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施工方案
文件编号:2016-10-土方回填-05
编制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人员:祁丰 彭振华 唐建勇
编制日期:2016年5月20日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3
二、工程概况 3
三、施工部署 4
四、作业条件 4
五、施工工艺 5
六、保证项目 5
七、注意事项 6
八、安全措施 6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概况 工程名称 | 熊果酸穿心莲提取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桂林苏桥工业园区木兰大道东侧 |
建设单位 | 桂林三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广西蓝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桂林海林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
质量监督单位 | 桂林市永福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监理单位 | 桂林新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分公司 |
建筑功能 | 综合 | 建筑高度 | 最高15.75m | ||||
建筑面积 | 11655.07㎡ | ||||||
层数/层高 | 1#宿舍楼:地上4层,一层层高4.2米,二至四层层高3.6米; 2#办公楼:地上4层,一、二层层高3.6米,三、四层层高4.2米; 3#提取车间:局部地上3层,一层层高6.48米,二层层高4.0米,三层层高3.86米; 4#制剂车间及综合仓库:地上2层,一、二层层高5米; 5#原材料仓库:地上一层,层高9米。 | ||||||
结构类型 | 框架结构 | 使用年限 | 50年 | ||||
耐火等级 | 二级 | ||||||
防水等级 | 屋面Ⅰ级 | ||||||
建筑防火等级分类 | 丙类 | 抗震烈度 | 6度 |
三、施工部署
1、组织机构
土方回填由项目经理祁丰、技术负责人彭振华,施工员蒋仕祥、安全员唐建勇、易辉负责进行,并由专职安全员唐建勇、易辉、以及施工员蒋仕祥负责日常检查。
项目经理祁丰
项目技术负责人彭振华
项目副经理廖冰仙
施工工长:蒋仕祥
质检员: 乐传洲
安全员: 唐建勇
2、劳动力准备
土方回填需用泥工、杂工共8名,机械工需8名,机械工均需持证上岗。
3、材料及主要机具
(1)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其粒径不大于50mm,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主要机具有:2台200型反铲挖掘机、1台3KW直立式打夯机、5辆3.5T汽车、手推车、木耙、铁锹(尖头与平头)、2m靠尺、胶皮管、小线和木折尺等。
四、作业条件
1、各栋号回填土前应排除基坑积水和杂物。
2、下雨天气,泥土的含水率偏大不宜进行土方回填。
3、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
4、各栋号基础验收通过。承台与地梁分两次验收,两次回填,第一次填到地梁底,第二次填到地面垫层底。
5、3#楼内部设有7个污水井,二次回填土时要注意保护。
五、施工工艺
1、1#回填土主要利用1#基坑开挖出的土方,不足的土方就近取土回填;2#楼回填土先利用2#基坑开挖出的土方,不足的从污水处理池处取土回填;3#楼回填土先利用3#基坑开挖出的土方,不足的从污水处理池处取土回填;4#楼先利用4#基坑开挖出的土方,不足的从场外就近取土回填;5#楼回填土先利用5#基坑开挖出的土方,不足的从污水处理池处取土回填。
2、第一次回填土用200挖土机分层摊平,碾压3~4遍,进行回填基础柱周边1m以内,用直立式打夯机打三遍,每层填土厚度控制在35cm以内。
3、第二次回填土先将土方运至基坑边,然后由挖机将土方甩入坑内,挖机甩不到位的,先用挖机将土方装入料斗,然后用塔吊吊至基坑底部,摊20~25cm一层,用直立式打夯机打3~4遍。回填过程需要现场施工人员精心操作保证回填土的施工质量。
4、5#楼后浇带位置,砌240砖墙挡土,其中一侧留600宽的清理和支模的工作面。
5、填方应从最低开始,由下而上整个宽度水平分层均匀铺填和夯实(压实)。
6、直立式打夯机夯实时,打夯前要对填土初步摊平,打夯机依次夯打,不少于三遍。
六、保证项目
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不小于0.94的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用松散熟石灰和素土。
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实。取样测定夯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4、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1。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表1-1
序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1 | 顶面标高 | +0 | 用水准或拉线尺量检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50 20 | 用2m靠尺和楔形尺量检查 |
1、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填运土时不得撞碰,并应定期复测和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
3、基础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4、管沟中的管线,基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
5、回填土夯压不密: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夯实。
6、基础柱周边回填要对称进行,防止柱子偏向受力变形,且必须用打夯机沿柱子周边分层夯实。
八、安全措施
1、基坑(槽)回填前,应检查坑(槽)壁有无塌方迹象,下坑(槽)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
2、在填土夯实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边破土的变化,对坑(槽)、沟壁有松土掉落或塌方的危险时,应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基坑(槽)边上不得堆放重物。
3、坑(槽)回填,用车辆运土时,应对跳板、便桥进行检查,以保证交通道路畅通安全。车与车的前后距离不得小于5m。车辆上均应装设制动闸,用手推车运土回填,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卸土。
4、非机电设备操作人员不准擅自动用机电设备。使用直立式打夯机时,要两人操作,其中一人负责移动胶皮线。操作夯机人员,必须戴胶皮手套,以防触电。打夯时要精神集中,两机平行间距不得小于3m,在同一夯行路线上,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