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D-GC004-2013施工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2013-10-10 发布2013-10-10实施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制度控制表
版本 编号 编写日期 签发日期 编写人 初审人 复审人 审定人 批准人
有否
修订
A 2011.2 2011.3 王国栋 杨杨 胡殿儒 姜柏卿 谢林 无
B 2013.10 2013.10 王永山 郭恩山 胡殿儒 姜柏卿 谢林
编写内容: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引用标准
4 专业术语及定义
5 职责
6 施工、生活用水管理
7 施工用电管理
8 检查与评价
9 反馈
10 附则
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职务:工程技术部经理 职务:工程部专业主管
签字: 签字:1目的
1.1 落实“安健环”的施工管理方针,保证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安全,使工程建设管理有序。
1.2 明确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1000MW 机组工程建设中的所有承包商及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施工用水、用电设备及设施。
3引用标准
3.1 引用标准
《国华电力管控体系》(2008年修订版)
3.2 关联制度
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4专业术语及定义
无
5职责
5.1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工程现场施工电源、水源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施
工监理统一领导,负责电源、水源的总体管理,负责用水、用电申请的审批及用水用电设施安装的验收。
5.2建设单位委托电建公司负责供水、供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水、电费收取。 5.3受委托电建公司须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现场用水用电设施的管理、运行、
维护、抢修工作;建立用水管理制度,包括运行制度、工作票制度、操作制度、维护制度、检修制度及各种台帐等;对现场责任范围内的水、电源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管线及设备等故障。
5.4各用水用电单位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崇尚节约,杜绝浪费,规范用水、用电行为;
用水用电单位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5.5各供水供电设施维护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积极为用户服
务,故障及时抢修,确保现场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
6施工、生活用水管理
6.1施工现场用水管理组织机构
6.2供水水源维护工作范围及内容
6.2.1现场设置的施工用水泵房、储水箱及其所有设备;施工现场的消防水管道、施工
用水管道、生活用水管道、现场的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单位现场办公室、值班宿舍上下水系统等由受委托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6.2.2各施工单位从接口至用户间的管道维护、检修由各施工用户负责;受委托电建公
司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6.2.3供水水源维护工作内容:日常运行维护、巡视检查;日常用水管理(如厂区管路
的巡视、消防管路上的各种设施的管理);停水、跑水故障情况下的管路及设备抢修;定期检修;施工用水协调。
6.3管理程序
6.3.1寿电工程施工现场水源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施工监理单位统一领
导,受委托电建公司寿光项目部负责全厂施工水源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各标段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用水管理、维护工作,并与受委托电建公司建立用水工作联系。受委托电建公司应与羊口自来水公司供水厂(简称“羊口水厂”)建立工作联系。
6.3.2用水申请1)凡需在主管道拨接支管的用户,须提前填写《力能干线使用/变更申请表》(附表1)
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办理申请手续,并附供水管线图,经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批准并指定接口点后方可接管。
2)用户在完成水表至用水点的管道安装后(水表及取水点阀门由受委托的单位提供并
负责安装,费用由用户承担),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验收合格后方送水。
3)用户迁移、停业、转户,均应办理相关变更申请手续。
6.3.3运行、巡视
1)运行人员应熟悉现场施工水源系统、运行方式及设备性能。掌握运行操作技术;认
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值班人员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值班人员不得单独从事检修工作。
3)各种用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记
入运行日记。
6.3.4停水、检修
1)计划检修由受委托电建公司工程技术部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及设备运行状况提出,施
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根据工程进度协调安排,并提前48小时向用户发送停水通知。
2)事故停水由受委托电建公司立即组织抢修,并将情况通报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
技术部及相关用户。
3)由于羊口水厂原因停水,受委托电建公司水源维护班应迅速了解情况并通报用户,
同时报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
6.3.5供水收费
1)所有用户用水一律实行收费,采用水表计量,以立方米为计算单位收费。收费标准
为 ### 元/m3。
2)水费由受委托电建公司派专人定期收取代交至自来水公司,各用户须积极配合。
3)不论知情与否,一切不经水表的用水,或者人为地使水表停行、逆行、滞行或倒拨
表针的用水,一律按窃水行为处理,并将根据管道口径、流量及时间以5倍的收费标准计收罚款。
4)因特殊情况需搬迁部分供水设施时,须事先报请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批
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迁用户自行负责。
5)责任事故发生的检修费由责任用户负担,非责任事故发生的检修费由受委托电建公司负但。
6)由于运行维护原因或操作不当导致的责任事故由受委托电建公司负担相关责任和检
修费用。
6.4安全文明用水制度
6.4.1接引水源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
得擅自拆除或在管道上开叉、钻孔,拨接管道。
6.4.2施工用水完毕后,由受委托电建公司通知用户进行拆除。
6.4.3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用水设备,严禁乱接水源。
6.4.4各用户水表安装完成后须通知受委托电建公司工程技术部及施工监理部验收并
加锁。
6.4.5管道施工完毕后应绘制管道走向坐标等详细位置交受委托电建公司工程技术部,
使维护人员清楚其位置,便于维修检查。
6.4.6供水系统内的所有消防栓只作消防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平时不得擅自挪为它
用,否则将给予处罚;消防栓由维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消防栓四周不准堆放杂物,不准停放车辆,以保证火警时顺利使用。
6.4.7施工车辆必须在规定的线路行驶,所有供水管道上方严禁车辆碾压或堆放重物,
并禁止在主管道4米范围内使用机械挖掘。任何供水设施的损坏都必须立即报告寿电工程技术部,并及时抢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损坏者承担。若隐瞒不报,一经查实,由当事者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予以加倍处罚。
6.4.8为确保管网水压平衡稳定,未经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批准,各用户一律不得在供
水管道上安装抽水泵直接抽水。
6.4.9所有违反本制度的用水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本制度的条款在建设单位通知的限
期内加以整改。逾期不改者,加重处罚并停止供水。
6.4.10违反用水管理程序、用水安全制度的用户,由受委托电建公司用电管理部门或专
业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总监签发“违章考核通知单”(见附表4),因违章造成停水事故和设备损坏时,由违章用户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6.5考核内容及标准
6.5.1对违反用水管理程序、用水安全规定的用水单位,受委托电建公司水源班对其警
告、限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的单位立即停水并报知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 6.5.2因用户原因造成停水事故、设备设施损坏时,由用户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并对责任单位处罚款100~1000元/次。
6.5.3因各种人为原因造成供水设备、管线损坏,由责任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对损坏的
设备、设施进行更换修复,其费用由责任单位自负,受委托电建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负责现场技术监督。维修、更换的设备和设施必须保证该产品相同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责任单位对其质量负责,责任单位应与受委托电建公司签字确认质量保证期。并对责任单位处罚款100~2000元/次。
6.5.4用户承担的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不提出停止供水申请、拆除用水设施,水量损耗按
上月数值计算。
6.5.5用户应按期交纳水费,延期则收取(该用户当月产生的水费总额×1%)/天的滞纳
金。
7施工用电管理
7.1施工用电组织机构
7.2施工电源维护范围及内容
1)受委托电建公司责任范围:
(1) 由寿光供电公司引出10kv线路和电缆(包括跌落保险)归受委托电建公司。
跌落保险负荷侧为界归各标段负责。
(2) 由寿光供电公司引出的由10kv线路组成的施工办公区、生活区线路上所连接的变压器本体和其他辅助设施如灭火设施。
(3) 路灯所使用的箱变及箱变内的低压设备。
(4) 进厂道路上的宣传牌及其所有配套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保养。
(5) 施工现场高杆灯、业主现场办公室电气回路、照明灯具等。
2)10KV跌落保险负荷侧为界,包括箱式变压器及引出的其他低压部分由各标段用户
自行负责。
3)维护工作内容:
1)日常运行维护、巡视检查和缺陷台帐,如塔、杆基础的维护保养,电缆桩标记及检
查,线路走廊障碍物的清除、变压器和高低压配电部分的巡视检查。
2)现场一级施工电源布置、引接和一级盘柜的验收审核与用电的监督管理等。
3)凭工程技术部、施工监理的用电和停电申请单办理线路的停送电有关工作。
4)故障情况下的设备抢修。
5)组织、协调电气设备的春、秋检。
7.3日常用电管理
7.3.1用电管理程序
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交每月用电负荷曲线、用电量、所需变压器
容量及用电设备的布置位置,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统一报装,并且要求一次性报装完成。
2)所有10KV线路及降压变压器的安装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力能干线使用/
变更申请表》(见附表1),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统一规划并安排有关单位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所有10KV用电设备的停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
同意后委托受委托电建公司办理有关手续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电。
4)除施工单位有自带变压器及低压配电柜可自接电源外,其他各施工单位用电必须提
出申请,填写《力能干线使用/变更申请表》(见附表1)。经审批后交受委托电建公司协调电源点接口,并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设施及计量装置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7.3.2受委托电建公司应成立专门的用电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现场用电管理、运行、维
护、抢修及正常停送电工作:
1)建立用电管理制度,包括运行制度、维护制度、检修制度及各种台帐。
2)做好线路、变压器进行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线路、变压器维护台帐。
3)按电气设备运行规范定期对线路、设备进行周期性检修,并做好记录。
4)及时处理线路、设备故障。
5)编制线路和设备维护、检查、故障处理周报,并向业主汇报。
7.3.3电费结算
1)受委托电建公司每月15日会同各用电单位、施工监理一起到35KV变电站抄表,并
于当日抄表完毕;2日内计算出各用户的用电量,与各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后,统一收缴后代交至羊口供电所。
2)电源管理费:包括运行值班和日常维护费,电源管理费按各用户当月用电量分摊。
3)电源检修费:责任事故发生的检修费由责任用户负担;非责任事故发生的检修费由
受委托电建公司负责。
4)电费计算:用户应交费用(元)=[电费单价+(电源管理费+电源检修费)/用电量总
和]×用户用电量总和(包含线路、变压器等损耗电量);用户对月电费有异议时,可向受委托电建公司用电专管人员查询。
5)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同意,用户可向本工程其它施工单位转供临时用
电,但不得提高电费单价。
7.3.4停电、检修
1)计划检修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根据进度安排,施工监理应提前48小时
向用户发停电通知。
2)事故停电由受委托电建公司立即组织抢修,并将情况通报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
技术部及相关用户。
3)因寿光供电公司原因停电时,受委托电建公司迅速了解情况并通报用户,同时报施
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
7.4管理制度
7.4.1运行、巡视制度
1)运行人员应熟悉现场施工电源系统、运行方式及电气设备性能。
2)运行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运行操作技术;认真执行有关规程制度。
3)值班负责人或单独值班人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值班人员单独值班时,不得
从事检修工作。
4)值班室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5)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记。
6)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次,无人值班时
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
7)总配电柜及高压电缆敷设的路径应每天巡视1次。
8)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月应不少于1次。
9)车间和工地现场设置的分配电柜、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10)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备应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
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1)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在72小时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
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7.4.2使用、检修与维护制度
1)所有配电箱、柜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柜门锁应完好,配电柜、箱应由专人负责。
3)所有的电缆应埋地或架空敷设,埋深不得小于0.6米,或架空不得小于2米,并有
保护措施。
4)现场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用电二级保护的要求;电缆必须采用三相
五线制。
5)所有配电柜、电源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护1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穿、
戴绝缘靴、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6)对配电柜、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在开关上
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停电1小时以上配电箱应上锁;严禁带电作业。
7)如果整个系统需停电时,变压器、配电柜、开关箱必须按下述操作顺序停、送电。
8)送电操作顺序为:10KV跌落式保险——10KV线路侧负荷隔离开关——变压器高
压侧隔离开关——总配电柜总开关——总配电柜各路出线刀开关——总配电柜各路出线空气开关
9)停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柜各路出线空气开关——总配电柜各路出线刀开关——总
配电柜总开关——变压器高压侧隔离开关——10KV线路侧负荷隔离开关——10KV 跌落式保险。
10)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应不小于2次,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来临之前。
11)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一次设备完全停电,并切断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开关或熔断器。
(2) 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定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并在前一级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方可进行工作。
(3) 工作地点均应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4) 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为:6KV 以下0.35米;10KV为0.6米。
(5) 检修完毕后应清点工具、拆除接地线、所有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7.4.3安全用电制度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通知有关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完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有关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主配电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当心触电”的标志。
7)接地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8)违反用电管理程序、用电安全规定的用户,由受委托电建公司用电管理部门或施工
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总监签发“违章考核通知单”(见附表4),因违章造成停电事故和设备损坏时,由违章用户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9)用户承担的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不提出停止供电申请,电费保证金不予退还。
10)若因用电不安全因素导致10kV开闭所停止全现场供电,其经济损失由责任用户负
担。
7.5考核内容及标准
7.5.110KV开闭所考核标准
1)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出现停电事故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
200元/次。
2)值班记录、运行日志准确、字迹清晰,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3)运行规程、检修维护规程及各种制度齐全,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4)10KV开关柜设备运行正常、仪表指示正确、接线整齐、回路标志齐全。达不到要
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5)开闭所两条10KV进线电缆巡查记录齐全,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6)开闭所建筑物完好,室内照明良好,室内外卫生清洁。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100
元/次。
7)接地装置完好,接地电阻合格,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8)消防器材齐全且符合标准,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9)工具及仪表齐全且符合标准,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10)安全防护用品经检验合格,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11)安全警示牌、标识牌齐全、正确,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7.5.2箱式变电站考核标准
1)10KV电源电缆巡查记录齐全、电缆标志桩齐全完好,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100
元/次。
2)出线电缆排列整齐、敷设路径标志齐全;电缆过路应穿管,不得沿路面敷设,达不
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3)高低压配电柜设备运行正常、设备清洁、仪表指示正确、接线整齐、回路标志齐全。
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4)变压器温度、声音及油位指示正常,本体清洁。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次。
5)安全警示牌、标识牌齐全、正确,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6)消防器材齐全且符合标准,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7)接地装置完好,接地电阻合格,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8)箱式变壳体无损坏、漆膜完好,门锁齐全完好。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次。
7.5.3一、二及配电箱考核标准
1)箱体清洁、名称齐全、固定牢固、密封良好、门锁完好。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
200元/次。
2)箱内设备完好、回路标志齐全、计量表计齐全。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次。
3)箱内接线整齐、正确、接触牢固。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4)进线及出线电缆敷设标志齐全,过路应穿管。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5)接地线接触牢固、接地电阻合格。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6)安全警示牌、标识牌齐全、正确,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7)漏电保护器动作正常且有检验记录,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7.5.4移动式配电箱考核标准
1)箱体清洁、名称齐全、固定牢固、密封良好、门锁完好。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
200元/次。
2)进出线电缆完好无损、排列有序。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3)箱内设备完好,漏电保护器动作正常且有检验记录。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
元/次。
4)接地线接触牢固,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7.5.5用电设备考核标准
1)施工机械用电源箱完好清洁、接线整齐、接地良好。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
元/次。
2)电动工器具开关完好、电源线及接地线无损。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3)施工用照明灯具的安装和使用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达不到要求考核
责任单位200元/次。
4)电焊机本体无坏损、电源线接地线完好。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5)其它要求
6)10KV电缆由于机械原因损坏,考核责任单位20000元/次;由于人工损坏,考核责
任单位10000元/次。
7)380V电缆由于机械原因损坏,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次;由于人工损坏,考核责任
单位1000元/次。
8检查与评价
8.1 本制度检查人是公司工程技术部的化水、电气专工和安监人员。
8.2 检查人不定期对现场各承包商的用水管道及设备、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背本制度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发现制度本身存在问题,要及时反馈工程技术部。
8.3 承包商的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8.4 本制度的评价人为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
9反馈
9.1 检查修订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下发执行。
9.2 本制度检查人每6个月对本制度检查一次,并把检查与评价结果及改善本制度的建议反馈至制度负责人。
10附则
10.1 本制度解释权属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
10.2 本制度自布发之日起实行。
附录1:力能干线使用/变更申请表
附录2:电费通知单
附录3:水费通知单
附录4:违章考核通知单附录1:
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
力能干线使用/变更申请表
编号:
申请单位使用时间
申请内容申请原因
申请说明及附图:
经办人:年月日签发人:年月日
施工监理专业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施工总监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工程部专业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工程部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录2:
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
月份电费通知单
日期:年月日用户名称
电表号
抄表
前次
今次
倍率
净值
签
认
抄表
用户
监理
电费单价(元/度)
管理费(元/度)电源检修费(元/度)
应交费用
电费
电源检修费管理费合计(元)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
月份水费通知单
日期:年月日用水单位名称
备注
水表号
抄表 前次
今次
净值
签
认
用户
抄表
监理
单价(元/m3) 管理费(元/m3)
应缴水费 初/改装费
水费
管理费 总计 合计(元)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
违章考核通知单
编号: 主送单位 签收人 时间
处
罚
原
因
处罚意见
按照 规定,处罚 元(大写),限于 年 月 日将罚款交建设单位财务部。
个人 合
计
单位
提出单位 :
提 出 人 :
项目总监 :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工程技术部、财务部、监理部、被罚单位各一份,各单位接到罚款通知单三天内到建设单位财务部缴纳罚款,否则从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