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B、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不得分。
6、团结同志:0.5%。A、与领导、同事关系融洽。B、待人谦和,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7、典型事迹:0.5%。A、默默工作,勇于奉献。B、事迹突出,起到榜样的作用。
8、尊规守纪:1%。A、遵纪守法,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B、遵守上级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9、带头作用:0.5%。学校安排的任务,积极主动,勇于带头,不为名利,按时完成率高。
10、社会公德:0.5%。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11、公益捐献∶1%。相应号召积极主动捐款捐物;参加义务劳动,积极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12、为人师表:0.5%。为人办事大方,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言谈、举止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13、计划生育:0.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14、其他:1%。根据具体情况得分。
考核办法:
对“德”的考核,利用表格形式,有三级评议组成:(1)年级组长-2-
只评议本组教师占20%;(2)学部成员只评议本楼教师,得分占40%;(3)校长及后勤、政工评议全校教师得分占40%,另外根据平时的有关记录、资料酌情加分,但不超过10%。
(二)“能”指学历、论文、教研成果,优质课、示范课、优秀教案、荣誉称号、继续教育等,占15%。
具体内容与权重:
1、上课(主要指授课水平),占5%左右。本学期内无人听一节课不得分;拒绝听课一次不得分,多次拒绝加倍倒扣分。
2、论文: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评选的论文,每人每学期至少有一篇县级以上论文,一等奖1分,二等0.5分,三等0.2分;两篇以上每多一篇加1分;市级最高加2分、省级最高加3分、国家级最高加5分。在学习报之类的文章及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最高得分分别为:0.8、0.4、0.2、0.1分;无论文不得分。
3、示范课:(可累计加分)校级一节0.2分,乡级一节0.3分;县级0.5分;市级2分;省级5分。
级别
百分数
项目
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量化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系的教职工考核制度,建立“奖勤罚懒”的人才激励机制,形成优秀人才成长、教师自觉创造业绩的环境和制度,使教师队伍充满活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根据学院年度考核文件规定,结合我系专业性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贯彻公开、公正、注重实绩和综合量化评价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程序、考核档次、定性标准、名额比例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的内容和量化计算方法
第四条 专任教师的考核分四个方面:科研工作、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和平时工作表现。采取各综合内容“权衡量化累积”的办法进行。量化考核总分 = 科研工作最终得分 + 教学工作量最终得分 + 教学评价最终得分 + 平时工作表现最终得分。教辅人员的考核由全体教师评价和系领导评价两部分组成,全体教师评价占60%,系领导评价占40%。
第五条 各项考核内容计算方法如下:
一、科研方面:由学术研究和指导学生参赛获奖两个部分组成。(一)学术研究以科研处核定的科研分(原始分),减去各职称级别规定应完成的最低科研分,得出科研最终得分。各职称规定的科研“最低工作量”,按学院韩政字[2006]57号文件“韩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执行(教授3分、副高2分、讲师1分、助教0.5分)。(二)指导学生专业竞赛获奖,根据学院韩政字[2006]58号文件“韩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0.5分)。按文件规定只限定在省厅级以上由部门或省属公办高校以上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奖项目。由多名教师指导的取平均分。
二、教学方面:按学院韩政字[2004]13号文件“韩山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执行。计算办法以核定的教学工作量(原始分),减去学院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324标准课时/年,再按“韩山师范学院岗位考核办法(试行)” 规定,教学科研人员教学工作量与科研工作量换算办法进行折合(1:36),得出教学工作量最终得分。
三、教学评价:以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教师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为准。采用绩点折合办法:60分以下为0分、60分为1分、70为2分,80分为3分,90分为4分(如:68分为0.8,73分为2.3)。
三、平时工作表现:(一)校外活动:校外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活动0.8—1分。(二)全校性活动:全面组织者(限1人)1分,参与者0.5分;(三)全系性活动:全面组织者(限1人)0.5分,参与者0.3分;(四)教学音乐会:教师个人音乐会1.5分(多人参与者取平均分),师生音乐会1分,指导学生专场音乐会0.5分。(五)系内学术讲座:每场0.3分。(六)授课门数:每位教师以承担一门课程为基本要求,每多承担一门课程加0.8分。以上诸项均由系根据需要派出,并以系的名义或代表系参加组织的活动。
在最后得分相同的情况下,视该教师群众基础及各方面的表现,由考核小组评议决定。
三、量化考核的程序
第七条 按学院考核文件要求,成立系考核领导小组。
第 考核程序:(一)量化评价结果与述职评议:教师自行提供考核所需材料,系办公室计算出每位教职工考核量化总分,向全系公布。被考核人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填好《年度考核表》,在全系教职工会议述职。(二)系考核领导小组按程序,组织审议个人总结的客观性、准确性,审核和确定个人综合考核等级,上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韩山师范学院音乐系系
2009年3月4日
、考核基本内容(100分):
1、基本素质:师德评价、考勤情况(20)
2、职责履行:常规教学工作、活动课指导工作、教学研究、班务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责履行。(30)
3、工作量:平均工作量、超工作量、班主任、教研组长、级长、中层干部、团、队干部(15)
4、工作绩效:班务工作、考试竞赛、教师教学教研成果、辅导学生竞赛成绩(35)
二、相关说明:
1、班务工作考核由政教处负责,考核结果计入本细则工作绩效部分,在职责履行部分不专门对班主任工作另作考评。
2、中层干部任课者,参与相关年级、组考核,考核结果不影响年级、组其他教师成绩与排名,中层干部在年级组考核结果不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
3、本考核总分为百分,另设奖励分五分,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奖励,单项累计得分超过该项总分,即得该项满分封顶。
4、本考核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若要修改,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个人因考核结果获得的荣誉不再返回下次考核中记分。
三、具体考核内容与规定:
1、基本素质(20):
A、师德评价(10):政治思想2分、工作态度2分、师生关系2分、家校关系2分、公益活动2分。
说明:政治思想以参加政治活动、政治学习、考试记载为依据,不参加者不记分或酌量扣分;工作态度以不消极怠工、无家长投诉态度问题为满分,有相应问题酌情扣分;师生关系以学生或家长投诉体罚或其他非正常教育行为为依据,无投诉满分;家校关系以教师与家长间的关系处理为考核依据,乱收费乱摊派向家长索要财物等不正当行为遭投诉或曝光考核中酌情扣分或不得分;公益活动以学校有记载的承担、参与公益活动情况为考核依据。
B、考勤情况(10):全勤、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旷工
说明:全勤、公派学习、公派活动及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均记十分;
婚、产、丧假超时部分记事假;
病假超过一天需附医院诊断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事假需办正式请假手续,两天或两天以上需校长批示,续假要通知学校并办手续,否则视同旷工旷课;
旷课一节扣2分,旷工半天扣2分;迟到早退积三次扣一分,三次以内不扣分;
病事假累计一天以内计9分,累记两天至一周内计6分,累记一周至半月内计4分,累记15天至30天记2分,累记超过一月不得分。
2、履行职责(30):
A、常规教学(12):备课检查4分、课堂教学4分、作业批改4分
说明:常规教学含三部分,备课情况以教务处月查通报结果为依据,不足酌量扣分;课堂教学以平时检查结果为依据,无空堂行为不扣分;作业批改以教学检查结果为依据,未全批全改酌量扣分;
B、校本教研(10):集体备课2分、听课评课1分、专业引领2分、承担课题1分、教研辅导1分、综合实践1分、主讲校级公开课2分
说明:校本教研以教科研室每学期的校本教研统计结果综合考核,按申报、检查、完成情况单独打分,结果计入总考核表;集体备课按检查结果考核,听课评课考核依据是教研组记载和听课笔记,专业引领考核依据是参与情况,承担课题考核依据是教科研室的登记和检查结果,教研辅导考核依据是教师参与他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开课的辅导,综合实践考核依据是申报和完成的主题活动,主讲校级公开课考核依据是学校教研活动安排。
C、校本课程(8):经典诗文读写5分、特色特长1分、大型活动1分、班队活动1分
说明:中华经典诗文考核依据是每周检查记载,不到位的酌量扣分;特色特长教育考核的依据是承担学校特色特长教育情况;大型活动考核依据是学校每次开展大型活动时的分工安排;班队活动以政教处提供的活动安排为依据。
D、班务工作:(见政教处班务考核办法,政教处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工作绩效部分,不在这里另计分。)
E、日常管理:(此条针对后勤人员、各功能室管理人员、各处室协管人员,由总务处单独考核,不纳入此考核细则中与任课教师一同考核。)
3、工作量(15):
平均工作量(10)、班主任(+5)、教研组长(+2)、级长(+3)、中层干部(+5)、辅导员(+4)、团支书(+2)
说明:工作量由教务处每学期开学排课时根据各学科情况核定平均工作量,达到平均工作量计10分,不足平均工作量者少一课时扣一分,超工作量者多一课时加一分,类推;班主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平均工作量的一半,凡担任班主任者,统一加平均工作量一半的积分,中层干部任课者,统一加与班主任相同的工作量,其他承担相应教育教研职务的统一按以上标准计工作量。
4、工作绩效(35):
A、班务工作(10---5):
说明:班务工作部分班主任与共 班 老师共同参与考核,以政教处班务工作考评结果为考核依据,班务工作第一名,班主任得10分,最后一名班主任得5分,相应的共班教师第一名得9分,最后一名的共班教师得4分,中间名次依据班级数在第一名的基础上平均递减。
B、期末考试(8+7=15):
说明:期末考试考核依据为教务处学期期末考试统计结果中的优生率和人平分两项(计算成绩取各班百分之九十五的学生的成绩),人平分8分,第一名计8分,其后名次以1分差距递减;优生率7分,第一名计7分,其后名次以1分差距递减,两项相加为最后得分;体音美、英语、科学、品德等学科按国家规定的达标标准,双达标计15分,单达标计8分;若无国家标准,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暂时性达标标准。
C、教育教学教研成果(5):正规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相关文章,正规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
说明:本项专门针对教师的个人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1、凡在正规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相关文章(以稿费单为准,不计新闻),国家、省、市、县校级,依次计4、3、2、1分;
2、凡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武,不计获奖名次,依参赛级别国家、省、市、县依次计5、4、3、2分;(校级前面已计,不重复计分)
3、凡参加由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案例、实验、操作、文体类比赛(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获奖,不计名次,依据参赛级别国家、省、市、县校,依次计4、3、2、1分。
D、辅导学生成绩(5):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文体竞赛、技能比赛,辅导学生发表作品等,团体竞赛计总成绩。
说明:本项专门针对教师辅导学生参赛或参加活动取得的成绩。
团体参赛:学生参加各类由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教师获辅导奖按级别计,国家、省、市、县依次计4、3、2、1分;若无辅导教师奖,按通报结果,总成绩在前五名内,考核计分与上同。
个人参赛:学生单独参加某项知识或技能类比赛,学生获奖,不计等次,辅导教师按级别国家、省、市、县依次计4、3、2、1分。
文体竞赛:文艺节目与体育运动会,县级(含县级)以上竞赛获奖,不论获奖等次,辅导教师按获奖级别国家、省市、县依次计5、4、3分。
5、奖励分(5分):
A、教师参加非教育类社会活动取得成绩。1
B、教师发表非教育类作品。1
C、做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1
D、其他。2
以上奖励以教师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报道、表彰为考核依据。
(注:本制度已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于2009年秋季试行一学期,如在操作中发现问题,由本届职代会团成员讨论修改。)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促进教职工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以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
”为核心,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责、量化考核、奖优惩劣”的管理原则,通过定岗定责、量化考核,真实反映一个阶段内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水平,健全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
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是加强教职工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四部分。
(一)设置工作岗位
每学年初,各学校根据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教职工自身条件,按照“按需因事设岗”的原则,给全体教职工设置工作岗位。在教职工工作岗位设置中,可以“一人多岗”,不准“一岗多人”,确保“人人有岗”、“岗岗有人”。
(二)明确岗位职责
各学校根据工作岗位要求,按照“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不漏不重”的原则,分别制定出各个岗位的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目清楚,既有质的要求,又有量的要求,便于对照实施和考核评价。
(三)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各学校按照“从上到下一级管理一级、从下到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1、县教体局与各乡镇(街区)教管会总校长和县直学校校长签订《任期岗位目标责任书》;
2、各学校与每个教职工分别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3、《岗位目标责任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4、各单位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于每学年上学期开学后报县教体局。
(四)量化考核
1、考核办法
①各单位成立“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成员须有通过民主推荐产生的教职工代表参加。考核小组全权负责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②各学校根据《岗位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制定《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③考核依据是各级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书》;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主。
④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和“量化到人”的原则,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充分量化,以百分制形式计算出分数。
⑤考核工作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年末进行综合性考核。
⑥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各学校要重视平时各项工作的检查和记录,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档案,做到事事有记录、分分有依据。
⑦考核是对每个教职员工过去一学年德、能、勤、绩各方面的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教职工竞聘上岗、职称评聘、确定人事部门年度考核档次、实施绩效工资制以及评优选模的依据。
2、注意事项
①凡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都要定岗定责、参加考核。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职工的考核结果,作为实施绩效工资制、职称评聘、评优选模的依据。
②对没有教学成绩和确实不能量化的岗位,在教职工完成《岗位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其考核取具有量化成绩所有教职工考核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然后由全体教职工在基数上下一定分数之间,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打分,上下浮动幅度掌握在10—15分。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其它原因不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的教职工,一律按旷工对待。
③对以教学工作为主,同时兼做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教职工的考核,以专职工作为主、兼职工作为辅。凡完成兼职工作、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在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加分标准掌握在5—10分。
三、严格教职工考勤管理
(一)教职工要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出满勤、干满岗,认真完成《岗位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教职工因事、病、婚、产、丧等原因需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的,须向相关部门或部门负责人请假。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经批准后履行请销假手续。
(三)各单位要坚持教职工每日考勤记载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考勤档案,与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紧密挂钩。教职工考勤使用规范的《考勤登记表》和《请(销)假单》。
鳌江四中教职工综合素质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勤、能、绩,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和保证教职工聘任制顺利实施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的基本原则:民主、公开、全面、公正。
第三条 考核的对象:当年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校领导由教育局进行考核,中层干部由教育局或校长室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与权重
(一)教师
1、基本素质(30分)
(1)师德修养(20分):要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谨治学。凡有下列行为或现象的,考核小组依照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年段提供的相关材料,根据该行为或现象出现的次数和严重程度,每项给予2-5分的扣分。
①无故旷课;(教务处)
②学校统一组织的迟到或有重大监考事故者;(教务处)
③没有认真备课,作业、练习、检测没有足量布置及时批改,学生反映强烈;(教务处)
④无故不参加暑期师德培训和学校大型会议三次以上;(办公室)
⑤晚自修、周末管理无故不到两次以上;(寄宿部)
⑥值周值日工作不服从安排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无故不到两次以上;(政教处)
⑦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工会)
⑧学期末学生评教中“责任心”一项被评为“上”不到班级学生人数1/3;(办公室)
⑨其他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党支部)
(2)业务素质(10分):每位教师每学年参加一次由校长室组织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测试成绩按标准分进行计算。技能科教师可采用其他办法进行测试。
2、工作表现(45分)
(1)工作量(5分):满工作量得5分,不满工作量得3分,超工作量5节以上或连续任教初三年段加2分。工作量标准以教代会通过的文件为准,行政人员任教超工作量不加分。(办公室)
(2)教学常规检查(10分,技能科教师5分):每学期的期中、期末或平时学校以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教案、作业批改、单元检测、教辅资料的使用、练习编选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分为10分、8分、6分、0分四档,技能科教师分为5分、4分、3分、0分四档。检查时发现不规范用字,要酌情扣分。(教务处)
(3)课堂教学调研(5分):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教学调研活动,根据调研结果确定档次,分为5分、4分、3分三档。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听课时,发现教师不讲普通话,要酌情扣分。(教科室)
(4)公开课(5分):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开一节校级以上的研讨课或示范课,考核档次分为5分、0分。(教科室)
(5)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5分):每位教师要适时适量的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能够完成课件制作,完成备课组的习题精编精选的任务,共同参加备课组的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学期末考核小组根据教科室提供的班级多媒体使用情况的统计表和学科备课组提供的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档次分为5分、3分、0分。(教科室)
(6)其他教学任务(5分):每位教师都有义务参与学科竞赛辅导、中考辅导、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参与学科的命题、撰写试卷分析报告、参与师徒结对、组成教学伙伴等工作;技能科教师要指导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课外活动;高级教师每学年要面向学生或教师举行一次讲座。考核小组根据教研组或备课组提供的材料进行考核,考核档次分为5分、3分、0分。(教研组或备课组)
(7)工作评价(包括年段评价和教研组评价,10分)
①年段评价(5分):年段根据年段会议、备课组活动的出勤情况、年段教育教学管理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分为5分、4分、3分、0分四档。(年段长)
②教研组评价(5分):教研组根据教研组活动出勤情况、教研组教学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分为5分、4分、3分、0分四档。(教研组)
3、工作绩效(25分)
(1)教书育人(15分)
①师生结对帮扶活动(5分):有明确的帮扶对象,一般任教班级每班不少于3人,有具体的帮扶措施。每学期通过问卷调查和学生座谈等形式了解年段教师师生结对帮扶活动开展的情况。考核小组根据帮扶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确定档次,考核档次分为5分、3分、0分。(校长室)
②学生评教(10分,技能科教师15分):通过问卷调查形式,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教活动。评教结果按标准分进行计算。(办公室)
(2)教学成绩(5分):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或相当于期末考试的大型考试,在生源起点相当的情况下,任教的各个班级的成绩,不低于年段平均分4分(百分制)。否则酌情扣分。任教班级的成绩一学期两次(期中、期末)超过年段平均分4分以上或由于中途接任他人班级,考试成绩高于原来水平5分以上的,加3分。(教务处)
(3)科研成果(5分):每位教师每学年要用“教后反思”、“教育叙事”等方式写一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真实发生、真切感受的文章,或申报完成一个校级以上课题,或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参加县级以上交流评审,或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一学期在在博客上发表2篇以上教育叙事或教学案例。(教科室)
4、突出成绩项目(个人同时获奖多项的只取其中最高的两项加分):(办公室)
(1)先进组、班加分:
①获县级以上先进教研组(备课组):组长加3分,组员加1.5分;
②获校级先进教研组(备课组):组长加2分,组员加1分;
③获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班主任加3分;
④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班主任加2分。
(2)教学评奖加分:参加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说课、教坛新秀、名师、名班主任等评比获奖者给予加分,市级以上教坛新秀、名师、名班主任加5分,优质课、说课获市一等奖及以上加5分,县级教坛新秀、名师、名班主任加3分,优质课、说课获市二、三等、县一等奖加2分。
(3)教科研奖加分:论文、课题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加3分,市级二等奖加2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一等奖加1分。
(4)学科竞赛加分: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的主要辅导教师加5分,其他辅导教师加4分,省级一、二等奖的主要辅导教师加4分,其他辅导教师加3分,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2人次以上的主要辅导教师加3分,其他辅导教师加2分。
(二)后勤人员
1、师德修养(20分):要规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热情服务、讲求质量、严守劳动纪律。凡有下列行为或现象的,考核小组依照相关材料,根据该行为或现象出现的次数或严重程度,每项给予2-5分的扣分。
①无故旷工;
②有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③上班签到不正常,经常迟到、早退;
④上班期间离岗串岗,玩电脑游戏;
⑤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师生反映强烈;
⑥无故不参加暑期师德培训和学校大型会议;
⑦值周值日工作不服从安排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无故不到两次以上;
⑧其他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工作实绩(60分):根据《鳌江四中后勤各岗位工作绩效考核要点》,由考核小组每学期一次对各岗位进行考核。若未履行本岗位职责的,每一项扣5分。
3、工作评价(20分):
(1)行政评价(10分):根据值周值日检查情况和平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分为10分、8分、6分、2分四档;
(2)科室评价(10分):主管科室根据后勤各岗位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分为10分、8分、6分、2分四档。
(三)行政人员
1、每学年进行一次述职报告,由全体教职工对行政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评价。
2、兼课的行政人员,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其考核分占50%,年度述职考核占50%。
第五条 考核结果。
1、将各项目的考核分相加,得出综合分。
等级为:①教师、兼课的行政人员考核分≥90分为A级,≥80分为B级,≥70分为C级,<70分为不合格;②后勤人员考核分≥95分为A级,≥85分为B级,≥75分为C级,<75分为不合格。考核等级为A级并获得至少一项突出成绩加分和工作绩效中的教学成绩加分的教师,给予额外奖励。
2、一学期有旷课、旷工行为或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期末任教班级的考试成绩低于年段平均分5分以上,学生评教中“责任心”一项被评为“上”不到班级学生人数1/3,基础分达不到85分以上,学期考核等级不能评为A级。
3、学年分两次考核,第一学期考核内容,教师(包括兼课行政人员)是除以学年为单位的考核内容外的其他各项,后勤人员考核全部内容,不兼课的行政人员由校长室组织相关科室领导和教师进行考核。
4、考核的结果与年段教师聘任、后勤岗位竞聘、评先、评优、推荐参加培训等挂钩,一学年两次考核等级为A级方可推荐参与评选各级各类先进、推荐参加高层次学历培训、年度考核优职等,一学年两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作待聘处理。考核结果与学期末学校工作绩效奖挂钩,按考核等级予以不等的奖励。
第六条 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由行政、党支部、工会有关领导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负责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接受考核结果的复议。
第七条 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学校教师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与实施。考核小组的成员由全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 教师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的基本条件
1、能坚持原则,处事公正。
2、教师成员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职称;后勤成员具有10年及以上工龄。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成员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及时反馈给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复议。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经教代会团审议通过后执行。
工勤人员绩效量化考核办法
一、职业道德 ( 10分)
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关心学生,态度和蔼 ,服从分配,讲究卫生,语言文明。
考核办法:
1.态度生硬、冷淡,打骂学生扣5分/次。同事间闹矛盾辱骂扣5分/次。
2、工作不热情,工作服不干净扣2分/次。 3、工作期间抽烟扣3分/次。
4、酒醉上班扣4分/次。 5、不服从分配、顶撞领导扣5分/次。
二、履行职责 ( 80分)
(一)质量评价 (30分)
(1)、师生代表评价: 每餐由班长在两块黑板上标出本餐工作人员的编号,一块挂在饭堂,另一块挂在食堂。接受师生对菜的色、香、味等的评估,一月由师生代表评价一次,分优秀(30分)、良好(20分)、较好(10分)、一般(5分)等级。
(2)、师傅互评:每月师傅互评,分优秀(5分)、良好(4分)、较好(3分)、一般(2分)等级。
(二)、卫生检查评价 (30分) 坚持按时彻底打扫规定范围的卫生:饭堂、饭池、地面;食堂窗台内外、灶台、案板、橱柜、饭柜、水池地面;走廊、场子和用具卫生。责任到人并由班长作好记载。
每周四由食堂领导小组成员代表和各班卫生委员检查,分最清洁(30分)、清洁(20分)、较清洁(10分)等级。平时抽查,一处不清洁扣责任人5分。
(三)、严格履行食堂进货、贮藏、摆放、出库、加工等工作流程。违反扣5分/次。
(四)、重视安全、例行节约。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杜绝隐患、浪费,下班关灯、关水(含饭厅)、关好门窗,忘记扣5分/次。
(五)、奖励 (20分)每学期结束由由校委会和职工代表综合考核,优秀(20分)、良好(10分)、合格(6分)、不合格(0分)。
三、考勤(10分)
每三餐为一天,缺一餐扣5分,迟到30分钟内扣2分/次,超过30分钟扣5分/次。
其他要求按照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代销店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细则
一、师德 (15分)
有下列情节之一给学校造成较大影响者,此项实行一票否决。
1、打骂学生。2、盗窃财物。3、校内斗殴。4、私自进货。 5、安全事故。
二、考勤 (10分)
1、按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
2、学生下课、就餐等时间必须开门营业,未开门营业一次扣1分。
三、工作量 (40分)
按学校教师基本工作量计算。
四、绩效 (35分)
1、上级检查因卫生商品质量摆放等问题提出批评,一次扣5分。
2、擅自收现金,一次扣5分。
渭南高级中学
教师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教师法》、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等相关文件,参考《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制度》等文献资料,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拟定此方案。
一、量化内容
常规:60%;测评:20%;成绩:20%。
二、量化办法
(一)常规(占60%):
1、教学计划与总结(2分)
要求:(1)按时完成;(2)内容具体;措施得力。
考核:看材料,每项1分。
2、教案(10分)
要求:(1)周前备课,按时正常完成教案,少一节扣1分,不能正常完成的此项记0分。(2)有教后反思,每周不少于2次;正常完成的记2分少一次扣1分。(3)环节齐全,重点难点突出的,记3分。敷衍应付或环节不全的,此项记0分。(4)被评为优秀教案的加记2分。
考核:每周检查教案,符合规定要求,并完成应授节数记满分。否则扣相应分数。
3、上课(20分)
要求:(1)提前候课3分钟;(2)普通话教学;(3)板书认真;(4)无违规违纪现象。
考核:年级组每日考核记录,每旷课一节扣3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扣1分;坐着上课、接打电话、吸烟、体罚学生等行为每次扣1分。有严重教学事故的此项记为0分.
4、自习辅导(5分)
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因病不能上自习者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必须告知班主任老师。(1)责任明确;(2)注重检查落实;(3)提倡个别辅导。
考核:自习考核同上。
5、听课(5分)
要求:(1)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0节(期中,教龄不足三年者,不少于25节,行政领导不少于15节,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不少于12节)。(2)听课笔记应有评语和教学建议,并切实可行。
考核:每学期检查一次,符合规定要求,并完成应听节数记满分。检查评为差的扣1—3分,不按时交(特殊情况除外)扣1分,不交不记分。
6、作业(5分)
要求:完成学校定量作业并能认真批改(具体见教学常规要求)。
考核:每教学月抽查一次作业。每次能达到要求作业总量并认真批改记满分;数量不够、少批、不批扣1—3分。政史地生只完成基础训练。
7、监考(5分)
要求:严肃认真,坚守岗位,写好记录,负责到底。
考核:按照要求参加学校安排的监考,请假者每次扣1分;旷工每天扣3分;迟到、早退或查岗时离岗扣2分;学生违纪被巡考发现扣监考教师2分。
8、试卷分析(3分)
要求:(1)试题评价;(2)成绩统计;(3)效果分析;(4)今后打算。
考核:每次考试都要写出试卷分析,按时完成的记满分,不交不记分。
9、教研活动(5分)
1、常规要求:听课、评课、说课、业务学习等教研活动要及时参加,并做好记录。
考核:迟到一次扣1分,缺一次扣2分。
2、论文论著:发表论文论著者,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
(二)学生测评(20%)
测评成绩=(期中+期末)测评/2×20%
(三)成绩(20%)
1、参照期中期末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
2、按完成任务、平均成绩计算等次。每个等次相差0.2分。
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2009——2010)
为了不断完善我镇小学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南教体[2004]43号和[2006]3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自我修养(10分)
第一条:考核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认真进行政治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
3、自觉遵守纪律,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和开拓进取精神,积极工作,敢于负责。
4、树立大局观念,以工作为重。服从领导、服从安排、团结协作。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工作扎实、成绩突出。
5、廉洁自律,廉洁从教。
第二条:考核标准
1、在学校、家庭、社会,言行有捐于老师形象,每发现一次,扣1-2分。
2、学校和上级组织的政治学习,每少一次扣1分;笔记不认真,每次扣0.5分;字数不达标扣1-2分。
3、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或学校、上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扣0.5分。
4、难领导,贻误工作,安排的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每次扣2分。
5、搬弄是非,影响团结或酒后上岗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6、教学质量检测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经查实每次扣2-4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不听从领导,不服从安排,每次扣1-2分。
8、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按第六章中的“惩罚项目”标准扣分。
第三条:本章考核办法
1、各校加强过程考核,做好记录,期末考核时汇总,过程考核占本章考核分数的40%。社会、家长、学生评议占20%。
2、本章考核分数的40%为中心考核组评议分数。
第二章 履行职责(80分)
第一条:常规工作(15分)
1、按要求及时制定好教学等计划,做到目标明确合理,内容充实,措施得力,可行性强,不合要求者每一项扣1.5分。
2、期末有总结,且重点突出。不合要求扣0.5-1分。
3、按教学进度超周备足课,步骤齐全,内容充实,每少一项扣0.5分。
4、备课中贯穿新课标精神,符合新课改要求,否则,酌情扣1-3分。
5、各种备课不规范,不切合实际,每有1节扣1分;可行性 扣1-5分。
6、坚持写教学反思,每少一篇扣1分。
7、作业类别不全,每少开设一科作业,该项扣5分。作业不够进度,作业次数不足的,一次扣1分。
8、作业批改及时、记录规范、齐全,不符合要求 扣2分。
9、坚持听、评课制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节次,每少听一节或无评课意见每节次扣1分。
10、坚持业务学习,坚持写教学随笔札记,写好读书笔记,每少一篇扣2分。
(二)考核方式:
1、坚持中心考核与学校考核相结合原则。
2、中心考核分学期初、期中、期末三次进行考核。
3、学校考核实行教学常规月检制度,每月将考核结果公示后报中心考核组,不及时报送,该月考核按零分计算。
4、学校月检分数占40%,中心考核占60%。
(三)加分项:按要求每开设一种作业且批改及时认真,加0.2分,最高不超过1分。
第二条:教学成绩(45分)
(一)考核内容
1、各科教师形成合力,班级各学科成绩均有提高,提高一分两率。
2、学生对教师反映好,多数学生能力有所提高,智力有所发展。
3、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所提高。
(二)考核标准
1、考试科目
(1)以每学期全镇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为准。
(2)中心小学及上级组织的教学质量抽测及竞赛成绩,每次占20%。
(3)教学成绩各项得分:
①平均分得分:30×个人平均分/最高平均分
②两率得分:15×(个人优秀率/最高优秀率+个人及格率/最高及格率)
③幅度分:1/2×(上次分差一本次分差)(注:得数为正加分,得数为负减分;“上次”是指上学期末,一年级第一学期的“上次”是指期中。)
(4)比较参数以本镇成绩或其他乡镇(或市)成绩。
2、非统考学科考核:
①音、体、美专任教师的教学效果,由中心组织考核,主要采取抽测的形式。抽测的平均成绩占80%。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活动成绩占20%(9分)。即在县以上组织的活动中获团体第一名的得9分,依次按1分递减,学生个人获单项奖第一名的得6分,依次按0.5分递减。无市组织活动以镇组织活动为准,记分办法按名次记6、4、2分,学期内同时组织活动,只取本项活动成绩的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②其他非统考学科的专任教师的教学效果,由中心组织抽测考核。
3、同一人各科、各班分别计算后,取平均值。
第三条:课堂教学(15分)
1、落实新的课程标准和新的教学理念,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2、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大幅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面向每一个学生,加强学法指导,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考核标准:
1、按照《胶南市课堂教学评估方案》和新课改理念去量化测评。
2、考核形式:
①以中心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确定分值,各60%和40%。
②学校考核以个人邀请课和学校集中考核相结合,成绩各占30%和70%。
③在上级检查和推门听课中,不符合教学常规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在扣2分。
④因病因事末及时参加课堂教学考核的,进行补测。仍未参加的,本项为0分。
(三)记分办法
1、课堂教学实行分等次记分。将教师依据听课分数从高到低分为五个等次:一等占15%,记15分;二等分占35%,记14分;三等分占30%,记13分;四等分占15%,记12分;五等分占5%,记11分。期中:一、二等实行分层考核,即分45岁(含45)以上和45岁以下两个层次分别考核。
第四条:业务培训(5分)
1、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能力,适应新课改对教师的要求。
2、认真探索新课改新倡导的最新课程教学模式,形成“省时、轻负、启智、高效”的课学教学模式。
3、学习新大纲及新课程标准,掌握并驾驭教材。
4、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积极参加镇、市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
5、积极参加中心小学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基本功培训活动。
(二)考核标准
1、查业务学习笔记和听课笔记,每少一次扣1分。
2、基本功考核成绩合格得满分,成绩不合格(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扣2分。按规定无需参加培训的人员不扣分。按规定应参加而末参加培训的人员该项为0分。
3、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否则扣1分。
4、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少一次扣1分。
5、市教研室组织的业务培训,不积极参加,或迟到、早退,每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2分,以查学习记录为准。
第三章 工作量和考勤(10分)
第一条:工作量(5分)
(一)考核内容:
1、按学校的岗位设置,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岗位设置”以外的临时性、阶段性以及迎检活动工作,维护学校整体利益。
(二)考核标准:
1、不按教学计划进行非检测学学科的教学,每有一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非检测学科教学任务扣2-3分。
2、图书借阅、仪器使用不及时,每次扣责任老师1分。
3、没完成学校安排的兼职工作,扣2-3分。
4、在检查、验收、考核中每有一次失误扣1-2分。
5、学校安排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造成失误的,每有一次扣1-2分。
6、按镇平均班额学生数,班额每增加5人(不足5人不记),任考试科目教师各加0.2分。
7、每学期病假、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10天,扣除请假时间工作量,计算公式:实际工作日/学期总工作日×5。
8、担任班主任教师,依据班级工作考核前1/3加0.5分。
第二条:考勤(5分)
(一)考核内容:
1、按时签到,认真执行学校的考勤办法。
2、按规定完成规定的学校值班任务。
(二)考核标准:
1、病假,每天扣0.2分,扣完5分为止。病假30天以上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2、事假,每天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3、旷工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空堂一节扣0.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不超过10分钟)一次各扣0.5分,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为旷课。
4、教师值班按工作时间考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包括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一次扣2分。
5、学校考勤每月一次汇总,教师签名并公示2天后报中心考核组。
6、不服从分配、不及时到岗,以旷工论。情节严重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其他非教学人员考核
(一)对其他非教学人员(含专职图书、仪器管理员、档案员及其他非教学人员)的考核,根据其工作分工和履行职责情况,能量化的量化记分,不能量化的实行民主测评计分,测评分期中、期末两次,每次测评按考核小组和师生两组进行,考核小组分数占60%,师生测评分数占40%。
(二)计分方法:评价时按下表每项A、B、C、D四个等次中选一个等次,在相应的栏目划对号,评价结果累A、B、C、D等级数。计分公式:10A+8B+6C+4D,然后按测评人数计算出个人得分。
(三)每学期由个人量化得分和民主测评分算出学期考核分,学年末核算出个人学年考核成绩,排列位次。
测评表如下:
非教学人员民主测评表
第五章 中层干部考核
一、考核内容:
自我修养(10分),履行职责(80分),工作量及出勤(10分)。
二、考核办法
1、“自我修养”,“工作量及出勤”考核方法同其他教学人员。
2、“履行职责”考核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由教师和中心考核小组测评相结合,各占30%和70%,最后按期中40%,期末60%的比例核算出“履行职责”得分。
3、教学成绩计算:教学成绩(30%)+分管工作(学校考核)(40%)+民主评议(30%)。
任教考试科目的依其平均分(50%)和挂靠年级组的成绩(50%)计算,没任考试科目的,依其学校本学期与上学期学校总成绩的比较,计算考核成绩。
三、确定位次:
根据以上考核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成绩,学年度末核算出年度考核成绩,排列名次。按一定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员,依次插入优秀等级的相应位次,其他人员按顺序依次插入教学人员前1/3的相应位次。
第六章综合奖惩
综合奖惩按特殊情况上级规定处理外,由中心考核小组根据实际进行奖惩,奖励分一般累计不超过5分。
(一)奖励项目
1、由中心推荐举行的各种论文评选,教学基本功、课件制作、电化教学、说课、教案评选,按省、地、县、镇分别计分,获一等奖分加1、0.8、0.5、0.3分,获二等奖分别加0.8、0.5、0.3分,获三等奖分别加0.5、0.3分(镇级只计一等奖分数)。
2、由中心推荐出示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优质课比赛,按地、县、镇分别加分。获一等奖加1.5、1、0.5分,获二等奖分别1、0.5、0.3分,获三等奖分别加0.5、0.3分(镇级只计一等奖分数)。检查、调研等出课加0.5分。
3、由中心推荐参加种类比赛,教师本人获奖的,按省、地、县、镇分别加分。获一等奖的分别加1、0.8、0.6、0.4分,获二等奖的分别加0.8、0.6、0.4分,获三等奖的分别加0.6、0.4(镇级只计一等奖分数)。
4、由中心推荐参加各种比赛辅导学生获奖的,辅导教师按省、地、县、镇分别加分。获一等奖的分别加1.5、1、0.5、0.3分,获二等奖的分别加1、0.5、0.3分(镇级只计一等奖分数)。参加市级以上活动,获团体前4名分别加2、1.5、0.5分。
5、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学期工作情况,经中心考核,加0.5-1分。
(二)惩罚项目
教职工出现以下情况,情节轻微的,出现一项视情节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3-5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依南教体[2006]31号文)
1、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2、学生评议不满意率超过40%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廉洁从教,违背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从事有偿家教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5、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加重学生负担的;
6、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7、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师生造成严重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8、工作纪律松驰,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的;
9、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10、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其他特殊人员参考南教体[2004]43号文第一条之规定)
第二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效益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二)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评优推先,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
(三)学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资格。
第三条: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等次分层确定,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综合科目四个系列层次考核,依据考核分数确定各层次优秀等次人员。
第四条:非在本单位考核,调入本单位或需在本单位排列位次的,由原单位考核位次来置换在本单位的考核位次和分数。公式:新位次原位次/原考核总人数×本单位考核考核总人数。
第五条:考核过程中,如果遇到本方案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中心考核组讨论研究决定。
第六条: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考核结果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复核申请起10日内认真进行复核,并提出答复意见。
第七条:本细则凡与上级法规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条款为准。
第:本细则于每学年度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修改通过后实施,并于当年9月报市教体局备案。其有关条款有中心考核组负责解释。
曲阳县职教中心教职工量化考核办法
本办法自2009年2月起执行
一、得分标准:
1、任课教师得分计算办法:
每月出满勤为50分。
每周公共基础课教案每个得1分、专业课或三年级高考课教案每个得1.2分、讲课每节1分;每周10节课为标准工作量,每超过1节每周另加2分。
教务处安排不超过7天的临时加课1节得5分,从第8天起按正常工作量计算。
听课、被听课1节得1分,各处室安排的临时活动1节加1分,校内实验实习课、课外小组定期活动1节得2分,校外实践课1节得3分,坐班或值周每次4分。
每月教研组长加20分、实验室管理人员20分、网站维护人员30分、干事40分。
每月班主任基础分按班级学生数乘1分计算;奖励分按班级量化排名加分:一等20%每人加80分,二等占60%每人加40分,三等占20%每人加20分。
校级评优课获一等奖加8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
根据学生评议结果,一类教师加80分,二类教师加40分、三类教师不加分。
教育部门组织、学校认可的竞赛获得奖励证书(含教师指导奖)一次性加分标准:县级20分,市级50分,省级100分,国家级200分。
自编2万字以上的校本教材或大纲,经主管校长组织认定的,一次性加100分。
2、学校领导每月出满勤为50分,工作量按班主任得分的平均数计算。
3、后勤教辅人员每月出满勤为50分,工作量按任课教师得分的平均数计算。
二、扣分标准:
旷工1天扣50分,集中开会缺1次扣2分,迟到、早退、有事外出1次扣1分。
旷课1节扣10分,请假缺课1节扣5分;不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1次扣10分。
教师坐班时早操不到岗1次扣4分、晚自习不到岗1次扣6分。
当月请假1-7天,每天扣10分;请假8天及以上的部分,每天扣20分;因治疗大病或手术后需调养者,经学校研究并报教育局批准,可以不扣。
女教工有1周岁以内子女,当月有事外出、迟到、早退不超过25次的出勤项不扣分。
学校领导、后勤教辅人员病事假1天扣10分,另扣该月工作量得分。
三、说明:
1、每月出满勤的工作时间为5周(每周按5天计算)。
2、教职工如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本人必须写出原因交学校存档。
教工上班期间有事外出,由本人填写出门证,报主管处室主任批准。
教工不能到校时,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所有请假条首先由处室主任签字后再逐级审批,请假第1天由处室主任批准、第2-3天报主管副校长批准、第4-7天报校长批准、第8天及以上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到县体育教育局人事股办理请假手续。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经校长批准后可以补办请假手续。
教工考试、进修持《通知单》请假,持《结婚证》请婚假、持《生育证》请产假,已婚有子女的育龄女教工请假需要提供未孕诊断证明。教工在学校批准的婚、产、丧假或进修、考试期间不扣出勤分,如有缺课,按请假缺课扣分。
不提前请假或请假期满后不上班考勤记录为旷工,计算连续请假、旷工天数时包括星期六、日。请假、准假的有关证明资料交学校办公室存档。
3、各处室按月统计单项得扣分报学校办公室汇总后统一进行公示,得分可以为负数,学期末或年度末按班主任、非班主任教师、学校领导、后勤教辅人员总得分排名。
年度考核时分类确定优秀指标,年度缺勤超过30天者不能评为优秀。
林堂小学教职工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对教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客观、公开的评价总结,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全体教师职工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量化考核。
二、考核项目分为:学生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成绩,教学常规(含备课、听课、理论学习、班主任、作业批改等),考勤,师德等四个方面。
三、教学成绩分:每学期乡中心校对学生进行两次抽考(期中、期末)占最化考核的 60%, 两次学生平均 成 绩 平均乘以60%。
四、教学常规分,乡中心校每学期对教师常规进行两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下简报通报全乡,占教师量化考核的20%。
备课:
按教学进度表,提前两课时备课,有册备、单元备、课时备,有日期,有计划,有成绩且能备以致用,字体规范,目的明确,思路清楚,有板书有课后反思视为满分100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课:
每周要求教师听课两节,并有听课记录,记录本有听课时间、主讲人、班级、课堂教学过程、有指导意见、有评语,且进行量化,给主讲人定好分数,书写认真,并从中能吸取教训,指导自己的工作,记为满分100分,融酌情扣分。
理论学生笔记:
要求教师每周记一篇理论学习笔记(政治或业务),且书写认真,做到规定篇教育定为满分100分,否则,酌情扣分。
班主任工作手册:
要求教师每周至少整理三篇校务日记,有时间、有记录,记录事情属实,书写认真,做到篇教育,定为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作业批改:
三至五年级语文教师要每周批改一次作文或周记(作文、周记间周一次),数学每周批改六次,且有记录,记录情况属实,作业本一致,做到规定数量定为100分,否则酌情扣分。
五、师德: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爱护学生,定为100分,否则酌情扣人。
六、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持一天四次考勤,记入考勤簿,分为按时到校、迟到、旷课、请假、早退,全勤者定为100分,迟到一次扣2分,旷课一次扣5分。
七、以上五册总分和除以5乘以20%,师德考勤分别乘以10%,总分即为教师量化考核总分。
八、本考评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工作量化标准方案
为规范学校课时计算标准,使学校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参照《长沙市中学教师标准课时量计算办法》和《雨花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标准方案》,以及国家教育部的课程设置,特制订本方案。
一、 关于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2、标准课时量: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本方安案把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标准课时。
3、折合系数:以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他学科以次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折合系数。
4、周课时量:某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5、基础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一(几)科一(几)班的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本方案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5个标准课时量。
二、方案编制的原则
1、匹配原则:
方案是根据湖南省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人事部门编制标准来设定教师基础工作量的,以确保二者相互匹配。
2、适用原则
课程改革使课程内容、结构、科目、实施、评价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编制本方案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学校教师关注并重视新兴学科的培养与建设,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客观需要。
3、实事求是原则
本方案的制订考虑了我校英语教学的特色和学校《长短课时制》的特色。参照《长沙市中学教师标准课时量计算办法》、《雨花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标准方案》和《长郡中学教师标准课时量计算办法》,力争形成一个便于学校操作、符合学校实际、具有一定激励作用的方案。
二、 课程折算标准:
1、课程折算系数表:
课程 | 语文 数学 英语(大班) | 英语 (小班) | 物理 化学 | 历史 、 地理 思想品德、生物 历史与社会、体育、信息、研究课 | 音乐、美术、 地方课程 | 校本课程:必选14、 自选12 |
周课时数 | 10 | 11 | 12 | 14 | 15 | |
折合系数 | 1.5 | 1.36 | 1.25 | 1.07 | 1.00 |
3、跨学科或跨头教学,课时标准少的那个头,每备1节课增加相应课程折合系数的0.5倍。(跨头学科只限语、数、英、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长课不算跨头。
4、学校安排的长课折算标准:
文化课:相应课程折合系数的1.5倍;非文化课折合系数:1.4倍
5、自习课、阅读课每上一节算0.5个标准课时
三、 管理、后勤等岗位标准课时规定:(设置相应的岗位津贴)
1、班主任周标准课时:7.5 2、年级组长周标准课时:不兼班主任6,兼班主任4
3、教研组长周标准课时:2 4、备课组长周标准课时:1
5、行政干部课时:(设置相应的岗位津贴)
校级正职:取全校周课时前30名平均值的1.2倍;
校级副职:取全校周课时前30名平均值的0.9倍;
中层正职:取全校周课时前30名平均值的0.8倍;
中层副职:取全校周课时前30名平均值的0.75倍;
工会:7.5课时
6、科室干事课时:依据聘任岗位的职责确定
教务干事:9 德育干事9 团队辅导:2 信息组长2
7、后勤及特殊聘任岗位周课时:依据聘任岗位的职责确定。
①综治安全10 寄宿生管理15
②图书管理10.5课时 体育器材2
③保管室12 ④局报帐员15 ⑤ 医务1.5 ⑥卫生管理 6
⑦食堂管理15 (另设立津贴) ⑧食堂账务管理:会计:2 出纳:2
⑨工会账务管理:0.5+0.5 ⑩网络网站建设维护 15 ⑾新闻上传1
(12)理化生实验员:实验保管3,
实验准备:物理0.6 /次 化学1/次 生物1/次(凭记录)
其他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必须设立一段时间的岗位由行政讨论根据工作职责情况确定课时量。
8、女教师年满53周岁,男教师年满58周岁每周补1标准课时。
四、 其他岗位标准课时规定:
1、语文、英语教师早自习辅导0.4课时
2、体育教师课间操主持:0.2课时
3、安排周课时不满15课时的教师进行临时性代课,补足工作量;安排周课时超过15课时的教师进行临时性代课,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二)第2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