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静态不间断电源(UPS)装置,将被用来向仪表系统,火灾报警盘,电信系统等重要负荷提供不间断电源。
1. 规范
交流不间断电源应符合规格书及下列最新版法规、刊物及规范的要求。
1)国家标准和规范
GB10963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GB/T3859.1 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GB/T4365 电磁兼容术语(idt IEC60050-161)
GB7260-2 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第2 部分: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GB/T7678 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IEC146-2)
GB/T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2)国际标准
IEC60076-1 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概述
IEC60146 半导体变流器
IEC60478 直流输出稳压电源
IEC60686 交流输出稳定电源
IEC606 密固定式铅酸电池
IEC60801 工业过程测量与控制设备的电磁兼容要求
JEC 日本电气协会标准
JEM 日本电气制造协会标准
NEC 美国国家电气标准
VDE 德国电气协会标准
DIN 德国工业标准
2.设计和结构
1)使用条件
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应能在IEC60146-1-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工作。UPS装于室内。
a 本项目所在地的温度条件为:
极端最高温度: 42.6℃
极端最低温度: -18.8℃
平均相对湿度: 67%
地震设防烈度: 6度
海拔高度: 1000m以下
b 电气使用条件
根据IEC60146-2 3.1h条款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交流电源线电压为正弦波。
不间断电源(UPS)装置的额定值应以IEC60146-4 5.1条款中定义的电气使用条件为基础。
2)电气特性
a 在买方规定的输入输出电压和频率变化范围内,整流器应能正常地工作并提供连续的额定功率。
b 在正常情况下,逆变器通过静态转换开关向重要负荷提供连续的交流电源,并向电池组提供所需要的最大电荷量。
c UPS应在逆变器及旁路侧同时配置有静态旁路开关,正常运行状态下逆变器侧静态开关导通,旁路侧静态开关断开。在UPS出现整流器、逆变器故障或过载故障时,为了保证供电的连续性,静态旁路开关可自动地导通旁路侧静态开关并断开逆变器侧静态开关,无扰动地将负荷切换到备用交流电源进行供电,同时隔离机内其它功率器件。
d 当一次,二次交流电源均丧失,负荷将通过静态转换开关由电池组供电。
e 手动旁路转换开关应设有先通后断的手动旁路开关。用于检修时将负荷由一次交流电源側转换至二次交流电源側以隔离整流器,逆变器和静态开关。
f 当输入电压的瞬时降至额定值的80%不影响系统的性能。
g若只有电池退出运行,应通过电池断路器将它与整流器/充电器和逆变器断开,而UPS则继续运行,以满足各种运行条件。
3)防护等级
可使用供货商的标准外壳,但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30。
4)UPS装置的通风
UPS应采用强迫风冷冷却方式,强迫风冷系统应采用N+1冗余设计并采用低速永久性润滑的风扇,每个风扇应有的交流分支电源回路并且可以在线热更换。任何一个风扇故障将发出报警信号。冷却装置以保证元件正常工作于额定环境温度下,入气孔和排气孔应有可膨胀的金属防护罩。马达应为密封轴式并装于盘顶。若两只马达都故障,气孔阻塞,环境温度过高引起设备超温时,UPS应发报警信号的同时并将电源由逆变器切至旁路交流供电。电源开关模块应为抽出式,可从UPS正面拆装。
5)UPS系统构成
-- 输入隔离变压器(应为原厂内置)
-- 整流器/蓄电池充电器(静态型)
-- 蓄电池组:铅酸蓄电池组,保证电池使用寿命十年以上,选用优秀电池品牌如LIYUAN PHOENIX(凤凰),FIAMM(非凡),HAZE(海志) ,电池备用时间4小时。
-- 逆变器(静态型)
-- 输出隔离变压器(应为原厂内置)
-- 静态旁路开关
-- 三位置先合后断手动维护旁路开关(即自动、测试、旁路三个位置)
-- 旁路隔离变压器(干式)
-- 配电单元:馈线柜为UPS厂商原装生产产品,柜内空气断路器采用ABB、施耐德、西门子品牌。并装设显示各馈出回路断路器分/合状态的信号指示。馈线柜为一路输入_____A,__路输出_____A.
-- 控制单元
-- 仪表单元
-- 信号指示及报警单元,必须配置交流接地监测装置,以保证在输出回路有接地的情况下进行报警,便于故障分析与查找。
-- 应配有大屏幕中文液晶监视器(包括显示运行状态的系统面板)以及LED设备运行状态显示,诊断系统,通信接口,调试、监视和维修专用接口。
对UPS系统组件的要求:
——整流器
整流器应包括输入隔离变压器、可控整流桥、控制板。整流器输入变压器由三相输入供电。
设备必须采用12脉冲晶闸管整流器,以减少对电网电源的湝波污染.
整流器提供逆变器一个恒压直流电源。电压调节范围不小于20%直流母线额定电压。输出电压稳定度不大于1%。
整流器输入电压的允许变化率不小于额定输入电压±20%。允许频率变化率不小于额定输入频率的±10%。
整流器应具有全自动限流特性,以防止输出电流超过安全的最大值,当限流元件故障时,其后备保护应能使整流器跳闸。
——逆变器
逆变器的输入由整流器直流输出的蓄电池直流馈线并联供电。每台UPS配有一台固态逆变器。逆变器采用IGBT技术。当整流器输出电源消失时,切换至蓄电池直流馈线供电。
当整流器输入电压和频率在允许的规定值范围内变化或蓄电池组直流母线电压变化率为额定值的±20%时,逆变器运行时,其输出电压的变化率应不超过额定值的±1%,频率变化率应不超过额定值的±0.05%,逆变器的总谐波有效值应不大于3%,任何单一谐波有效值应不大于2%。
逆变器应具有全自动限流特性。过载或出口短路时,应将输入电流在安全范围内。当短路消除后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限流元件故障时,后备保护应能将逆变器跳闸,并发出报警信号。
逆变器运行最大冲击负荷为额定值的1.5倍时,应能承受60S。
——控制电源板
控制电源板必须采用冗余设计,控制电源板输入电源由主输入交流电源、直流电源和旁路交流电源同时供电。
——旁路变压器
旁路系统配置需包含旁路隔离变压器。旁路变压器应为500V级干式绝缘,变比为380/220V满负荷且周围气温40℃时能常期可靠运行。
——静态切换开关
在逆变器输出电压消失、受到过度冲击、过负荷或UPS负载回路短路时,静态高速切换开关应自动将配电柜负载切换到旁路交流电源。从逆变器输出电流消失到切换到旁路电源,总的切换时间应不大于4ms。当电源切至旁路时经延时发信号。
当逆变器恢复正常运行时,静态切换开关应能经适当延时自动将负荷切至逆变器输出。也能手控解除静态切换开关的自动反向切换。
设置逆变器输出与旁路电源的同步控制装置,以保证逆变器输出与旁路电源同步。如果电厂频率偏离限定值,逆变器应保持其输出频率在限定值之内。当电厂频率恢复正常时,逆变器应自动地以每秒1HZ或更小的频差与电厂电源自动同步。同步闭锁装置应能防止不同步时将负载由逆变器切换至旁路。UPS控制屏上应设有同步指示。手动切换时,逆变器输出应和旁路同步。逆变器故障或外部短路由静态切换开关自动切换时则不受此条件的。
——手动旁路切换开关
手动维修旁路开关必须为先通后断的操作方式,以便当逆变器和静态切换开关或后者退出运行进行维修时,不致使负荷停电。手动维修旁路在导通操作时,应在UPS主机上提供明确的指示信号。
6)电压及电磁干扰的抑制措施
UPS输入侧应有防止诸如电源波动、雷电冲击、电压波动等输入交流电源的保护装置,装置采取完善的电磁波抑制措施以满足EN50091-2标准的规定,为此应将电磁效应降低至最低限度,以保证计算机和其它电子系统既不影响UPS的运行,同时它们也不受UPS的影响。
7)仪表配置
UPS装置至少应具有下列显示功能、并应通过标准通讯接口方式送出显示:
——系统运行状态的系统面板(LED)
——各种工况下参数(LCD):
输入和输出电压和电流
输入和输出频率
额定负载的百分率
电池的电压
时间和日期
测量数据清单
运行记录和报警日期
——显示异常和事故报警信号的报警指示面板(LED)
8)控制元器件
柜体靠墙安装,采用前开门结构,所有元器件应能从正面拆卸,UPS装置至少应装设下列操作控制元器件:
——正常交流输入断路器:分断能力不小于35kA
——电池断路器
——备用交流电源断路器:分断能力不小于35kA
——静态旁路断路器
——手动旁路断路器
——静态旁路开关切换控制装置
——配电柜电源进线断路器
——配电柜输出回路断路器
9)信号指示
UPS保护及信号
UPS应设置过电压、过电流等保护。在报警条件被解除和操作报警复位按钮按下前,报警信号指示应保持点亮状态。
10)报警
报警信号应通过标准干接口方式(及汇总成一个公共报警干接点信号)送出:
——正常电源故障
——备用电源故障
——旁路接通
——逆变器不同步
——静态开关处于备用电源位置
——UPS的其它故障
3.对电池管理的要求
——状态指示:放电、正常、充电、故障。
——报警指示:电池开始放电、电池即将放溃、温度传感器故障。
——故障显示:电池测试故障、电池保护开路。
——测量指示:电池电压、电池电流、电池可使用时间。
4.逆变器
额定直流输入电压:220 V
额定输出电压: AC 220V±1%
额定输出频率:50Hz±0.05%
输出谐波失真:<3%
过载能力:<125% 10分钟
<150% 60秒
<200% 100毫秒
起动特性:应能在额定负载下可靠起动。
5.均无故障时间:> 20万小时
6.静态切换开关
切换时间(包括检测时间) <4ms
7. 指定使用在线式工业用UPS :美国GE TruePro系列、瑞士Gutor PEW系列、法国MGE PLANET3000系列。
8. 供货范围
100KVA交流不间断电源(UPS)装置一套,蓄电池组、电池柜一套,馈电柜一套。UPS至蓄电池间连线及接线端子,专用工具,标准附件,随机备件(调试设备),图纸资料(应采用汉语及英语)5套等。
9. 验收:
9.1验收包括货物检查和性能考核。
9.2货物运抵施工现场后,甲乙双方进行货物检查:
9.2.1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9.2.2检查货物有无破碎、损伤或变形等现象;
9.2.3检查货物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9.2.4检查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证明;
9.2.5检查质量检验证明等技术资料是否配备齐全;
9.2.6检查产品是否按要求进行制造;
9.2.7如确认有短缺和损坏,乙方应及时补齐、更换;
9.2.8货物检查通过后需经甲乙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9.3质量性能考核
8.3.1甲乙双方应提前共同制定详细的测试指标和考核方案。
8.3.2考核将以实际运行的方式进行,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各项技术规格和指标均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的要求。
8.3.3考核的期限为正式投入运行后3个月。
8.3.4考核期结束后,甲乙双方按提前制定的考核方案对货物进行测试,如发现货物的技术指标或运行效果存在偏差,卖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各项测试及运行效果达到要求。
9.4性能考核符合甲方的要求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9.5甲方有权派人员到乙方厂内进行制造过程中的监制,具体到厂时间由甲方决定。乙方应为甲方人员创造方便条件,并免费提供检验产品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工具器材等。甲方有权提出意见,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监制人员的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质量。甲方对产品提出监制要求时,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提供工作和食宿方便,食宿费用由甲方自理。
9.6在设备出厂前,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产品进行出厂前的技术检验,符合标准才能出厂9.7 甲方所用材料属外购的,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材料材质证明文件。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应提供不少于18个月(正式投入运行后)的质量保证期(在技术文本中另有规定的以技术文本中的规定为准)。
10.2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生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卖方应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顺延。
10.3更换损坏或缺陷部件的期限为收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
11.其它要求
11.1招标文件中未提出的各种规格参数,但将会对投标货物产生影响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提出;
11.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并将与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发生偏离的所有内容逐项填写;
11.3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如有任何偏差,都应在偏离表中列出。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即使在投标文件其他地方写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招标方也认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招标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4所有招标货物的中标人,在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同时,向买方提供光盘形式的电子版技术资料两套(其中设计图纸为CAD格式)。
11.5投标人所供产品的实测结果如果违背其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指标,根据偏差程度,买方有要求限期更换、延长质保期、扣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权力;严重超差时可要求退货并由卖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