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单位在所承建的建筑施工项目完工后,填写本表并提交自评材料,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向建设工程安监机构提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申请。安监机构结合对项目的日常监管,作出评定结论,出具本告知书。
二、评定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告知书“备注”中说明理由及不合格责任单位。
施工企业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告知书的10个工作日内向安监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和提交相关材料。
三、项目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的《考评申请书》和自评材料的,视同项目考评不合格。
四、本书一式四份,分别由安监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设单位归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广东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结果告知书
监督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考评企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企 业 概 况 | |||||||||
企业名称 | 属地 (省 市) | ||||||||
法定代表人 | 技术 负责人 | 项目 负责人 | |||||||
承建类别 | 承建范围 | 工程合同造价 | 万元 | ||||||
施工期间 | 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 ||||||||
工 程 概 况 |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监督登记编号 | 工程合同造价 | 万元 | |||||||
建筑面积 | m2, | 结构层数 | 地上 层, 地下 层 |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
建设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
监理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总监 | ||||||||
施工总 包单位 | 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考评条件审核 | ||
1 | 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进行自评 | 有□无□ |
2 | 因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励情况 | 有□无□ |
3 | 因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惩罚情况 | 有□无□ |
4 | 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情况 | 有□无□ |
5 | 落实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安监机构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情况 | 有□无□ |
6 | 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 有□无□ |
7 | 申请表附件 | 有□无□ |
项目 考评 主体 考评 结论 | 施工单位 (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承建 工程项目施工,经审核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条件,结合对项目的日常监管情况,考评结论为: (公章)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