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
申请表
(2021年度)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属事处:
个人诚信承诺书
(廉租)
为诚信执行廉租住房,认真履行廉租住房义务,承诺人(申请人。下同)及全体 共同申请人(全体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下同)就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做出如下承诺:
一、 承诺人了解全体共同申请人的住房、收入、人口、婚姻、户籍、资产等实际情况, 并代表全体共同申请人做出本承诺。
二、 承诺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保证遵守国家和我市住房保障管理相关规定,保证如实 填写和申报,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三、 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将申请廉租住房的所有申报内容向社会公示;自愿接受民政 部门和各级住房保障部门,以及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在住房、、公积金、市场 监管、社保、税务等部门对本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核查。
四、 30日 内,主动向户籍(或务工单位)所在地的事处、乡(镇)(社会事务局) 提交书面申报变更材料。无故未按规定主动申报变更或在申报变更过程中提供虚明材 料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记入邯郸市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 定处理;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证主动申请退出保障。
五、 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六、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度 复核时,表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承诺人对上述六项条款,已经阅读、全面理解,并承诺遵守。承诺人就本承诺内容已 向全体共同申请人详细告知,并保证全体共同申请人对本承诺完全认可。对违反以上承诺 所造成的后果,承诺人及全部共同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及全部共同申请人签名按手印(按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顺序排列):
承诺人(签字、指纹):
共同申请人(签字、指纹):
注:18周岁以下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成员,可由监护人代签。
年 月 日
XX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区 办事处(乡、镇)(社会事务局) 居委会(社区)
申请人 | 婚姻 状况 | 上年度可支配 收入(元)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 ||||||
联系方式 | 家庭总人 口数 | ||||||
工作单位 | 保障人口数 | ||||||
家 庭 成 员 | 与申请 人关系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上年度可支配 收入(元) | 户口所在 派出所 | 工作单位 |
监护人 | 与申请人关系 | ||||||
上年度家庭可支配总收入 (元) | 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 ||||||
家 庭 住 房 情 况 | 居住 方式 | 住房类型 | 总建筑面积 | 住房类型 | 总建筑面积m | ||
□自有住房 | □租赁 | ||||||
□公有住房 | □借住 | ||||||
人均建筑面积 | m2 | □其它 | |||||
房屋座落或 (无住房的暂住址) | 产权人 | ||||||
房产是否 □是 拆迁 □否 | 拆迁 日期 | 安置 口货币安置 方式 □回迁安置 | 回迁 2 m 面积 | ||||
申请住房保障方式 | 口实物配租 口租赁补贴 |
2、 以上内容需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3、 申请表及其附表均用黑色钢笔填写;
4、 房产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事处、乡(镇)(社会事务局)受理结果: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事处、乡(镇)(社会事务局)公示情况及初审意见: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地点: ;
经公示,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
( )有异议,异议情况:
异议核实情况:
初审意见: 。
经办人: 主管领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意见: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地点: ;
经公示,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
( )无异议;( )有异议,异议情况:
异议核实情况:
年 月 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主管领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是本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职工 | 是本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职工 |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上年度 |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上年 |
可支配收入总计为 元。 | 度可支配收入总计为 元。 |
该职工为我单位 职工,在我单 | 该职工为我单位 职工,在我单 |
位任职期间,我单位每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 | 位任职期间,我单位每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 |
为 元。 | 为 元。 |
我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承诺为所提供的信息 | 我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承诺为所提供的信 |
的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同意授权委托 | 息的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同意授权 |
相关部门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查。 | 委托相关部门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查。 |
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 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 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是本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职工 | 是本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职工 |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上年度 |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上年 |
可支配收入总计为 元。 | 度可支配收入总计为 元。 |
该职工为我单位 职工,在我单 | 该职工为我单位 职工,在我单 |
位任职期间,我单位每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 | 位任职期间,我单位每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 |
为 元,住房公积金基数为 元。 | 为 元,住房公积金基数为 元。 |
我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承诺为所提供的信息 | 我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承诺为所提供的信 |
的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同意授权委托 | 息的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同意授权 |
相关部门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查。 | 委托相关部门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查。 |
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 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 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2、 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核定,并加盖公章。
3、 18 周岁以上家庭成员,需由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核定,并加盖公章。
4、 每个申请家庭成员所开具的收入证明各项内容及签章必须完整齐全,否则无效。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同志系本居委会(单位)居民(职工) | 同志系本居委会(单位)居民(职工)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住房地址: | 住房地址: |
住房性质: | 住房性质: |
住房建筑面积: | 住房建筑面积: |
人均住房面积: | 人均住房面积: |
我居委会(单位)承诺为其所提供的信息的真 实性负责,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我居委会(单位)承诺为其所提供的信息的 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负责人(签字): | 负责人(签字): |
居委会(单位)盖章 | 居委会(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同志系本居委会(单位)居民(职工) | 同志系本居委会(单位)居民(职工)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住房地址: | 住房地址: |
住房性质: | 住房性质: |
住房建筑面积: | 住房建筑面积: |
人均住房面积: | 人均住房面积: |
我居委会(单位)承诺为其所提供的信息的真 实性负责,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我居委会(单位)承诺为其所提供的信息的 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负责人(签字): | 负责人(签字): |
居委会(单位)盖章 | 居委会(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2、 申请人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审核,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每个申请家庭以及家庭成员所开具的住房证明各项内容及签章必须完整齐全,否则无效。
享受住房保障特殊群体类型
序号 | 类型 | 勾选(/) | 姓名 |
1 | 低保 | ||
2 | 60岁以上老人 | ||
3 | 残疾人 | ||
4 | 抚恤优待对象 | ||
5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 ||
6 | 退役军人 | ||
7 | 环卫行业职工 | ||
8 | 公交行业职工 | ||
9 | 家庭成员均为退休家庭 | ||
10 | 大病 | ||
11 | 特困职工 | ||
12 | 孤寡 | ||
13 | 卫生行业职工 | ||
14 | 教育行业职工 | ||
15 | 见义勇为等各类先进模范人物 | ||
16 | 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 | ||
17 | 农民工 | ||
18 | 进城农村贫困人口 | ||
19 | 居住证持有人 |
20 | 消防救援人员 | ||
21 | 劳模 | ||
22 | 现役军人家属 | ||
23 | 其他 |
一、持有证件情况
序号 | 证件类型 | 证号 | 持证人 | 与申请人 关系 | 发证时间 | |
1 | 低保证 | |||||
2 | 特困职工证 | |||||
3 | 烈士遗属 | |||||
4 | 劳模 |
序号 | 姓名 | 残疾人证号 | 残疾 类型 | 残疾 等级 | 发证机关 | 与申请人 关系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2、 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 以上内容需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查询委托书
本人同意并委托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
收入、住房、车辆、户籍、婚姻、公积金、工商登记、社保、税务等情 况进行调查核实。
委托人签字:
申请人户口(或务工单位)所在事处、乡(镇)(社 会事务局)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页、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验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页、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验原件留复印件)
结婚(离婚)证、低保证、残疾证、特困证等证件复印件
(验原件留复印件)
按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