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确保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及时发现、治理隐患,持续提高公司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隐患的分级、判定依据、调查识别、评估、申报、治理整改、效果验证、监控和应急措施、管理台帐等方面的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万华化学烟台工业园。
3定义
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两重点一重大”是指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职责
4.1HSE管理部门是公司隐患治理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事故隐患风
险消减措施的落实,监督各单位的隐患治理工作并负责组织本文件的修订和更新。
4.2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生产技术、安全、动设备、仪表、电气
等专业范围内隐患的查找识别、评价、申报、治理整改、验收和效果验证、监控应急措施的管理。
4.3生产装置是隐患治理工作的主体,同时负责本区域内生产工艺类和静设备
类隐患的查找识别、评价、申报、治理整改、验收和效果验证、制定和落实应急措施的管理,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各级隐患治理措施、预防控制措施的执行。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隐患的判定依据
5.1.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5.1.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在公司危害识别过程中
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5.2隐患的分级管理
公司对于隐患实施分级管理,事故隐患可按照发生的可能性及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参照公司《风险评估指南》对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的隐患,其可能产生的风险为万华风险矩阵中的I、II、III级风险。一般事故隐患按照可能导致的后果分为无伤害、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级。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其可能产生的风险为万华风险矩阵中的IV级风险。
5.3隐患的排查方式
5.3.1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公司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
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
a)HSE稽核;
b)日常隐患排查;
c)综合性隐患排查;
d)专业性隐患排查;
e)季节性隐患排查;
f)夜间隐患排查;
g)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h)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5.3.2HSE稽核是一种走动式的现场安全管理的方法,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
动过程中各个环节,通过现场观察和交流,发现和挖掘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失,并通过现场纠正、沟通、承诺等方式实施整改。具体参见《HSE稽核程序》。
5.3.3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
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
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3.4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
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5.3.5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
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3.6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3.7夜间隐患排查主要是查找白天很难发现而夜间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由夜
间值班调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设施、夜间照明系统、人员劳动纪律、巡检情况、夜间设备设施的运转等情况。
5.3.8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
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5.3.9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
检查。
5.4隐患的排查频次
5.4.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
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5.4.2工序/专业直接管理人员(主管、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
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5.4.3工序/专业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
常交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装置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性隐患排查。
5.4.4公司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
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4.5公司的夜间安全检查频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5.4.6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车间/装置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
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5.4.7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
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5.4.8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
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5.4.9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a)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重新修订的;
b)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c)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
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d)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e)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f)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5.4.1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应每五年至少开展一
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4.11通过工艺危害分析(PHA)发现的风险隐患按照《工艺危害分析程序》进
行管理。
5.4.12项目移交试车、启动前安全检查(PSSR)工作中发现的隐患按照《项目
移交试车安全管理程序》和《启动前安全检查(PSSR)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5.4.13对于查找、识别和治理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理。5.5隐患的排查内容
具体排查内容详见附件1,同时各专业和区域应细化排查内容,形成各专业和区域检查表。
5.6隐患的申报
5.6.1隐患的申报实行日常申报。对在各种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记录到公
司HSE稽核系统中,并根据隐患的级别,逐级上报,及时治理。
5.6.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及时向总公司HSE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
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5.7隐患的治理
5.7.1隐患治理的原则: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
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风险预防控制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5.7.2隐患的治理整改按照区域安全责任制原则由所在区域进行治理整改。5.7.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
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7.4隐患整改实行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
5.7.5隐患治理按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等专业进行技术管理,按照专业分工负
责实施,同时落实各专业部门和各生产部门的安全责任,及时完成隐患治理任务。
5.7.6隐患治理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并由隐患的主管部门进行验证。
5.7.7隐患治理项目验证记录按管理级别上报至HSE部门备案。
5.8隐患台帐管理
5.8.1隐患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排查出来的一般事故隐患全部录入HSE稽核系
统进行跟踪。
5.8.2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按隐患类别对所分管的隐患实行监督管理,HSE管
理部门要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月度安全总结会或周安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隐患治理完成情况。
5.8.3重大事故隐患由HSE部组织各专业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编写报告和治理
方案,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帐并及时上报。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限
6.1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管理台帐(公司HSE部门设置格式,见附件2,公司及
各单位建立,长期保存)。
7检查与考核
7.1公司HSE部、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检查和考核。
8规范性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导则》(AQ/T3012-2008)
9附件
附件1:隐患排查内容:
隐患排查内容
附件2: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管理台帐:
附件2:重大隐患治
理项目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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