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商店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学校与小商店特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宗旨:服务师生生活,保障师生健康。
二、安全意识: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学校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三、具体要求:
1、商店工作人员必须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师生的监督。
2、商店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3、要严把好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商品进入校园商店。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店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4、不卖变质、过期产品,小商店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全面检查。如发现变质、过期产品必须销毁。
5、认真做好小商店营业场所内外环境的清卫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6、商店工作人员做好店内食品与其它物品的隔离存放工作,严禁食品与其它物品混放,堵绝对师生人身产生危害的因素存在。,如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负全责。
7、小商店工作人员,必须穿清洁工作衣上岗,上班时不吸烟。
8、学校上课时间、晚自习时间,商店必须停止向学生服务、出售任何物品。
四、责任措施:
1、学校必须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校长总负责,后勤部分管,实行每天检查制,做到有措施,有专人负责检查,有保障有详细记录。
2、学校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商店承包者是直接责任人,在食品安全出问题,承包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3、学校商店安全工作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同时要果断采取措施,使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和学校商店责任人保存。
校 长(签字、章): 学校商店责任人(签字、章):
武穴市梅川中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