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窗口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述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窗口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食堂窗口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的领导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学校食堂窗口服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堂窗口服务规范、高效、友好,为师生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饮食服务。
第二章 岗位要求
第四条 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健康状况,无传染病和其他不适合从事食品服务行业的疾病;
2.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熟悉食物的正确存储、加工、运输和销售等操作规范;
3.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够与同事和顾客友善互动;
4.具备快速、准确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如食品过期、顾客投诉等;
5.保持窗口整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形象。
第五条 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和早退。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单。
第三章 服务规范
第六条 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熟知食堂内各窗口的菜单和供应情况,能够及时、准确地回答顾客的问题。
第七条 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始终保持微笑并友好地对待顾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 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食品加工卫生规范,合理搭配食物,注意营养搭配和口味搭配,为顾客提供健康、美味的饮食。
第四章 服务流程
第九条 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窗口服务流程从接待顾客、点餐、取餐等环节进行工作。
第十条 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在接待顾客时主动问候,耐心听取顾客意见和要求,并正确记录,确保顾客满意。
第十一条 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大力推广无现金支付方式,提供多种支付方式给顾客选择,推动食堂窗口服务的现代化。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如食品过期、食物短缺、顾客投诉等。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重大突发事件,并积极配合处理,确保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第六章 工作责任
第十四条 食堂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卫生知识学习等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五条 学校食堂窗口负责人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章 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 对于在学校食堂窗口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学校食堂窗口服务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批评、警告、甚至解雇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食堂窗口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后的修改需经学校食堂窗口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学校食堂窗口管理部门进行补充和修改。
总结:学校食堂窗口服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食堂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对食堂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服务规范、服务流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责任、奖惩措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提升食堂窗口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更好的用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