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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议的通知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19:05:09
文档

关于召开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议的通知

柳州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议的通知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4.19”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梁胜利副的工作指示,市综治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并印发了工作方案。为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现定于5月27日下午15时30分在市综治委11楼会议室召开工作协调会,请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材料《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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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柳州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议的通知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4.19”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梁胜利副的工作指示,市综治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并印发了工作方案。为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现定于5月27日下午15时30分在市综治委11楼会议室召开工作协调会,请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材料《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
柳州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召开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

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议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4.19”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梁胜利副的工作指示,市综治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并印发了工作方案。为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现定于5月27日下午15时30分在市综治委11楼会议室召开工作协调会,请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材料《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柳综治办〔2011〕20号),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请填写好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回执,于5月27日上午下班前传真到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人:娄培勇;联系电话及传真:2815914)

附件:

1.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柳综治办〔2011〕20号)

2.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回执

柳州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网络传输)

附件1:

柳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柳综治办〔2011〕20号

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

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综治办、各县区教育局,柳东新区和阳和工业新区社会管理局、综治办,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市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范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确保中小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经市综治委领导研究决定,从2011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0天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 年 5 月 6 日

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

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4·19”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部署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梁胜利副关于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的工作指示,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实现,积极防范可能在我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出现的伤害学生治安案件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1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0天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我市学校、幼儿园的“三防”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交通安全联防体系、食品安全联防体系,形成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学生校园生活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通过集中整治,推进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所有涉校的恶性案件要重新进行梳理,限期破案。

(二)治安、交通秩序复杂地段的学校、幼儿园门前或者周边地段,进一步完善治安警务岗亭和报警点建设,并配强相应的巡逻力量,加强见、见警灯、见警车的“三见率”。

(三)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均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

(四)所有学校和幼儿园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和控制,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得到普遍加强。

(五)在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加强建设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工作,整改因为学校周边交通设施标志缺损而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有民警或交通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六)全部摸清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现有的精神病人、重点高危人员的底数,各职能部门悉数列管。全面摸清非法办学机构情况,建立基本的台账,逐一清理整顿。

(七)市区和县、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重要部位均安装有完善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学校的门岗安装专用报警电话,完成联网“110”报警“一键通”工作。

(八)完成所有学校、幼儿园防护围墙的建设任务。

(九)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保安护校队伍的业务培训,落实校园安全协管人员防护装备的配备工作。

(十)学生从校门到家门路线的治安状况、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十一)确保进入雨季汛期以后,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不因为自然灾害的破坏而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和学校建筑物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明朗  市副、、

市综治委副主任

副组长:欧顺红  委副、市综治办主任

撒忠民  市教育局

王鸿翔  市副

成 员:李秀敏  市教育局副

张占良  市综治办副主任

周建军  市司法局副

蒋智勇  市民政局副

黄仁宽  市财政局副

刘喜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

纪委

鄢立清  市文化局副

梁传辉  市卫生局纪检

赵振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委

骆佳生  市工商局副

朱建东  市新闻出版局副

李玉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

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柳州市教育局法规科)具体负责整治行动协调和材料收集,情况汇总。电话:2815914(可传真),邮箱:****************。联系人:林炜 柳州市教育局法规科科长

三、工作步骤

(一)专项部署,排查摸底阶段(5月中、下旬)。各部门、各县区综治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要积极参与,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县区所属学校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牵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务必于5月25日前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摸底调研,并填写《柳州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自查统计表》,上报辖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要将所属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存在的问题数量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务必于5月30日前上报各县区综治部门及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法规科)。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县区综治办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督查指导。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对侵害校园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坚决打击。对于校园周边存在的存在的问题要限期纠正和规范;对于各种行为,要依法查处和取缔,决不手软。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已排查出的问题得到解决,已暴露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同时要注重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战果,营造敢于和违法犯罪份子做斗争,全民关注教育、关注孩子们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上、中旬)。专项整治阶段结束后,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于2011年7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柳州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统计表》上报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综治委专题汇报。

四、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

(一)各级综治办要把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综治工作检查考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级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措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学校及周边地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坚决铲除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加强对学校内保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教育部门完善学校、幼儿园重要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科技防范手段,督促全市所有校园按照标准配备校园安全协管员的防护装备。同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在学生上学、放学和幼儿到园、离园等重点时段、接点和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要增加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力度。要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出入平安。要加强排查工作,对有危害社会倾向的高危人群实现有效管控,加强对长期违法缠访闹访的人员、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对社会极端不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避免学校周边突发事件的发生。协调消防部门对所有的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并督促整改。

(三)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以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突破口,指导学校开展校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基层调解组织要主动参与调解,积极妥善调处化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为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各级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工商、和电信部门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打击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力度,认真开展对学校周边地区印刷企业的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出版物,减少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五)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和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门维护好市场的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制止各种非法经营活动,取缔各种无证经营行为,规范管理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共同维护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

(六)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完善设施设备,严厉打击“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营运的行为,特别是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运载中小学生的违法现象。防止学生乘座超速、超载、超员车辆,导致危及生命安全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七)各级民政、残联、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有重大社会危害隐患的精神病人的排查管控工作,有效避免和减少因为精神病人而危害社会安全的事故发生。

(八)各级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财政部门要指导并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要按照相关的和文件精神,及时解决学校、幼儿园配备安全协管员和协管员保安装备所需经费的下拨问题。

(九)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教育部门完成所有校园大门、防护围墙等基础防护设施的建设任务。在已经到来的雨季汛期,要派出人员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校园建筑物安全的巡查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对建筑物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避免学校建筑物倒塌伤人事件的发生。

(十)各级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要密切配合,提前介入已经发生的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十一)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主动引导的正确导向,进一步加大“平安校园”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法制,弘扬社会正气,形成全会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学校安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十二)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类学校要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指导辖区内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对本校整治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隐患的性质和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时间要求,坚决防止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食物中毒等校园安全责任事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内部的安全管理,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内部保卫工作制度,充实经过培训的专职保安人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校车制度。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针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对于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该整改的整改,该关闭的关闭。要帮助民办学校、幼儿园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未经审批的非法办学机构,要迅速摸清底数、建立基本台帐,联合、卫生等部门逐一进行整顿。

五项重点工作

1、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无证经营的小餐馆、饮食流动摊点、“小饭桌”、杂货摊点等,禁止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区域违规经营的商店、超市、小食品店以及食品加工企业;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机构的从业行为,从严整治非法行医行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集中检查,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由工商局、卫生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专项治理,市、县区教育局、配合)

2、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清理整顿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音像书刊点,规范经营业主的经营行为,依法查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重点取缔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厅、歌舞厅、彩票投注点。对网吧业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其他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从重处罚。(由文化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信息产业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专项治理,市、县区配合)

3、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重点检查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大力整治“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清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对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整治,查处、纠正超速超载等各种违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各类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教学秩序的案件。(由门和交通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专项治理,市、县区教育部门配合)

4、整顿校园及周边建筑设施和环境卫生。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查处校园周边区域的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乱摆乱占等行为;加大对校园周边区域的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查处力度,为即将到来的中考和高考,为中小学、幼儿园创造安宁、和谐的外部环境。(由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专项治理,市、县区教育局配合)

5、加强校园内部和周边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寄宿制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检查学校门卫、值班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由市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县区司法局、、团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把学校的安全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亲自动手,深入实际,全面部署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扎扎实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积极协调各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广泛发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县区综治委会同教育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全面督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和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实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突出问题要督查到底,要通过层层挂牌督办、挂牌整治,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进驻乱点、蹲点整治,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市综治委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督促工作组,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要通报批评,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事件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把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长期发挥作用的制度规范,着力推进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向发展,不断巩固综合治理工作带来的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出现反复。

(五)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各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专项行动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汇总上报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以典型经验指导推动工作的全面发展。

主题词: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通知

 抄报:办、市办,市安委办,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

教育厅安稳处,自治区校园周边办;

 抄送:各县区党办、办,市领导胡明朗、张虹,各县区

分管领导。

柳州委办公室          2011年5月6日印发

(网络传输) 

附1:

柳州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自查统计表

学校名称:          地址: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存在的问题名称地点数量主要影响
网吧
彩票投注站
无证摊点
电子游艺室
不良出版物
娱乐场所
周边交通问题
校舍消防问题
周边卫生问题
周边建筑安全问题
学校安全管理问题
周边其它情况
说明:存在问题是指: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本表由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填写,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本表具体内容,并上报纸质材料和发送电子邮件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专用邮箱。

附2:

柳州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统计表

单位名称: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存在的问题存在数量取缔数量清理整顿数量备注
网     吧

彩票投注站
无 证 摊 点

电子游艺室
不良出版物
娱 乐 场 所

周边交通问题
校舍消防问题
周边卫生问题
周边建筑安全问        题

学校安全管理问        题

周边其它情况
说明:存在问题是指: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填写本表,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本表具体内容,并发送至邮箱:****************。

附件2:

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回执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文档

关于召开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议的通知

柳州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议的通知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4.19”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梁胜利副的工作指示,市综治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并印发了工作方案。为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现定于5月27日下午15时30分在市综治委11楼会议室召开工作协调会,请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材料《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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