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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手机取证在基层机关侦查工作中的应用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18: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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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手机取证在基层机关侦查工作中的应用

探究手机取证在基层机关侦查工作中的应用摘要世界是信息技术化得时代,伴随着电子信息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应用的快速推广,新旧更替日新月异的手机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与此同时,运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进行的犯罪的行为已屡见不鲜如利用手机从事诈骗、售假、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撅,手机取证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所谓手机取证是指在案件侦查诉讼审理过程中,法律规定其取证资格的主体按照合乎规范的取证原则手段和方法技术,通过对手机自身相关设备存储的和移动信息运营商以及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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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探究手机取证在基层机关侦查工作中的应用摘要世界是信息技术化得时代,伴随着电子信息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应用的快速推广,新旧更替日新月异的手机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与此同时,运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进行的犯罪的行为已屡见不鲜如利用手机从事诈骗、售假、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撅,手机取证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所谓手机取证是指在案件侦查诉讼审理过程中,法律规定其取证资格的主体按照合乎规范的取证原则手段和方法技术,通过对手机自身相关设备存储的和移动信息运营商以及信息服务
探究手机取证在基层机关侦查工作中的应用

摘要

世界是信息技术化得时代,伴随着电子信息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应用的快速推广,新旧更替日新月异的手机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与此同时,运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进行的犯罪的行为已屡见不鲜如利用手机从事诈骗、售假、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撅,手机取证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所谓手机取证是指在案件侦查诉讼审理过程中,法律规定其取证资格的主体按照合乎规范的取证原则手段和方法技术,通过对手机自身相关设备存储的和移动信息运营商以及信息服务提供商给予的电子数据进行检查提取核对保存分析,最终获取有价值的诉讼证据或案件线索的一种取证方法。手机取证严格遵循合法合理程序三大原则,解决手机数据载体中数据状态和内容提取分析问题,进而梳理出案件时间过程及案件相关人员的相关联性。

【关键词】:手机电子证据 手机取证 侦查工作

Abstract

 In the world i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ra, along with the high-speed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and the application of rapid promotion, new and old replacement the ever-changing mobile phone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people life, for the life of people brought convenient. At the same time, the use of mobile communication devices such as criminal behavior (such as mobile phone use have been engaged in fraud, counterfeits, disinformation increasingly cabin and illegal and criminal activities such as mobile phone forensics problems become the focus of attention. So-called mobile phone forensics is to point to in the judicial process of case investigation and law the main body of the qualification of eviden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pecification in forensics principle means and method, through to the phone itself related equipment storage and mobile information carrier and information service provider for electronic data extraction check save analysis, finally obtain valuable a forensics method of litigation evidence or case clues. Mobile phone forensics strictly follow three principles, legal and reasonable procedure with cellular data in the data carrier state and content extraction analysis problems, and create the case time process and relevant personnel of the phase correlation case.

Keywords: mobile electronic evidence   Mobile phone forensics   Detective work

一、引言

当今社会电子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信息化带来的浪潮席卷全球,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推动着各个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信息技术的发展应用的高低已成为衡量国家综合国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信息化是指以计算机为代表的以信息的传递,处理,转移,储存,再生,利用为主要功能的智能化工具在人们工作,学习,思考,交流过程中产生重要影响的历史过程。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应用,手机悄然代替计算机成为个人极为重要的数字管理器,并且建立了一个规模庞大内容丰富的信息网络体系。这些体系中包含的大量个人他人的应用信息往往对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巨大影响,成为侦查人员收集线索侦破案件的重要手段来源。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信息化发展为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是机关侦查技术发展进步的基础,为促进刑警队伍素质的提高,侦查现代化发展指明了道路。与此同时3G 网络的日益普及,智能手机逐渐替代了传统手机,手机从单纯通话工具演变成数据终端,随着智能手机而来的就是用手机从事诈骗、售假、造谣等违法犯,作为能够有效遏制这类犯罪的手机取证技术,自然而然成为机关侦查工作中必须依靠的方法手段,研究探索手机取证在基层机关工作中的应用不仅是数字化侦查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也符合侦查队伍由纯属数量型,规模性向质量型效率型转变的前进方向,极具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是研究侦查信息化领域的重要课题。

二、手机取证的概念和特点

近年来,伴随着类似于个人电脑,具有的操作储存系统,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现无线网络接入的智能手机的普及,利用智能手机的复杂便利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也越来越多。由于手机自身的贴身性高频率使用性和随身携带性,及现代智能机的超强被处理能力,大存贮容量,更易接入互联网,个性化的应用也越来越多,因此对智能手机取证可能获取的有用信息肯定会更多。因此手机取证在基层机关侦查工作中的应用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专家学者对手机取证技术的研究也迈向了迈向新的高度。

所谓手机取证是指在案件侦查诉讼审理过程中,法律规定其取证资格的主体按照合乎规范的取证原则手段和方法技术,通过对手机自身相关设备存储的和移动信息运营商以及信息服务提供商给予的电子数据进行检查提取核对保存分析,最终获取有价值的诉讼证据或案件线索的一种取证方法。手机取证严格遵循合法合理程序三大原则,解决手机数据载体中数据状态和内容提取分析问题,进而梳理出案件时间过程及案件相关人员的相关联性。

手机取证虽说极大程度上运用了证据学中物证鉴定的原理、方法和程序,并和计算机取证领域的很多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相似,但却区别于计算机取证,有着其自身的取证特点,主要表现在:手机作为移动终端,取证对象具有很强的移动性,手机上网监管难度增大,;手机操作系统多样,存储卡类型繁多,取证的范围较大 ;文件系统存在于具有非易失性的存储中,数据规范不统一;手机信息技术更新换代时间快,产品周期非常短等。

二、在侦查过程中涉及手机取证的犯罪及其形式

目前在我国涉及手机取证的犯罪及其形式主要有:

3.1利用手机信息的私密隐秘性.

 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将手机用作联络交流工具,通过手机的外在保护模式的特殊犯罪手段掩盖犯罪事实。因为这一犯罪手段在利用手机过程中难以被区分是犯罪行为还是日常行为,犯罪行为一般难以被察觉,所以在涉及手机取证的过程中最为普遍。主要有走私物、毒品、、淫秽物品、假钞等或者散布淫秽、色情、、暴力等不法信息,或者是教唆他人犯罪,传授他人犯罪方法等。

3.2利用手机的信息的可虚拟性

 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利用手机跨越物理和虚拟两大空间的特点,通过建立虚拟平台发送虚假信息,如假冒银行信用社银联等名义发送违法信息进行诈骗犯罪或发布虚假的中奖信息、招聘信息骗取钱财甚至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等。

3.3利用手机的移动不确定性

 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利用手机与同伙联系,利用手机密切合作,相约作案,特定分工,并在作案后相互联系分开潜逃。这样犯罪分子实施过犯罪后将其依旧联系在一起的手机无形中就成为了破案的关键,要求机关重视手机取证的积极性和重要性,第一时间准确获得电子数据信息。

3.4其他

 涉及手机取证的犯罪具有多样性,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如基于手机价值大体型小,且易得手、易销赃的特点, “两抢一盗”的犯罪分子十之有七都涉及手机,还有随着3G智能手机的出现普及,利用手机上网的人们也越来越多,很多不法分子利用手机上网功能进行犯罪,如传播网络病毒盗取用户信息等。还有一部分犯罪是基于手机新功能实施违法犯罪,如利用手机非法拍摄涉及他人隐私等。

四、在侦查过程中手机取证的证据来源

我们认为在侦查过程中手机取证的证据来源包括手机本体及其自带设备中可能存在的和案件相互联系的能够提供案件线索或诉讼审理证明的所有证据,而不仅仅是有些学者认为的:“手机取证的证据来源就是手机内存、S工M卡、闪存卡和移动运营商网络以及短信服务提供商系统中的电子证据。”除去电子证据外手机自身的相关联信息也是证据来源之一。具体证据来源整理如下:

4.1作为电子证据数据载体的手机自身本体

在进行手机取证的证据摄取时,必须要首先对最为电子证据数据载体的手机自身的性能和运行状况进行查看,特别是与手机证据可能相关的键盘部分记忆部分是否损坏能否正常工作,若损坏要确定损坏时间,还有射频音频数据传送等功能是否完好,以保证证据的可信性、可靠性。

4.2手机本体所存储的信息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自身就是一个信息量巨大的存储器,自然而然在手机取证的过程中成为首要的信息来源,手机主存储的信息主要包括: 动态型记忆区和静态型记忆区两部分。动态型记忆区中主要存储内容是机主进行的操作系统指令和机主在应用程序后产生的一些临时性数据,其数据自身并无太多参考价值,而静态记忆区着保存着操作系统、各种数据配置以及一些个人信息数据,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如手机中的通话记录、联系人资料、日程表中可能存在的日程安排、收发短信内容、手机屏幕图画铃声、、手机识别号、GpRS、wAP和Internet的设置信息以及上网的缓存记录等都能在这一区域获得。虽然这些信息都能被主动删除,但取证过程中我们可以可以利用软件或通过手机制造商来恢复数据。

4.3 SIM卡所包含的信息

SIM一般被称为卡用户身份识别卡,即客户识别模块,是移动通信网络的一张资料卡,可插人到手机中,此卡可可供GSM或CDMA系统来对用户身份进行鉴别,并且同时对用户通话时的语音信息进行加密,它还记录了其他机主的相关信息如IMSI(国际移动台识别码)、加密算法、、IMSI认证算法、PIN码(个人用户识别码)等。因此,SIM卡包含着大量有价值的潜在电子证据,主要有(1)SIM卡生产厂商存储的产品原始数据。(2) 在手机使用过程中存储的个人数据,如电话号码列表、电话薄、日程表和来电去电记录信息。(3) 手机存储的固有信息:GSM手机的用户识别号是MSI码,CDMA手机的用户识别号是MIN码。(4) 在手机使用过程中自动存入和更新的网络服务和用户信息数据,如用户最近呼叫l接收/未接的几个(一般为十个)电话号码列表,实际案例中,文本信息和呼叫/接收的电话号码往往是最有价值的潜在证据。

4.4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系统信息

移动网络运营商在通话数据记录数据库与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中包含了大量的潜在价值的证据信息,主要包括呼叫数据记录和用户资料。在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大环境下,这些信息记录着主/被叫用户的手机号码、主叫和被叫手机的IMEI号、长度、通话时长、服务类型和通话过程中起始端与终止端网络服务基站信息。只要通过这些参数过滤,无论机主是否在使用,都可以获取该SIM卡的所有通信记录,即所有呼叫和接收记录。另外,根据运用BTS信息,用户任何时刻的地理位置,都能被精确的定位。甚至非正常关机的情况,导致无法注销HLR,也能通过用户跟踪或定位服务,找到其所在位置,这在有些案件中显得尤为重要。在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中还可获取包括用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手机号码、SIM卡号及其PIN和PUK、IMSI号启动的服务等。

4.5短信服务提供商的系统及1.3闪存卡信息

提供短信服务的第三方提供商,不仅提供资讯业务,还提供短信转发业务,它的服务系统数据库中记录了机主的手机信息、发送/接收短信的时间及内容、服务类型等信息资料。现在许多手机使用者利用闪存卡来扩展手机的信息存储容量,存储QQ微信消息、电子图片、MP3音乐MP4电影多媒体信息和其他文件,这些文件中可能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或版权纠纷,也可作为潜在的手机取证来源。

五、侦查工作中手机取证的各个阶段分析研究

5.1手机取证的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我们首先要通过合法途径按照法定程序获得取证授权,确定相关人员制定步骤计划,安排取证工具,完成取证准备,同时详细了解案情,在现有条件下,要尽可能多了解要取证的手机的信息,组成任务小组,分配成员角色,讨论实施阶段性任务,为接下来的取证调查工作做好铺垫。

5.2证据识别和采集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是对手机保护和调查识别。在机关的手机取证侦查过程中,在获得手机设备之后取证调查之前,要特别注意手机设备的完整性,要保持手机设备的原有状态,防火、防水、防静电、防止非法的未经授权人员的进入和破坏证据。这个阶段除了通过来自终端设备,SIM卡和移动运营商网络以及多媒体(例如短信)服务提供商系统来查看复制手机信息外还要特别注意突然接入的电话、短信等,进而识别出潜在的证据,并在这个阶段完成一个初步的证据搜集分析小结。

5.3证据的整理分析

这一阶段使用的整理分析工具将更加专门化、专业性。这个过程中会综合运用多种检测工具和分析方法对同一部手机进行分析和测试。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取证专家检查所收集的证据的内容并提取与案件相关联的一些信息。对与案件有特别关系的管理工具如通讯录等文字、语音信息,文件和电子邮件等证据进行比较研究。特别对篡改系统,隐藏数据,删除工具,未经授权系统的更改等证据进行进一步分析,检测和恢复相关信息达到手机取证应有的作用。

5.4证据存管和提交

在手机被作为证据获取到它作为证据呈堂之前,手机都应被妥善保管。存管场所必须起到切实保护手机的作用,应是是密闭环境或者是屏蔽环境,避免因为外在的电磁信号影响到手机的完整性真实性。在对所提取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后,应相应呈交报告材料,并将证据以法庭可接受的形式呈堂。由于存储在手机上电子信息的非直观性,因此在必要的场合下,相关人员应当将手机中的二进制信息转化成通俗易懂的形式呈现在法庭上。

六、手机取证在侦查应用中面临的难点和挑战

手机取证是打击利用手机实施犯罪的有效手段,也是司法机关所面临的新课题。现在对于手机取证而言,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手机的系统、品牌和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手机采用了不同的数据传输方式,针对不同厂商、型号和系统手机的存储格式需要有不同的手机取证软件或工具,对进行取证,缺乏统一标准,使取证工作变得复杂,特别是手机更新换代速度极快,不同号别的手机兼容性也难以匹配,以至于的取证工具无法适用所有型号的手机;

(二)、手机取证一直以来都缺乏有效地符合取证要求的镜像和分析工具,对手机数据进行完全镜像备份的软件工具还较少,不能对所有的手机关联数据进行完全有效地镜像备份;

(三)、我国现阶段仍缺乏相关的手机取证技术标准和规范,在取证过程中质疑证据有效性时,由于缺乏相关文件对取证过程的指导,很容易导致辛苦获得的证据不能成为有效证据,或使得证据效力降低;

(四)、我国应制定完善有关手机取证打击手机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重视有关手机取证的补充立法和立法解释工作,加强有关手机犯罪的配套行政执法,为手机取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和支撑;

(五)、我国自主研发取证工具技术还处于初级阶段,运用外国取证技术存在成本高风险大保密性差的问题;还有就是在具体实践中手机取证工作还主要停留在形式上的数据获取阶段,分析数据的能力有待提高和完善;

(六)、随着信息技术化的不断发展,侦查工作中手机取证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 ,使得手机鉴定工作的工作量也在加大。特别是手机存储容量的增大 ,导致需要整理分析的证据源数量和范围扩大,在没有相应的自动化工具的帮助助下,单纯以人力查找关联证据使得调查人员的工作量日益繁重、与日俱增。

七、对于手机取证在机关侦查工作中应用的思考

 伴随着我国信息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进步,3G 手机等各种新型智能移动通讯产品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选择,智能手机自身的功能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手机已经从单纯的通话工具进而发展成为了可支持视频、多卡多待、即时无线上网功能、大众多媒体通信和大容量可扩展内存存储的通信工具,犯罪嫌疑人利用手机和手机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手机取证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手机取证的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司法机关取证的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相比已“相对成熟”的计算机物证检验,我国的手机取证工作尚处于初期阶段,还面临着手机取证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缺乏相关的手机取证技术标准和规范、检验机构不完善、分析数据的能力不足、缺乏取证的意识、技术落后、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手机取证在机关侦查活动中的的应用。为了更加有效的打击制止犯罪、严惩罪犯行为,充分保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民族稳定,一方面我们需要吸收和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分析研究我国现有手机取证技术与其他已有成熟的取证技术之间差距和不足,深入了解手机取证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探索手机取证的对象与方法手段,进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手机取证原则规定,增强机关在侦查应用中提取、固定、使用手机电子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认真研究手机电子数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规律,积极开展与手机犯罪相关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更好的打击犯罪。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手机取证也将更加科学和规范,手机电子证据必将更加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一定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八、结语

随着手机应用的普及及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主要通信工具之一,涉及与手机取证相关联的案件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在机关的侦查工作中,手机取证是打击手机犯罪现象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因而对手机取证这一领域相关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针对手机取证在机关侦查过程中的应用问题介绍了手机取证概念特点研究现状、设计手机取证犯罪的形式、在侦查过程中手机取证的证据来源取证分析的注意要点以及相关方法及在手机取证各个阶段的分析研究,提出了司法机关针对手机取证面临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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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经过三年的学习积累和数月的集中写作,这篇本科学位论文终于终于呈现在了大家面前。无论是日常的学习、生活还是论文的写作中,我都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许多无私帮助,在这里我想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特别感谢我的导师     教授给予我的关心、帮助与支持,从论文选题、构思到写作提纲的确定,再到论文的撰写、修改直至最后定稿,其间无不凝结着    的汗水和辛劳。没有他耐心、细致的指导和严格的要求,就没有这篇自以为还有些许创新的论文。    渊博的学识、敏锐的思想、高尚的人品、严谨的治学态度都给了我深深的影响,让我受益终身。他谦虚、宽容、平和的处世之道,更是我以后学习工作中的典范和楷模,由衷地感谢    !师恩如山永难忘!衷心感谢     等,他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我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受益良多。感谢    学院政治学理论全体老师和                 

专业的授课老师,这三年,我很幸运,因为能聆听到所有这些老师的课堂讲授,感受每一位老师不同的风格和魅力,使我的知识结构得到完善,视野得以开阔。真诚地感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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