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了动火作业的审批流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集团重点消防区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厂区安全。
2.范围
2.1适用于三一集团范围内所有动火作业。
2.2适用于三一集团各事业部/子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由负责该项目的公司责任部门负责)。
3.定义
3.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禁火区
3.2.1一级禁火区:涂装车间所有区域、油库、油漆库、气体库、气站、物料仓库、临时危险品库、各厂房临时堆放油品和易燃易爆品处、配电房、空压房。
3.2.2二级禁火区:各办公室、各厂房高空(离地2m以上)作业区。
3.2.3禁火区内及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电焊、气割、打磨等动火作业。
4.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职责
5.1 安全管理员对公司生产区域内所有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指导、监督、检查、处理的职权。
5.2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提前通知安全管理员,在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开具《动火作业票》后,方可按指定要求进行动火作业。
5.3 附录1:《动火作业票》2联(1联由安全管理员存档,1联由作业责任人随身携带),安全管理员在开动火作业票时,必须将危险源和采取的措施,分析透彻,考虑充分,书写清楚,并确定工作时间。
5.4保卫科应对外来动火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审批,并进行登记;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厂区前告之禁火区的相关注意事项。
5.5 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安全管理奖惩办法》,予以300元/次的处罚。
6.动火作业审批流程
步骤 | 工作事项 | 责任岗位 | 事项说明 | 应用表单 |
1 | 单位进厂 | 外来动火 单位 | 1.外来动火施工单位进厂时需出示相关证件,供保卫科审查。 | |
2 | 审查、登记 | 保卫科科长 | 1.保卫科对外来动火单位的施工资格、特种作业证等进行审查; 2.各项相关证件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 | |
3 | 动火申请 | 动火组织者 | 1.申请人填写《动火作业票》,详细填写动火作业的相关信息; 2.申请人组织进行现场消防防护措施的落实。 | 《动火作业票》 |
4 | 防护对策一级审批 | 部门主任与 | 1.施工部门领导进行现场指导,实施防对策并写入动火作业票: ①将动火作业区10m范围内的危险品、易燃物、可燃物清除; ②动火现场准备好灭火器、防火隔板,拉好消防水带,并将地面淋湿,做好初期灭火准备; ③加强特殊作业环境下动火作业的监控。如高处动火作业应清除地面上的易燃易爆物质,并采取围档及接火盘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技术措施;如遇有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④保持动火作业现场的空气流通。如在设备容器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将设备容器上的人孔、法兰孔等打开,进行自然通风,或采取机械通风等办法。 2.责任部门主任与签字确认。 | 《动火作业票》 |
5 | 防护对策二级审批 | 安全管理员 | 1.动火作业前,消防专干组织动火作业人员人员进行《禁火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与《消防管理规定》学习;进行KYK活动,并对前期所发事故进行通报学习,学习人员签字确认; 2.消防专干现场明确动火相关人员职责:动火组织者、动火操作者、看火人、消防专干; 3.消防专干审核动火作业票时,必须将危险源和采取的措施,分析透彻,考虑充分,书写清楚,并确定工作时间; 4.消防专干再次审核各项防护措施实施情况,并签字确认。 | 《动火作业票》 |
6 | 是否一级禁火区作业 | 动火作业组织者 | 1. 由动作作业组织者根据禁火区定义判定是否为一级禁火区作业。 | |
7 | 动火作业三级审批 | 分支安委会执行主任 | 1.若动火为一级禁火区动火,安委会主任到现场进行动火前检查与指示,并签字审批。 | 《动火作业票》 |
7.流程说明
步骤 | 工作事项 | 责任岗位 | 事项说明 | 应用表单 |
8 | 动火作业 | 动火施工单位 | 1.在场人员:消防专干(仅一级禁火区)、动火负责人、动火操作者、看火人,动火期间以上人员必须在场,缺一不可; 2.一级禁火区动火期间,消防专干必须时刻在现场指挥作业; 3.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瓶)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拖、乱拉; 4.进行焊接、打磨、切割作业时,将火花飞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做好防护工作; 5.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异常变化或出现异常爆鸣,以及动火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同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等上述情况恢复正常,重新采样分析合格,并经有关人员重新审查批准后,方可继续从事动火作业。 | |
9 | 动火结束 | 动火施工单位 | 1.动火作业结束后,要确认将现场的余烬完全清除; 2.动火负责人安排将动火设施转走,并安排看火人守护30分钟。 |
《动火作业票》各事业部、子公司及直属部门的安全管理员负责保存,保存期6个月。
9.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起草,精益质量总部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废止。
附件:动火作业票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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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执行人: | 动火负责人: |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止 | |
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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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 组织实施人: | |
监火人: | |
动火审批人: | |
特殊动火会签: | |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
2.《作业票》有效期最多为8小时。过期必须重新办理。
3.本票须由公司安全管理员在落实安全措施后批准进行。
4.批准人在签字前,应进行安全措施的交待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